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3-12-23 12:43 信息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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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一 批 2023年12月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120034 焦作市孟州市槐树乡上河村西北角2号路的路南,有几万吨化工垃圾堆放在此,无人治理。 焦作市孟州市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上河村西北角二号路路南堆放3000吨脱硫石膏无人治理”属实,“几万吨化工垃圾”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3年4月,河南商丘人洪某某与槐树乡上河村签订协议,租用上河村二号路路南一块土地用于存放物料。经槐树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现场调查核实,该地块土地性质属于未利用土地,不属于耕地、林地。经调查,洪某某自2023年5月开始在此处堆放脱硫石膏,未办理营业执照。该地块堆放的脱硫石膏主要成分为二水硫酸钙,是一种工业原材料,用于制作石膏板,在该处临时堆放转运。
现场检查时,该地块共堆放3000吨脱硫石膏,场地北侧设置了3m高的铁皮围挡,东、西、南三面均未设置围挡,采用防尘网进行临时苫盖,未进行密闭,无喷淋洒水等其他有效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部分属实 一是对孟州市槐树乡上河村二号路的路南场地上堆放的脱硫石膏清理后进行作物种植。
二是对当事人洪某某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到位。
三是孟州市槐树乡举一反三,开展排查,严查各类物料和垃圾乱堆乱放问题。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7日阶段性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当事人洪某某已于2023年12月13日起对该场地堆放的脱硫石膏进行清理。2023年12月15日已全部清运完成。
二、处理情况
孟州市槐树乡人民政府已对洪某某堆放脱硫石膏未密闭、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12月1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阶段性办结
2 X3HA202312120050 焦作市沁阳市温县黄庄乡沁阳垃圾厂的垃圾存放已有20余年,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的土壤、水、空气污染严重,给周边群众造成较大影响。 焦作市沁阳市 土壤 举报内容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部分属实、2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的土壤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沁阳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与渗滤液调节池底部均建设有防渗系统,渗滤液无渗漏。垃圾堆体表面铺设HDPE防渗膜,有效防止雨水侵入堆体,避免因雨水侵入增加渗滤液。所产生渗滤液提取到调节池暂存,然后通过渗滤液处理设施及时进行规范处理,无直排外渗情况,处理后水质达标。
经调查,截止2023年11月底,沁阳市垃圾填埋场堆体下存量约0.6万吨,调节池存量约0.2万吨,达到省住建厅关于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存量消纳目标的要求。2023年11月,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调查院,对沁阳市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现状开展了调查检测,场内土壤点位监测指标全部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场外土壤中的监测指标全部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风险筛选值。检测结果表明,沁阳市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未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
二、关于“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的水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沁阳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库区与渗滤液调节池底部均建设有防渗系统,防止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水。自2016年至今,渗滤液处理设施持续稳定运行,期间共规范化达标处理12.95万吨,处理后出水水质达标。
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管理要求和规定频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场区周边地下水、渗滤液处理中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2023年2月20日,沁阳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位于沁阳市垃圾填埋场与温县黄庄乡郭村之间的灌溉用井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类标准要求。2023年3月至12月,对地下水共检测15次,检测结果均合格;渗滤液处理后的中水每季度检测1次,检测结果均合格。以上检测结果表明,垃圾渗滤液未对周边水环境造成污染。
三、关于“垃圾渗滤液对周边的空气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异味,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沁阳市垃圾填埋场日常管理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减小异味产生:一是垃圾填埋堆体和渗滤液调节池均采取全面膜覆盖,防止异味外溢;二是配套建造渗滤液处理设备密闭车间,控制在渗滤液处理过程中的异味扩散;三是进行消杀除臭作业,消除异味;四是沼气发电厂对产生的沼气集中收集后发电,资源化利用,解决了沼气排空产生异味。
按照排污许可证检测频次要求,沁阳市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检测频次为1次/季,2023年度共对该项目检测4次,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氨、甲烷、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臭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持续规范做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执行自行检测频次,准确掌握土壤、地下水和空气质量指标,尽最大可能将渗滤液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9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沁阳市垃圾填埋场做好异味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巡查,防止异味污染环境。
(二)沁阳市城管局加强对沁阳市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监管,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3 X3HA202312120032 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与古汉山煤矿周边,晾晒煤泥,露天筛选煤碳,粉尘污染严重,路上泥泞不湛。
在焦作市12315多次反映后,今天晾晒煤泥的厂地开始清理,筛选煤碳的暂时转移到煤矿东的废弃鸡厂猪厂继续违规经营,在车上流动经营,晚上卸车装袋。
焦作市修武县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与古汉山煤矿周边,晾晒煤泥,露天筛选煤碳,粉尘污染严重,路上泥泞不湛”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修武县五里源乡人民政府在2023年11月27日接到第一次举报后(第五批 编号D3HA202311260051),立即对李固村、古汉山矿周边4家5处煤泥露天晾晒堆放经营点和煤矸石堆放经营点进行了高标准清理,拆除场地围档和地磅,并对场地进行覆土,适时复垦。同时举一反三,在全乡开展大排查。截止2023年12月6日,在全乡范围内又排查出15家有场地无经营的煤泥和煤矸石点位,其中李固村、古汉山矿周边11家,其他区域4家。修武县五里源乡人民政府已对15家场地进行覆土,并适时复垦。李固村和古汉山煤矿周边道路属于乡村及生产道路,因年久失修,路面损坏,雨雪天气路面出现积水导致泥泞,晴好干燥天气,会产生扬尘。
二、关于“在焦作市12315多次反映后,今天晾晒煤泥的厂地开始清理,筛选煤碳的暂时转移到煤矿东的废弃鸡厂猪厂继续违规经营,在车上流动经营,晚上卸车装袋”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有养殖场存放煤炭、有移动筛选机属实,焦作市12315多次反映、煤碳转移、在车上流动经营、晚上卸车装袋不属实。经查阅12315平台,2013年1月份至今未接到过关于“五里源乡李固村和古汉山煤矿周边晾晒煤泥厂”的举报。在第一次举报后(第五批 编号D3HA202311260051),修武县五里源乡人民政府组织50余人对李固村的空闲院落、养殖场、废弃厂房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各类厂房173处,发现陈某某废弃的养殖场内堆放煤炭约1吨、存放移运式筛选机1套。执法人员现场督促陈某某清理完毕。经排查核实,不存在煤碳转移、流动经营、晚上卸车装袋等情况。
部分属实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及企业环保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不发生反弹。
三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扬尘产生。
四是积极协调资金,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损坏道路进行修整。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9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加强排查管控。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不发生反弹。
(二)加强扬尘管控。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扬尘产生。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18日,修武县委、修武县人民政府责令五里源乡党委、政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书面检查。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