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 二十四 批 2023年12月26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
1 | D3HA202312150012 | 焦作市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产业园区西万镇校尉营村南侧,沁阳市宏达钢铁有限公司,2016年被中央认定为地条钢企业,应该要拆除炼钢设备,但是现在该厂又擅自更换其他设备继续炼钢。要求对该企业这几年的用电、用能、用水、环评和排放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 焦作市沁阳市 | 其他污染 | 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问题属实、1个问题不属实,整体上,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沁阳市宏达钢铁有限公司2016年被中央认定为地条钢企业,应该要拆除炼钢设备,但是现在又擅自更换其他设备继续炼钢”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一)该公司于2013年建设了中频炉炼钢生产设施,未办理环境影响审批,因属于淘汰落后工艺,被认定为“地条钢”生产线,未纳入2016年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范围。2016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排查取缔“地条钢”制售企业的紧急通知》要求,2016年12月中频炉及配套设施拆除,2017年7月17日沁阳市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地条钢生产设施拆除到位。 (二)2015年8月18日,河南省发改委、原河南省工信委联合下发《关于对钢铁、电解铝行业违规建设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明确认定该公司50万吨炼钢轧钢生产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部分装备不符合省政府《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要求,需经备案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核实。2015年9月28日,沁阳市发改委组织钢铁行业专家对该公司生产装备进行了现场核实认定,并出具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企业生产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关于“要求对该企业这几年的用电、用能、用水、环评和排放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问题 经查,该诉求问题属实,答复如下: (一)用电、用水、用能情况。企业近几年用电、用水、用能情况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二十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举报人有特殊需要,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国网沁阳市供电公司:电话0391—5998222:沁阳市水利局:电话0391—5613323;沁阳市发改委:电话0391—5628980。 (二)环评情况。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2005年对沁阳市钢铁厂实施了易地技改,2005年3月15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2005年8月23日通过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验收。2009年建设一条年产70万吨轧钢生产线,2016年根据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求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在沁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年产50万吨轧钢生产线轧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于2021年7月6日通过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分局审批。 (三)排放情况:经生态环境部门核实,该公司有3个主要废气排放口,分别安装有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3个废气排放口2021年颗粒物排放总量为30.17639吨;2022年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6.54386吨;2023年截至12月18日颗粒物排放总量为25.08286吨,均低于排污许可证核定的52.29吨/年排放总量限值。相关情况已在全国排污许可平台公开端公示。 |
部分属实 | 指导、监督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消除群众误解,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
2 | D3HA202312150010 | 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下庄村南地,有一无名露天煤球厂,违规生产高硫煤球,气味难闻。2,修武县主管环保的副县长张某某是该厂的保护伞,并且担任五里源乡党委书记时违法收多家煤厂的保护费,违规中央政策一刀切,看不惯哪家企业就关停哪家企业。3,五里源乡往北1公里处,有一无名化工厂,无证经营,使用硝酸生产加工,2023年11月24日发生爆炸事故,但是被副县长张某某强制压下来。 | 焦作市修武县 | 大气 | 举报内容共涉及3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下庄村南地,有一无名露天煤球厂,违规生产高硫煤球,气味难闻。修武县主管环保的副县长张某某是该厂的保护伞”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有一家洁净型煤加工厂属实,露天违规生产高硫煤球不属实,张某某是该厂的保护伞不属实。 举报所称的“无名露天煤球厂”实为修武县苗辛洁净型煤加工厂,是修武县为保障山区居民生活保留的唯一洁净型煤加工企业。该企业2017年年产6000万块洁净型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原修武县环境保护局批复;2018年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2020年取得排污许可证。该企业共13台型煤机,配套建设有布袋除尘器,厂区进出口安装有车辆轮胎冲洗装置,原料全部仓储,设备均在密闭车间内,不属于“露天煤球厂”。2023年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已对该企业煤质专项监督抽查8次,煤质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存在“违规生产高硫煤球、气味难闻”问题。该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张某某是该厂的保护伞”问题。 二、关于“修武县主管环保的副县长张某某担任五里源乡党委书记时,违法收多家煤厂的保护费,违规中央政策一刀切,看不惯哪家企业就关停哪家企业”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经五里源乡政府核实,全乡散煤堆放经营点共19家。2023年12月16日至17日,修武县公安局组织五里源乡派出所,对全乡19家堆放点负责人进行了调查。经查,2022年8月,五里源乡执法队以统一管理的方式,让有经营行为的8家煤场向五里源乡财政所缴纳环境卫生管理费,不属于个人行为。所收管理费用于道路保洁和开展煤厂清理工作时租用机械,不存在收取“保护费”情况。 张某某任修武县五里源乡党委书记期间,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政策。五里源乡共有4家企业涉及错峰生产,分别是:焦作市恩光瓷业有限公司、焦作市云台山陶瓷有限公司、焦作市双龙防腐瓷业有限公司、河南镕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均属按照要求执行秋冬季管控错峰停产,不属于“违规一刀切,看不惯哪家企业就关停哪家企业”问题。 三、关于“五里源乡往北1公里处,有一无名化工厂,无证经营,使用硝酸生产加工,2023年11月24日发生爆炸事故,但是被副县长张某某强制压下来”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无名化工厂”实为修武县强盛木材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2019年4月30日进行工商注册,从事木材加工销售。2021年5月因市场原因,经营不善停产,院内堆放有废木材、废塑料桶、废油桶等。2023年11月24日,该公司发生火灾,火灾燃烧物为废弃的塑料桶、油桶残液等。修武县消防救援大队14时50分接警,15时16分到达现场,封闭现场全力灭火,15时40分明火扑灭。灭火期间,无人畜中毒情况,事故也未造成人员伤亡。 该事件发生后,修武县及时按规定程序向上级进行了报告,不存在“被副县长张某某强制压下来”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加强型煤厂管理,加大检查频次,确保该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散煤堆放经营点管理,坚决杜决反弹。 三是落实错锋生产措施,不扩大、不缩小管控范围。 四是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严格监督型煤质量,严防出现生产不格型煤情况出现; (二)修武县在全县范围开展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重点排查废弃厂房、院落、养殖场等,同时,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三)严格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收费。 二、处理情况 2023年12月23日,中共修武县五里源乡委员会对党委副书记梁某,予以谈话提醒;中共修武县五里源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工作人员范某某予以谈话提醒。 |
已办结 | 2023年12月23日,中共修武县五里源乡委员会对党委副书记梁某,予以谈话提醒;中共修武县五里源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工作人员范某某予以谈话提醒。 |
3 | X3HA202312150009 | 焦作市孟州隆丰皮革,多年持续违法倾倒含铬污泥,违法倾倒存量达2万多吨,该企业环保认识不足,皮革废水废气经常超标。 | 焦作市孟州市 | 土壤 |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多年持续违法倾倒含铬污泥,违法倾倒量达2万多吨”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公司污泥分为含铬污泥和一般脱水污泥。含铬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贮存,签订了处置协议,台账与转移数量相互吻合,不存在含铬污泥“违法倾倒”问题。综合废水污泥为一般固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部分掺煤锅炉燃烧处理,其余部分送至规范化污泥填埋厂处理,累计填埋污泥约2.8万吨。该公司2023年11月建成了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处理量为500t/d,目前正在进行运行调试。正式投运后,综合废水污泥可全部实现规范焚烧处置,不再进行规范化填埋。 二、关于“该公司环保认识不足,皮革废水废气经常超标”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废气有超标情况属实,废水经常超标不属实。该公司喷涂车间废气排放口和锅炉废气排放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该公司今年以来130吨燃煤锅炉和50吨燃煤锅炉分别出现1次脱硝氨逃逸排放浓度超标情况,已分别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该公司废水总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近3年未出现废水总排口超标排放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是企业严格落实环评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进一步加强固废规范管理,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对产业集聚区污泥堆场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二是加强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管理,规范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备及时处置,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该公司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开展环保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扛起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生态环境部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业务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二、处理情况 无。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