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7日
焦作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时期。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引,依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了“十四五”时期我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全市推动“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南和行动纲领。
“十三五”时期,是焦作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五年,是区位优势显著提升、创新发展不断提速的五年,也是重点领域突破升级、营商环境全面提质的五年。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大工程、战略性基础工程,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为牵引,对标先进、锐意改革、奋勇争先,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不断强化制度供给,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和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创新推出“企业纾困360”、智慧金服、府院联动、“点对点”不动产网络司法查控、容缺办理、“信易贷”等一批叫响全省乃至全国的“焦作品牌”,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提质,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攀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上升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焦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行市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机制,成立22个专项工作小组,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迭代升级政策,滚动出台《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1+N”制度举措,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整改提升方案,全力打造焦作优化营商环境3.0版。建立“焦作营商环境”网站,开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联动市人大逐年开展营商环境评议,聘请40名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有效形成“人人建设营商环境、处处提升焦作形象”的浓厚氛围。
政务服务显著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成功创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环节由5个压减到3.57个,承诺时限由法定平均24个工作日压缩到2.4个工作日,“一次办”事项覆盖率达到100%,“零跑动”“就近办”事项覆盖率均达到99.9%。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制作完成908个电子印章,覆盖率居全省第一。在全省率先建成“点对点”不动产网络查控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不动产司法查控全程“网上办”,推出“焦我办”APP,全面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全省首家建成“企业纾困360”平台,升级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实现政企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多元。
市场活力充分迸发。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26个涉企许可事项实现“证照分离”,开办企业实现1个环节、1日办结,招标投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招标常态化,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到24.7万户,进出口总额和对外开放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成功举办首届院(校)地科技合作洽谈会,入选全国首批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创新推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全省首家不良贷款清收中心,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9%。“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市场监管体系更加成熟,信用承诺制在18个部门247个行政许可事项中稳步开展,公共信用评价综合体系初步建立,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入省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系统,联合奖惩在重点领域依法推进,信用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法治保障日益增强。坚持全面依法治市,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出台《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开启小微企业“133护航模式”。建立涉企案件“五个优先”工作机制,5家法院入选“一站式”建设河南省示范法院,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长期未结案件清零,全市审判、执行效率连续多年均居全省前2名。持续深化府院联动,研发“府院通”平台,构建“12345”工作体系。增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创新推出“334”楼院协商治理、“党群360工作法”等一批特色品牌,设立6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建成2117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站、室),在部分产业集聚区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更加健全。
城市建设全面提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累计培育森林资源96.66万亩,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05平方米,PM2.5、PM10平均浓度连续五年“双下降”。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全域成功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中心城区建成“15分钟医疗服务圈”,县域二甲医院实现全覆盖,被评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考评验收优秀地区。太焦高铁、郑云高速、黄河大桥、中原路、火车站南广场(南站房)等重大工程建成投用,焦作直达上海、深圳高铁开通运行,焦作对外联通度不断提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一流营商环境和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取得了决定性成果。但对标上级要求、前沿做法特别是企业需求、群众期盼,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营商环境整体建设水平还需提升,县域营商环境建设相对薄弱;行政审批效能仍需提高,服务意识、能力作风还需不断增强,简政放权还不够彻底,审批环节、流程、时限特别是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事项还不够优化,部分事项办理成本偏高,与前沿水平还有差距;“一网通办”水平仍需提高,部门间业务数据集中度、共享度还不够高,企业跨层级、跨部门办事“多跑路”现象仍然存在;惠企政策宣传解读、细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存在政策知晓度不高、执行落实不快等问题;资源要素保障依然制约企业发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还有存在,贷款成本偏高、土地供应不足、高端人才缺乏等问题依然突出;信用监管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缓慢,创新应用能力偏弱,城市信用服务应用场景成效还不够显著;改革创新力度还需不断加大,部分领域树标杆、争试点、创示范、当典型的品牌意识还不够强。这些既是下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重点,也是促进改革创新的方向,更坚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必将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十四五”时期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十四五”时期,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格局和秩序深度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趋势不可阻挡。我国已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省提出了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的目标,发出“在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的号召,面对新形势、新格局、新要求,焦作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
新形势蕴含新机遇。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冲击下,各级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出台了一系列标志性政策,各地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大比拼、大赶超氛围已全面形成。焦作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盯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机遇,加快推进郑焦融合,在“软环境”上实现新突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建设奠定基础。
新发展注入新动能。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焦作必须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破除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加大制度型开放,打破壁垒、连接断点、畅通循环,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高效配置,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新征程赋予新使命。国家提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我省也相继出台《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焦作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紧跟“1353”总体发展思路,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持续推进,将其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赋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通、层级部门协同办理、区域城乡一体联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全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和挑战,更蕴含着前所未有的空间和机遇,各领域基础建设依然稳固,改革创新动力依然强劲。要坚持把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基础工程、发展工程、作风工程,以担当使命的自觉、刀刃向内的勇气、久久为功的定力,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对标一流、真抓实干,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新作为、迈上新台阶、展现新气象。
第二章 开启焦作优化营商环境新征程
“十四五”及未来更长一段时期,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地位更加凸显,对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更加有力,要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培育创造竞争新优势。
“十四五”时期,焦作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对表国家、省部署要求,对标最优前沿、最高标准、最佳实践,以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获得感、满意度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加快构建法规制度体系化、基础支撑智慧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创新应用场景化、示范创建长效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六化”社会信用体系,为锚定“两个确保”,再造发展优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整体推进。强化顶层设计,促进协调统一,统筹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政策体系深度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企业群众得到实惠。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服务效能。聚焦企业所需、群众所盼,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持续化解市场主体经营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坚持制度型开放,建设一流市场。持续优化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加强开放规则机制创新,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扩大开放领域和对外联通度,创新开放招商方式,不断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坚持对标前沿,强化改革创新。突出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加强信息化建设与拓展应用。积极对标一流,争创标杆示范,打造更多“焦作品牌”。
——坚持法治引领,保护合法权益。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治理念,用好法治手段,做到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加强司法体系建设,增进公共法律服务,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5年,营商环境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改革创新引领作用持续发挥,市场机制更加完善,法规制度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获得感持续增强,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力争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
政务服务实现最佳体验。政府权责清单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程度显著提升,“不见面”办理全面实现,智能审批、无感申办、移动办事成为常态,跨区域、跨部门的政务服务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开放有序的数字营商环境基本建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信用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更加成熟,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优化,共享应用“总枢纽”的功能进一步增强,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协同治理和奖惩联动能力全面提升。
市场环境实现稳定可预期。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隐性壁垒全面破除,“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市场对外开放渠道更加畅通,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配置更加优化,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循环畅通。
新型监管实现精准高效。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精准化数字化科学化水平大幅提升。监管行业覆盖领域更加广泛,信用修复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信用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贯穿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
法治保障实现坚强有力。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高质量法律和制度实现有效供给,科学完备的营商法规体系基本构建。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高效统筹、协同科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依法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功创建。
信用应用实现多点开花。“信易+”系列应用产品广泛嵌入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场景,市场主体和群众守信获得感明显增强。“信易贷”服务模式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便利性、可得性显著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有质效,信用服务市场供给能力和供给效率大幅提升。
人文社会实现幸福美好。创新创业生态更富效率、充满活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多样化、高品质的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衡、丰富便利,蓝天、碧水、净土品质更加优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面增强。
专栏1:“十四五”时期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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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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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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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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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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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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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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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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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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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可办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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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许可全流程办件并联审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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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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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工作日)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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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时间(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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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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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市、县两级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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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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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市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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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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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压客户办电环节(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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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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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压客户办电(不含配套工程施工)用时(工作日)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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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报装(含施工)环节(个)
|
3
|
|
用水报装(含施工)用时(工作日)
|
10
|
|
用气报装(含施工)环节(个)
|
3
|
|
用气报装(小型含外线施工)耗时(工作日)
|
10
|
|
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工作日)
|
≤3
|
|
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控制率(%)
|
≤3
|
|
进口边界(境)合规所需程序(个)
|
6
|
|
出口边界(境)合规所需程序(个)
|
5
|
|
县级以上“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和专区覆盖率(%)
|
100
|
|
“焦我办”APP政务服务事项可办率(%)
|
≥90
|
|
全市清单内电子证照依类型生成率(%)
|
100
|
|
法治保障
|
破产案件平均审理用时(天)
|
300
|
债权回收率(%)
|
40
|
|
诉前调解成功率(%)
|
50
|
|
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天)
|
150
|
|
涉企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
35
|
|
买卖合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8
|
|
电子送达覆盖率(%)
|
100
|
|
买卖合同首执案件平均结案用时(工作日)
|
60
|
|
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一审用时(工作日)
|
56
|
|
民商事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
|
92
|
|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
|
98
|
|
专项破产保障基金全市覆盖率(%)
|
100
|
|
包容普惠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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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培养高技能人才(万人)
|
12.43
|
市智慧金服平台注册企业数量(家)
|
8000
|
|
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
46
|
|
综合交通网规模(公里)
|
8800
|
|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公里)
|
470
|
|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
|
3.6
|
|
高新技术企业(家)
|
550
|
|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
>4.3
|
|
专利质押融资额(亿元)
|
1.5
|
|
污水处理率(%)
|
99
|
|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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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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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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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信息总量(亿条)
|
8
|
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覆盖率(%)
|
100
|
|
“双公示”信用信息合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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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信用信息查询次数(万次)
|
500
|
|
信用承诺制度覆盖行业部门比例(%)
|
90
|
|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行业部门比例(%)
|
90
|
|
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覆盖率(%)
|
90
|
|
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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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
年获得信用贷款企业数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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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受益群体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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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应用场景数量(个)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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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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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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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加快构建标准统一、智慧共享、公开透明、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线上线下深层次融合、服务效能全方位升级。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积极衔接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尽放”原则推动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进一步扩大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加大对首批已下放县(市)的255项、下放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及其他省级开发区的13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跟踪、协调和监管力度,厘清市、县(市)两级职责边界,建立县(市)与省直部门直通车制度,健全常态化衔接机制,确保调整及时、权责清晰、无缝衔接、落地落实。加快推进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实行“管委会+公司”模式,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管理团队,推行领导班子任期制、员工全员聘任制、工资绩效薪酬制,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审批制度,制定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低风险事项“备案备查”、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高风险事项“严格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审批效率。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出台与上级投资法规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为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资金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投资审批事项管理,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或变相增设行政许可,全面清理简并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对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审批事项,要及时推动取消。深入实施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拓展应用“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多评合一”等创新模式,积极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构建科学完善的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按照“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原则,统一事项清单、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平台办理,实行先建后验、并联办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模式。实现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投资审批服务更加便捷,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有效。
深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降低办理建筑许可成本,优化完善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承诺制,大力实施承诺即审批、极简审批、联合检查、极简验收,积极推进区域评估、中介超市、联合测绘、一站式联合验收、验登合一。不断拓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功能,建立联合测绘、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平台,全面实现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实现审批材料电子化、施工图审查数字化。持续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落实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建筑区红线外市政设施修建要求。积极推行“标准地+承诺制”联动改革,建立全市工业“标准地”管理规范,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十四五”期间,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平均办理建筑许可环节压减至5个以内、时间25个工作日以内、成本占比2%以内,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耗时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全覆盖。全面深化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构建以信用承诺为基础、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确认制为方向,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商事登记制度体系。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以“照后减证、并证”为重点,完善改革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推广行业综合许可,积极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一业一证”“多业一证”“一诺即准营”等改革,推动将更多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纳入“多证合一”范畴,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推广使用“企业码”,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进一步简化开办企业环节和流程,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实现线上“一网申请”,优化提升“开办企业服务专区”,实现线下“一表申请”所有事项、“一窗领取”全部凭证,全流程1个环节、1日办结、零成本。深化企业注销改革,针对无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复杂、违法失信等不同情形,按照简易快速、普通提速、强制出清、特殊审慎等方式对市场主体实行“分类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
加速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缩短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登记全过程时限,逐步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房同时即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深入拓展“一窗办”“网上办”“异地办”,扩大“一个环节、一天办结”业务服务范围,优化不动产交易、缴税、交费和登记等“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流程,全面实行不动产证书邮寄。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持续升级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拓展“焦作不动产”手机APP功能,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形成“网上”“网下”双轨并行、“线上”“线下”协调联动的智能化工作格局。
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整体政府”和“大中台、小前台”理念,依托黄河鲲鹏服务器建设黄河政务鲲鹏云和焦作大数据中心,通过持续扩容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技术支撑能力,推动更多的政务信息系统适配迁移或部署,形成贯穿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服务新模式。依托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汇聚、交换、分发、共享和开放,汇聚全市各业务部门数据、第三方数据,构建基础信息资源库、主题信息资源库和专题信息资源库,为数据服务和应用奠定基础。
提升数据共享水平。不断优化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打破政务“信息孤岛”,实现政务信息资源高效流动。以“全市通办”为目标,以“打破部门封闭、融合业务系统”为突破口,构建覆盖市级部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接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纵向联通河南省“一窗”受理云平台,横向打通焦作市各局委办业务审批系统、焦作市权力运行系统、电子证照库等系统,重点要打造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以及公积金提取,交通、交警、医保社保服务等联办事项,聚焦与群众和企业关系最密切的事项,突破网络共享难点,提高各级政府办事效率。
增强数据应用能力。加强数据建模分析,聚焦惠民利民,让大数据服务于刷脸办、异地办、户籍改革、环境保护等应用场景;聚焦城市治理,分级分权对各级政府部门提供数据服务,让数据服务于信用体系、应急系统、智慧交通、全域旅游等应用场景。加强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等领域的互信互认和推广应用,为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提供有效支撑。不断开发“焦我办”APP功能,推动入驻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向全生命周期服务拓展,实现数据应用向移动端延伸。到2025年,实现100%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全域通办”,90%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100%审批结果信息共享互认,市县两级清单内电子证照依类型生成率达到100%。
打造企业个性化服务链条。安全有序推进政企数据共享,从企业规模、发展阶段、行业类别等多个维度建立企业专属画像,实现政策自动匹配、精准推送。建立企业与监管部门信息互通渠道,企业基本信息、产品信息和人员变动等常规事项通过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监管部门将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作出的调查处理结果同步推送企业。结合电子证照库、电子材料库、办事记录、电子公章等建立企业专属档案,“一口归集”企业所有建设项目信息,“一站链接”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各类事项申办数据、材料和结果复用,做到一企一档,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
全方位保障数据安全。从严落实国家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国家标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建立跨部门、跨层级常态化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以核心机房、云平台、数据中心、指挥中心等重要领域为核心,加快建立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通信网络等安全技术体系,健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云安全、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病毒防护等安全策略体系。构建同城双活存储系统、数据库群集、虚拟化群集、负载均衡群集及必要基础条件,建立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不断提升政务系统应灾能力。
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巩固国家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市创建成果,动态调整和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以智能审批和“同事同标”办理为目标,以最小颗粒化为要求,进一步落实“三级三十二同”要求,细化量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标准,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办理条件精细化水平,最大限度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事项精细化、要素模板化、指南标准化、办事场景化,同一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持续开展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四减一优”行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应用以信用为基础的容缺受理机制,创建“无证明城市”。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应用,加快制定主题集成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编制并动态调整“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到2025年,平均办事环节、承诺时限在现行基础上再压减20%,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
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树牢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理念,坚持主动服务、精细服务、高效服务,着力打造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养过硬、服务形象文明的政务服务队伍。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融合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以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为核心,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统一送达的标准化服务流程,形成统一收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统一出件、评价反馈业务闭环。加强乡镇(街道)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将资源、服务、管理下沉,推动政务服务不断向基层纵向延伸、横向拓展,通过布设自助办理机等方式,实现高频事项就近可办,全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到2025年,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可办率、“最多跑一次”实现率均达到100%。
大力推进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聚焦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加快实现“全市通办”“跨市通办”。到2025年,市、县两级“全豫通办”“跨省通办”窗口和专区实现全覆盖。
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和行政机构脱钩政策,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价格行为监管,构建行业协会商会自主管理与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行业治理模式。建立政务服务“中介超市”,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进行重点检查,规范涉企收费,纠正垄断经营和强制服务等行为。建立中介机构及职业人员信用档案,利用大数据分析、双随机回访监督、信用修复等支持手段建立完善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实行信用积分动态排名,实施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强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引导中介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探索推进同一阶段的技术审查、测绘等中介服务事项整合,到2025年,检验、检测、鉴定、评审、评估等许可中环节平均办理时间压缩20%,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与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深化拓展“万人助万企”“一联三帮”活动成效,聚焦企业发展方向,实现帮扶精准落地、需求精准对接、问题精准解决。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的公开体系,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实现全面公开、依法公开。加强舆情收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行“有诉即办”服务模式,线上依托“企业纾困360”平台,完善日收集、周研判、月分析机制,按照“13710”工作制度,形成问题线上梳理、调度、纾解、反馈、评价工作闭环;线下在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有诉即办”服务专区,下设导办帮办代办窗口、“万人助万企”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全部解决。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响应”企业和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咨询解答能力,丰富政策知识库,细化答复口径,将12345热线建设成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等功能为一体的,涵盖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渠道的“总客服”。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坚持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并重,建立商事主体市场监管联系人制度,积极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等监督作用,加大营商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力度,合力打造阳光政府。全面构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体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移动端等渠道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健全评价人信息保护制度,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应用,强化服务差评整改,构建解决同类问题长效机制,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的系统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构建“亲”“清”在线平台,优化诉求响应、沟通交流等互动式服务,逐步完善政企、政民之间的双向承诺与平等互信关系。
完善政策供给体系。建立完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框架,聚焦市场准入、要素保障、监管执法、绿色发展等方面加快制度创新,强化政策供给。健全商会、行业协会、企业等政府服务对象参与行政决策的平台、机制和具体操作办法,实现涉企政策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协调。推进政策库建设,全面公开涉及市场主体的规划、产业、税费、融资、奖励、补贴、创业、创新、人才、市场等政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制作摘要式、卡片式“政策服务包”,采取图解图表、视频音频、场景演示、卡通动漫等方式讲好政策,实现政策一包全享。
推进政策集成兑现。梳理涉财政资金支付的行政奖励、资助、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政策,编制惠企政策兑现清单,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建设全市统一的惠企资金申报、兑现、管理平台,提供惠企项目网上申报、自动核验、专家评审、线上审批、资金兑现和财政资金绩效综合评价等全流程服务,实现兑现“一网办”“智能办”;推进平台“免申即享”功能深度开发,着力构建“数据比对、意愿确认、拨付到账”的主动服务模式,完善操作流程、发放程序和监管方式,实现基于政策条件颗粒化、市场主体数据结构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的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大财政奖补资金发放监管力度,制订完善与网办相配套的涉企资金拨付和监管办法,推动相关资金便捷高效直达企业。
强化政策实施监管。探索建立涉企政策综合协调审查机制,开展涉企政策公平性、合法性和配套性审查,实现涉企政策与企业发展需要相协调,避免部门间政策冲突,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组织政策制定部门及第三方机构,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已出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产生社会经济效果进行评估,为科学制定、修正、延续和废除政策提供重要依据。实行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化解部分惠企政策落地效果不佳问题,对标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加强突破创新,不断增加有效制度供给。
第五节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诚信意识和提高诚信水平。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对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等维度进行全面监测,实现即时预警、提前干预、督促整改,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持续完善政务诚信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模式,深化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建立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公示机制,推进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国家要求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强化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信息等“十公示”信息报送,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公示的广度和深度。
持续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基本信息、考核奖励惩戒等履行职责信息、社会生活信用信息等纳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考察和奖惩的重要参考。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鼓励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主题研讨等活动,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
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积极对标国际规则,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深入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国家清单动态调整任务,健全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激励惩戒机制,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建立覆盖市、县两级的市场准入壁垒台账,到2025年,实现台账清零。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建立常态化民营企业项目推介机制,定期发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更新等项目信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内部审查机制,建立清理存量政策长效机制,提高增量政策审查质量,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和第三方评估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机制,不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约束力。配合省开展反垄断执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格落实国家反垄断法律、法规、规章,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及配套政策。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对企业违法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力度,建立反垄断风险预警机制,实现以网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涵盖交易组织、交易流程、交易行为、专家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体系。动态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快平台信息化建设,探索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模式,不断拓展焦作市“阳光交易360”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焦易通”手机APP掌上电子交易系统、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电子化系统等功能,加大区块链、电子保函等创新应用,推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服务”和远程异地评标,推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一网通办”,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全方位电子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监管制度,建立并实施常态化的随机抽查机制和“信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运用及网上投诉举报窗口、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监测点作用,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管效能。
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事项范围,精简流程,实现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持续降低企业用能用水成本,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等绿色价格政策,出台焦作市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担机制实施办法,大力推进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提高收费价格透明度和缴费便利度,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节不合理收费,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按规定降低或减免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降低检验检疫等收费。优化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流程和货车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
推进区域协调联动。加快融入郑州都市圈,持续扩大营商环境区域联动建设范围。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为基础,聚焦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跨境贸易、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探索实行区域内资质互通、信用互认。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全力打破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推动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大力提升交通、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领域协同发展水平,加快构建区域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放宽外资市场准入,推动重点领域开放,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优化数据报送流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推动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享受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建立“一站式”外商投资服务办事平台,持续完善外资企业服务日等机制,打造全方位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健全外商投诉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外商台商投诉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外商投诉中心作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困难和问题,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
拓展对外开放渠道。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全面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一带一路”建设,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商品结构、贸易方式,依托多双边合作交流机制平台,扩大与东盟、日韩、中亚、欧盟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双向投资经贸合作,强化贸易投资联动,提高国际化双向投资水平。打造对外开放平台,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平台、科创平台和外贸平台,提升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焦作进口肉类口岸指定查验场等开放平台承载能力。加强省级汽车零部件、羊剪绒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出口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建立出口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创建更多国家级、省级新产业出口基地。发挥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优势,加快现代化工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孟州创建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和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支持出口产业基地和基地企业加强公共服务平台、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高效利用国内国际资源要素和市场空间,推动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全面落实国家大通关改革要求,统筹全市开放平台通道建设,持续优化跨部门、跨区域通关协作机制。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及通关随附单据,推行“两步申报”“两段准入”“提前申报”,持续压缩平均整体通关时间。加强“单一窗口”建设,加大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创新“外贸+金融”“通关+物流”等服务模式,推动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进一步规范特殊监管场所收费,推广通关“一站式阳光价格”服务,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便利度。加强AEO(经认证经营者)企业认证培育,实施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推动AEO企业享受较低查验率、优先注册备案、快速通关等便利化措施。
强力推进招商引资。抢抓新一轮国际国内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链供应链重构机遇,动态完善产业链图谱和招商路线图,建强专业招商团队,建立招商引资常态化沟通渠道,围绕高端装备、文旅文创、绿色食品、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化工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资本招商、以商招商、回归招商、飞地招商、云招商、重大节会招商,面向日韩、欧美、东盟、国内发达地区,招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国字号”、“央字头”、行业龙头企业。以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为牵引,加强项目招商、开工、投产、达效清单化管理,强化项目全方位保障,推动项目快速落地。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健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促进劳动力畅通有序流动。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健全市内区域间和城际劳务协作机制。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怀川英才计划”,创新实施新一轮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坚持以事业留人、平台留人、环境留人、待遇留人,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构建智能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加快集聚、培育和使用一批“高精尖缺”人才。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登记、就业失业登记、用工备案等机制的联动作用,加强企业用工动态监测,多渠道收集重点行业用工数据信息,建立用工需求清单、问题解决清单、人社政策清单,形成“1+N”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大学生见习补贴、稳岗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激励政策。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要求,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推进职称与职业技能“贯通互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畅通仲裁绿色通道,依法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聚焦“2122”企业培育,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中长期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灾后重建、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着力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实施分级分类指导,建立上市企业培育库,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引导企业通过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转主板、境外上市等多种渠道上市,推动更多中小企业到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定向融资。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基金规范发展,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深入推进科技金融、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进一步扩大征信机构覆盖面,不断拓展智慧金服平台功能,积极推广“信易贷”新型融资模式,全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成本管理长效机制,督导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和小微企业“两禁两限”要求,持续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政金企对接活动,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为企业获取贷款创造有利条件。健全完善市、县两级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公正高效审理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到2025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费率降至0.7%以下。全市银行业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5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6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证券业交易规模达到3500亿,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4家,新三板企业数量达到20家,直接融资规模达到500亿元。
培育发展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全市统一数据管理标准,以政务数据库为统领链接公共数据资源,建立市县两级数据资源池体系,健全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制度,探索推进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市场化开发,率先在生成采集、整合汇聚、流通交易、安全保护等方面建立基础规则和标准规范。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政府、国有企业持续扩大应用场景开放规模,不断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步伐。
推进监管规范化建设。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推动政府管理从“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制定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标准统一的监管事项清单,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并向社会公开。
健全多元化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执法、“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建立信用积分评价、动态风险管理、分级分类监管、双随机监管、联合惩戒、大数据分析“六维”联动精准靶向式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管、智慧监管的顶层设计和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健全“信用+监管”模式,建立重点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评价和分级标准,完善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实施信用风险预警和分类监管制度的“信用+监管”模式,依托商事信用信息与事中事后智慧监管系统,对企业及个人信用风险状况自动识别、自动分类、自动拦截、自动惩戒,通过与“双随机、一公开”深度融合,实现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
提高信息化监管效能。强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周密安排监管事项认领、梳理和要素录入,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进行关联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推行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智能监管等“一张图”管理,强化监管业务数据等信息采集共享和关联整合运用,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实现监管过程全记录和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
完善新型监管模式。探索建立符合未来产业发展规律的监管体系,除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领域外,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型产业设置“观察期”模式,探索实行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变“事前设限”为“事中划线”和“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建立健全并动态调整各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通过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完善产权保护体系。强化产权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健全知识产权、不动产等重点领域以及技术、数据资源等新兴领域产权保护制度,明晰产权归属、完善产权权能。强化政府保护责任,聚焦重点领域以及国有、集体、民营、外资等对象,健全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对企业负责人少捕慎诉慎押,规范涉案企业财产的保全和处置措施,健全涉企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聚焦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重点领域,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焦作市知识产权保护商会、行业协会商会等作用,形成保护合力。加强技术支撑,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进行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将知识产权线上公证取证系统纳入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诉调对接系统。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民事、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继续推进晋冀鲁豫等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协作,推动执法互动、信息共享与案件移送,合力打造知识产权“严大快同”保护体系。
健全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挥“12315”投诉热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融合开展力度。完善司法审判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推动建立符合知识产权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形成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健全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组建知识产权法庭,推动人民法院在开发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提高知识产权诉讼服务便利性。
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焦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部门间立法协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立法,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完善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确保立法质量。
健全营商法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和改革举措,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大力夯实法规制度基础。及时清理与营商环境优化不相符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对标上级精神、原则和规定,做到违反的废止,不一致的修订,部门间不配套的协同,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上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等情况,动态调整并依法公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遵守法定权限,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法定程序,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流程标准化,全面构建行政执法力量配备与事权划分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基础上,继续推动其他具备条件的领域实施改革,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和流程,实现执法重心下移,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探索推进政府和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合作监管模式,支持会计、法律、公证、仲裁、税务等专业机构参与监管执法,为高效查处违法行为提供专业支撑。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推进执法岗责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规范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的备案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提高执法文书、案卷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不断凝聚工作合力。
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转变行政执法理念,促进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统筹推进行政执法服务保障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及时优化和调整大气污染管控、流动商贩管理等措施。大力推进柔性执法,深化行政指导,完善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探索将行政指导和依法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相融合。大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联系点,分批指导并树立全域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县(市、区)。
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实现网上立案率达到98%以上。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形成“智能识别为主,人工分流为辅”的繁简分流模式,按照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率,持续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实现小额诉讼适用率达到25%以上,简易适用率达到92%以上。加强流程节点管控,有效压缩立案审查、诉调对接、和解调解、开庭合议、鉴定评估等各环节时间,认真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及隐性超审限案件,实现立案审查时间控制在1天以内,一审审理时长控制在50天以内,二审审理时长控制在40天以内,上诉移转平均用时控制在30天以内,长期未结及隐性超审限案件下降至2件以内。持续完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强化审判监督管理。
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严格执行案件流转的时限规定,尽快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推动符合终本条件的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严格依法依规以“终结本次执行”等方式结案。完善送达制度,推广应用“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建成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兜底的全流程闭环送达体系。提高财产处理效率,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全覆盖、零收费。持续完善执行案款发放机制,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及时办理诉讼费退费。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财产查控和信用惩戒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应限尽限。倡导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完善破产退出机制。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和自治权,简化、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严格落实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破产条件的规定,准确识别破产企业,依法及时做好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启动及转换。完善“一登记两审查”破产案件立案受理机制,提高破产案件立案审查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完善“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确保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序衔接、协调配合。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作用,健全破产管理人分级动态管理机制,设立破产费用保障基金,不断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优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严格落实重大复杂案件24个月、普通案件12个月、简单案件6个月的破产案件内控审限规定,建立上级法院下沉跟办重点破产案件制度,推动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加大对企业重整价值的识别,灵活运用债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人、出售式重整、预重整等模式,支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企业破产重整。妥善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出资人调整、职工权益保护、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等问题,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破产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严格执行“立案进网、办案在网、结案出网、痕迹留网”的信息化流程管理规定,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随机分案、统一扎口结案,开庭、合议、送达、期限变更等主要节点全部实现智能控制。持续加强“焦作网上法院”、数据可视化平台、庭审巡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绩效考核、无纸化办公办案等应用系统建设,加大在网上缴费退费、文书智能辅助、法律法规和同类案件强制检索推送、裁判文书智能纠错、庭审语音智能识别等方面推广应用,确保裁判文书智能编写适用率不低于80%、庭审直播率不低于36%、裁判文书公开率不低于90%。
深化府院联动。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持续加强“府院通”平台建设,健全府院常态化联动“一个机制”,强化政府的组织优势、法检“两院”的专业优势“两个支撑”,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日常化府院沟通联络、长效化府院协调会商“三种方式”,突出高质量服务、高标准协调、高水平防范、高效益多赢“四个定位”,提升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和谐,源头破解难题、防范重大风险,确保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效率效益、激活各方主体,推进治理现代化、促进发展高质量“五个效能”。深入推进府院同业联办、力量联合、数据联通、风险联控、社会联治,协调解决案件审判、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系统完备的府院联动工作新格局。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基础导向,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三零”创建工作,推动平安焦作建设。积极推进“零上访”源头治理,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大县(市、区)初访处置力度,建立乡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力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开展“零事故”专项检查,围绕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行业、城镇和农村燃气、高层建筑和“九小”场所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强化“零案件”治安管控,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及各类重点人员,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大力推广“334楼院协商治理模式”“党群360工作法”,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繁简分流机制与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加快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仲裁机构、公证机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解纷平台对接,统筹集成法学会、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律师等解纷力量,促进诉前高效化解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推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支持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城市品质,激发创新活力,完善公共服务,突出生态特色,彰显人文底蕴,打造宜居宜业幸福城市。
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科技产业综合体,围绕传统产业、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构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大力实施焦作市重大科技专项,做好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培育和辅导工作,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活动全覆盖,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支持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等高校建设,打造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不断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源头供给能力。
全力搭建创新载体。坚持科技开放创新导向,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大力引进全球研发资源,加大与海外创新主体深入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积极融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共建集技术研发中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网络,打造郑焦科创走廊、洛焦科创走廊。实施“名校名院名所+焦作”建设工程,推动国内重点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或共建研发机构,常态化开展院(校)地科技合作及洽谈对接活动。
不断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机制,完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和所有权配套政策,支持河南省理工大学开展高校和科研机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科技评价制度。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使用、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落实企业研发财政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税收优惠、创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等普惠性政策,深化落实省科技创新券制度,持续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投入成本。到2025年,多渠道、全方位的科技创新投入新机制基本形成,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2.5%以上。
构建绿色发展格局。全面践行“两山”理念,持之以恒守护绿水青山。建立生态环境分区引导机制,动态调整“三线一单”,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优化生态空间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快构建沿黄生态带、北部太行山生态屏障和北部太行山生态修复区、中部平原农田防护林区、南部滩区水源涵养区“一带一屏三区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一河一山”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深化重点工业点源污染治理,持续加强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强化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基础上,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河流上下游、滩区、湿地生态综合保护。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严格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和监测监控,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深入开展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产生活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创建,建设节约型机关和绿色家庭、学校、社区。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生态文明示范、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践基地创建,大力发展农林业、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绿色新兴产业等生态经济,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利益导向。
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实施教育评价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落实《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基础教育补短扩容行动,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乡村辐射,推动城乡优质教育资源与乡村中小学紧密衔接,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科学规划中小学校建设,实施一批高中新建、改扩建工程。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造一支高质量、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实施普通高等教育增量提质行动,优化高校学科结构,提升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水平。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行动计划和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组建产教联盟,加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不断完善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
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健全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重大疫情救治保障体系,加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实施健康服务提质增效行动,统筹市级“四所医院”建设,做强县级“三所医院”,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市优、县强、乡活、村稳。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院、医养“五医联动”改革,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大力推进医疗人才职称、薪酬、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建强医疗卫生队伍。
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精准化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持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特殊老年人补贴制度,不断提高养老保障能力。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各级福利院现代化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积极推行“互联网+养老”,促进医养康养结合。加快布局医药、健康食品、康养保险、康养培训、医疗设备等关联产业,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打造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促进文体服务多元供给。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等文化设施改造升级,推进“艺术乡村”建设,建设不同类型的城市书屋,提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打造“15分钟文化设施圈”“15分钟阅读圈”。不断扩大“舞台艺术送基层”“书香焦作”等活动覆盖面,加强“百姓文化超市”数字平台建设,建设公共文化精准供需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健康焦作”体育惠民工程,推进“两场三馆”、全民健身中心、足球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发特色群众休闲运动项目,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10分钟健身圈”。聚焦一河、一山、一拳,深入实施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创新培育黄河文化、大运河文化、功夫文化、怀药文化等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牵引,打造国际化“山水富城·文武福地”。
提高城乡住房保障水平。坚持供需匹配,持续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构建租购并举住房新格局。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大力推动住房改造,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打造功能实用、环境舒适、服务完善的居住环境。
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立体互联,大力实施重大交通项目“378”工程,加快推进呼南高铁豫西通道、新焦高铁、郑州都市圈交通S3线焦作段3条铁路项目建设,强力推进沿太行、沿黄、沁伊、焦平、长修、焦唐、郑焦7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孟州至偃师、焦平高速、沁伊高速3座黄河大桥建设,构建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织密市域内交通网络,打造以中心城区为主枢纽,武陟、孟州为辅枢纽,修武、沁阳、温县、博爱为支点的“一主两辅多支点”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构建内畅外联的“大交通”格局。
充分运用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打造高集成度智慧信用中枢和数字底座,推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创新。
完善信用平台智慧化功能。迭代升级市县两级信用平台,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驱动,提升信用监测预警、挖掘分析、智能决策等智慧化信用服务能力。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焦我办”APP、“互联网+监管”系统、金融系统以及其他行业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实现信用赋能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
提升信用网站服务型能力。建立覆盖记录归集、治理分析、开放共享、查询使用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和数据治理体系,形成高保障、高可用的信用信息供应链,实现全领域信用信息高质量供给。优化信用查询、信息公示、诚信宣传等功能,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放,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信用中国(河南焦作)网站及APP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健全信用信息归集机制。以数据标准化建设为方向,出台焦作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明确信用信息归集类别及路径。聚焦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在税务、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不动产登记、司法判决、学历学籍、水电气等重点领域,实现信用信息“应报尽报,应归尽归”。鼓励市场主体以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等方式向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自身市场信息,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水平。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机制,打造“系统内纵向联通、跨部门横向贯通”的信用数据枢纽和应用载体,提升系统内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实现跨行业、跨层级数据实时同步、规范管理。拓宽数据共享范围,优化数据共享方式,构建“信易贷”、信用监管等高质量专题数据集。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通过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融合应用,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推进市、县级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提高内容质量和服务效率,扩大全市信用门户网站群影响。聚焦市场监管、融资信贷、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加快推进信用与业务融合,探索落地更多应用场景。建立跨区域信用联动机制,推动信用信息、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奖惩在中原地区互认互通,促进跨区域信用一体化协同发展。
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以信用承诺为重点的事前互信机制,加强以信用分级分类为手段的事中精准监管,推进以信用奖惩为核心的事后监管,推行以权益保护为重点的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体系。规范信用承诺流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和主动公示型等信用承诺书制度。建立承诺信息归集和践诺信息反馈机制,完善承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形成“承诺—监管—践诺”闭环管理。探索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承诺为核心、全程监管服务为保障的新型投资项目管理模式。
加强信用践诺跟踪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对信用主体践诺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发挥承诺和践诺信息在事中事后环节的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将承诺和践诺情况信息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实现信用承诺自动归集、自动提取、自动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承诺查询渠道。
加快构建信用评价体系。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化完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鼓励研发以经营状况、网络舆情等市场信用信息为基础的预警类市场化信用评价产品,加快构建以行业信用评价为基础、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重要参考、市场化信用风险评价为补充的监管评价体系。支持金融机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市场信用评价,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丰富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场景。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全面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基础数据和行业管理数据融合应用,探索建立覆盖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五类主体全生命周期信用档案。规范信用报告统一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实现市场主体信用报告嵌入“电子证照”。
全面推行差异化监管应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日常监管、政策资金扶持、招标投标、表彰评优、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和处置措施。强化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提高信用关联率和监管抽查精准性。规范公开公示分类监管信息,推行阳光监管。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应用“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机制,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给予市场主体成长“容错”“试错”空间。
依法认定联合奖惩名单。严格落实国家编制的信用奖惩措施清单要求,依据清单明确的具体事项、实施对象、实施手段、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内容进行实施,推进以奖惩为核心的事后监管法治化、规范化运行。准确界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范围,严格履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退出机制,依法实施失信惩戒,防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泛化、小过重惩。
完善联合奖惩运行机制。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完善信用核查、名单比对、措施推送、警示提醒、结果反馈等功能,提升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嵌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级、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提示、自动实施、自动反馈、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反馈机制,针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惩戒措施进行评估反馈。
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根据市场主体守信行为、社会贡献程度采取相应激励措施。鼓励市场主体、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拓展守信激励应用范围,加强守信激励在政府优惠政策、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应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失信者处处难行,守信者处处便利”的信用大环境。
按照保护权益、包容审慎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建立完善信用修复“一网通办”、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公示相关领域信用修复条件及申请材料,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打造信用修复“一键办”。加强信用修复信息管理与共享,实现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河南焦作)网站、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修复失信信息。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建立信用修复权益提醒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信用修复机制,规范轻微失信主体的简易修复程序,鼓励自我承诺、重塑信用。强化信用修复期间的风险预警和完成修复后的跟踪监测,提高失信主体信用管理水平。
深化信用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畅通、民生服务等重点工程中的支持作用,形成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性广、示范性好的场景,实现更加科学的政府管理、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更加精准的社会治理和更加高效的市场交易。
培育引进信用服务机构。加速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信息应用新领域和新场景,创新符合市场需求的信用服务和产品,面向社会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信用产品服务。出台优惠政策引进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焦作或设立分支机构,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的设立与规范化发展。
强化信用服务行业监管。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构建多方协同监管机制,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信用服务机构监管体系。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信用服务机构通过信用中国(河南焦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社区信用治理水平。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探索构建基于信用积分的社区治理新模式。探索信用积分在基层治理中应用,通过信用积分转换兑换、建立社区信用惠民服务联盟等形式,让诚实守信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便利和实惠,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加强街道社区信用氛围营造,结合文明家庭、文明商户评选等活动选树街道社区诚信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创新社会治理服务项目。完善餐馆、便利店、健身房等社区商户的信用记录,建立健全社区商户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服务社会治理能力。在城市社区中推广使用信用积分,培育信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项目,发展“暖心食堂”“舒心就医”“信用街道”“信用超市”等信用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获得感。
推进公共服务领域信用惠民。探索信用积分模式,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夯实信用惠民基础。鼓励各级各部门聚焦文化旅游、数字生活、医疗健康、交通出行等场景,重点开发民生领域“信易+”应用,形成多元化的“信易+”长效发展机制。创新完善公共服务领域守信激励机制,推动各领域在保基本、保公平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信用惠民工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加大公共服务领域信用惠民的财政投入,对惠及面广、影响大、效果好的信用惠民项目提供常态化财政支持。
强化公共服务领域信用监管。聚焦教育、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养老、家政、食品药品、公共资源交易、劳动用工、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实施信用监管措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专栏2:信用助力公共服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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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建立学校、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与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失信预警、信用监管措施标准,对未经批准登记等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交通运输领域。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项目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科研项目立项、评优评先等方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围绕“两客一危一货”、出租车、机动车驾培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网约车、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推进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在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医师多点执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管理、医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开展覆盖医疗卫生全行业、全类别“信用+综合监管”,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相结合,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提高行业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化水平。
养老服务领域。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推行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
家政服务领域。依托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信息,探索开展家政服务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对于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融资、租赁、税收等方面的便利。
食品药品领域信用监管。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采集和上传、档案建立、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完善信用等级结果应用和发布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主体责任,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加快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探索构建市场化信用评价体系,推动评价广泛应用于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建立政府、市场主体、群众共同监督的市场格局。
劳动用工领域。建立劳动力市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优先使用简易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开展柔性执法。
文化旅游领域。加强信用与焦作文旅品牌融合,重点梳理编制文化和旅游审批服务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将违背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警示名单管理,规范信用约束机制。
社会保障领域。建立社保、医保漏缴、欠缴、少缴日常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骗保等失信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与安全监管执法等数据共享共用,建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重点加强对知识产权主体、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信用监管,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推进信用建设与知识产权业务全方位、全流程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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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信用乡村建设。开展“信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县、乡(镇)率先开展“信用+网格化治理”工作,推广信用积分管理模式,鼓励乡(镇)在志愿服务、土地流转、评优评先等领域创新应用信用积分,推动信用积分嵌入农村土地资源分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等,助力差异化监管措施实施,创新农村信用应用场景和管理模式。
建设信用示范特色小镇。依托焦作市县域文旅资源,围绕太极拳、四大怀药等焦作品牌,探索“信用+乡村旅游”“信用+乡村民宿”等发展模式,创新信用文旅推广模式,打造以信用文旅文创融合为特征的文旅信用链,保障文旅市场畅通运行。
建立特色农业“信用码”。构建特色农业“信用码”制度,完善粮食种业、怀药产业、蔬菜产业、花生产业等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将“信用码”融入焦作特色农业品牌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依托省“信易贷”平台、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等服务体系,创新涉农“信易贷”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市、县、乡、村全覆盖,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强化信用意识,聚焦信用积分、信用监管、信用服务等内容开展“信用知识普及宣传月”“信用知识进乡村”等活动,提高农户对信用的认知水平,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失信专项治理,依法对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业,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结合信用评价深入开展“清四乱”行动,提升沿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鼓励在电力、石化、化工、建材、林业等领域开展碳汇交易试点,积极创新碳排放达标企业在行政性、行业性、市场性中应用场景的激励措施。结合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制定沿黄地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高耗水、高污染、高风险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沿黄生态环境信用治理保障。
建立“信用+重要产品追溯”监管服务体系。围绕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农产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建立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开展信用监管行动,完善重要产品信用赋码制度。运用“信用+区块链+物联网”,打通重要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全流程的信息链条和责任链条,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
开展市场领域信用监管。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点采集企业电力、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信用数据,推动电力、煤炭等领域信用数据统一归集、统筹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督促电力、煤炭企业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探索信用在畅通市场循环中的应用,推动在电子商务、物流等领域实施信用评价并应用评价结果,开展市场领域差异化监管。
实施“信易贷”应用提升工程。优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形成上联国家、省级,下联县(市),横向连接部门机构的全市信用融资枢纽窗口。推广惠民贷、云秒贷等具有焦作特色的“信易贷”产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纯信用贷、准信用贷等“信易贷”产品。积极支持能源、交通、物流、税收、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行业“信易贷”应用创新,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便利性、可得性。
开展信用示范县(市、区)创建。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重点支持各县(市、区)将信用体系嵌入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特色积极拓展信用应用场景,着力提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打造数字化信用示范园区。依托产业集聚区等功能区,以园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为支撑,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对接、融资贷款等方面实现信用记录、信用画像、信用服务闭环运行,培育打造数字化信用示范园区,推动园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设信用消费示范街区。依托全市特色商业街区探索建立完善以信用消费为特征的信用体系,在全量整合市场主体经营信息、产品质量、投诉信息的基础上,完善企业、商户信用星级评定机制,鼓励企业、商户向消费者提供信用消费、先行赔付等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培育打造信用消费示范街区,推动规范商业街区消费秩序。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增强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凝聚合力、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落实,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加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发挥焦作市信用中心职能作用,成立焦作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健全专题会议、信息报送、考核督导、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统筹研究加强和完善营商环境重大举措,协调推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高位统一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完善市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各专项工作小组行动,推动各领域持续优化提升。加强市、县两级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年度优化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单位、时间表和路线图,将规划细化为提升指标的具体举措,滚动推出实施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措施、重大工程,实现目标化牵引、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等形式,吸引、撬动更多流动性生产要素向焦作集聚。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确保各项政策举措的协调性和配套性。
坚持通过改革创新来完善法规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改进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能,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企业需求、群众期盼,积极对标国内、省内前沿做法,复制推广标杆城市和进步较快城市的典型经验做法,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持续推进各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成果。加强与第三方机构、新型智库合作,积极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形成合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局面。
持续配合做好省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出台《焦作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省评结果与文明奖、考核奖发放,与干部任用,与评先树优“三挂钩”的奖惩机制,扎实开展评价整改提升,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系统开展规划年度、中期及总结评估工作,扩大评估公众参与,建立健全政策落实审计制度,依托省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对全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持续开展信用监测工作,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反映各级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积极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区)、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不断完善联动宣传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新闻发布会、项目洽谈会、招商推介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加大创新举措、典型案例、优秀企业及企业家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导向,展示良好形象,大力营造企业积极响应、全民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