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杨树亮同志为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闫献亭同志为焦作市司法局局长;
毕明奇同志为焦作市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袁培莲同志的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林新平同志的焦作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文忠同志的焦作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安平同志的焦作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文太同志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陈红岩同志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彩霞同志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