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 军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军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蔡有安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 歆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扬眉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志强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文杰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小转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永丰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 军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许崇温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马景利的焦作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范炳鑫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丁会凤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程全法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乔国立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伟光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耿元光的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