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形势下,我市消费品市场依然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前10个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644.96亿元,同比增长11.1%,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增速0.7和1.9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三位。
城镇消费品市场发展快于乡村。据调查统计,今年年初以来,在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和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等多种因素的带动下,全市城、乡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全市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其增长水平明显高于乡村。前10个月,全市城镇市场零售额达518.95亿元,同比增长11.3%,其总量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5%,增速高于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速0.7个百分点。
零售业拉动效果凸显。前10个月,全市零售业零售额为439.73亿元,同比增长11.2%,占全市零售总额的比重达68.2%,对消费品市场的贡献率为68.8%,拉动全市零售额增长7.7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市消费品市场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力军;全市批发、住宿、餐饮业3项合计零售额为205.23亿元,其总量仅占到全市零售额总量的31.8%,同比增长11%。
限额以下企业(单位)主导作用增强。前10个月,全市限额以上批零售、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99.21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4%,同比增长9.4%;限额以下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545.75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4.6%,同比增长11.4%,占据主导地位。
与居民生活相关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情况看,前10个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有商品零售额统计的21类商品中,有13类商品零售额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多集中在与居民生活相关类商品,其中烟酒类、中西药品类、金银珠宝类、五金电料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以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分别增长38.8%、34.6%、13.9%、13.2%、10.8%和21.4%。
相关专业人士分析,在我市消费品市场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依然有诸多因素制约了全市消费品市场的增长,主要表现为消费热点匮乏、部分类值受电商冲击明显、商贸企业经营成本上升等方面。下一步,应从增加限上企业数量、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社会消费、强化旅游消费、做大品质消费等方面入手,积极挖掘一切可以增长的因素,从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层次需求出发,有针对性、有特色、有亮点、有重点地培育和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推进消费结构升级,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