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解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和保障风险加大等阶段性问题,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我市制定印发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暂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严格预算约束、聚焦重点行业发展、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培育财税增长点、积极争取资金等方面,立足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改革创新,从4个方面11项措施,加强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现就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预算约束,对市级各部门预算项目中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宣传费、印刷费、差旅费、信息费,办公用房租赁费等一般性支出压缩12%左右。
二是制定阶段性财政支持政策。按照“稳住既有税源、激励新增税收、引入新增财源、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通过专项资金引导、增量税收补助、租金减免、风险补偿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该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年底。
三是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乘数效应,通过优化整合工业、科技等专项资金,探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由无偿变有偿、由拨款变股权、由资金变基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
四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通过建立优惠政策分担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库款资金调度等方式,提升县域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该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