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焦政办〔2022〕89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3 16:15 信息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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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焦政办〔2022〕8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2021年1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对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等作出部署。2022年6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60号),从总体要求、主要行动、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提供了遵循。市委、市政府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由三个部分组成:

一是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残疾预防的指导原则,即:政府主导、联防联控,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系统推进、早期干预。提出: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

二是主要行动。坚持三级预防原则,针对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防控,提出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五大主要行动。明确了五大行动的20项工作任务和25项工作指标,涉及30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支撑保障、监测评估、宣传引导四个方面,对保障残疾预防工作有效实施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