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焦政办〔2022〕30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2-06 15:56 信息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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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7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焦政办〔202230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7年8月15日,我市制定出台了《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建立了科技创新奖励制度。该制度实施五年来,共安排财政科技资金1.16亿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2016年的66家增至2021年的306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由34家增至495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国际联合实验室均由4家增至9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66家增至178家,星创天地由2家增至12家,其中3家为国家级,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在科技创新领域相继开始开展新的工作,也出台了新的奖补政策,我市原来的科技创新奖励政策与科技创新新形势已不相适应。参照国家级、省级及相关省辖市科技创新奖补政策,结合焦作实际,出台了该《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四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政策依据和目的、管理机构和制度。第二章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办法的核心内容,明确了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和标准第三章奖励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明确了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下达流程和资金来源。第四章监督和检查明确奖励资金审查、管理、追回责任主体和违法违规处理方式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办法》同时废止。

三、《办法》出台的意义

(一)制定《办法》是贯彻各级科技创新政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新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意见》豫发〔202130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9号)、《焦作市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工作方案(2022-2025)》(焦办〔202211号)等安排部署,迫切需要对《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进行修订完善,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制定《办法》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明确创新是第一动力,我省将创新驱动战略作为十大战略之首,我市更是寄希望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破解我市高层次创新平台稀缺、高端创新人才不足、高水平教育资源匮乏的短板和弱项,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搭建一流创新平台、培育一流创新主体、汇聚一流创新人才,打造全国新兴科创名城这就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更加科学合理高效地配置整合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发挥放大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

(三)制定《办法》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本质要求。随着我国科技事业逐渐进入全球创新链高端领域,对加快提高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完善实施创新奖励制度,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科研人员创新动力,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营造全社会创新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