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我市地温地热水资源,规范地温空调和深层地热水井取用水建设与管理,焦作市水利局起草了《焦作市地温空调和地热水井取用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在深入学习水资源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考虑我市地温地热水资源和规范地温空调和深层地热水井取用水建设与管理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市水利局于2020年4月草拟了《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21日,根据市司法局法审科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市水利局对《办法》(送审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焦作市地温空调和地热水井取用水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二条。
一是建设使用地温空调、取用地热井水资源,应当依法科学实施,坚持统筹安排、规范管理、规模开发、综合利用,地温地热水资源属中深层地下水,归国家所有。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区域内地温地热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具体工作由其地温地热水资源管理机构承担。开发利用地温地热水资源应当有科学依据,必须在综合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统一规划进行。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申请审批、建设施工、监督监测、计量收费等,依法规范了地温地热水资源的审批、管理、开发、保护、涉水规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等工作。《办法》的出台为今后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我市地温地热水资源、规范地温空调和地热水井取用水建设与管理、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基础。
三是明确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焦作市水利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