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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22〕7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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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1026    

 

 

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

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焦作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必须在“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接续奋斗、深入攻坚,把焦作市打造成新时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发展样板。

 

第一章  开启美丽焦作建设新征程

 

第一节  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保障,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生态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加。

绿色转型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方面严控燃煤消费总量,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0.3%,拆除14台合计28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完成除承担集中供暖且无替代来源的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提前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压减过剩和落后产能企业动“百企退城”累100家,完成92家企业搬迁改造深化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绿色生产,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8家、绿色园区1个、绿色产品3种、绿色供应链4家,省级绿色工厂6家、绿色产品6优化用地结构方面对在产露天矿山实施一矿一策综合整治,强化沁阳市和博爱县煤场区域规范整治,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全市建成区所有餐饮门店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方面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焦作丹河电厂、晋煤天庆等5家大宗货物年运输量超过150万吨的工业企业均通过铁路专用线运输。推进重点涉气企业改造,完成治理项目3748个。建立市村四级联动监管机制,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专项行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20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97微克/立方米、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102015年相比,PM10PM2.5降幅分别达到35.3%35.6%,优良天数增加31.4%,重污染天数下降65.8%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35.88%36.54%,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20年,4个国、省控考核断面,1个,3个,全部达到省定目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类的比例100%2015年相比,地表水类断面比例提升25%,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26.06%21.18%。完成9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5个河道整治工程项目、2个生态湿地建设项目、6个工业企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完成六县(市)共8条黑臭水体截污纳管工作,完成孟州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南水北调绿化带、大沙河生态治理等一批标志性工程先后竣工,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突出纳入名录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607个企业地块污染源、污染物传输途径、敏感受体等基础信息采集,完成99个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13个工业园区周边地下水采样检测,编制成果集成报告整治工业固废堆存场所9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整治工业企业135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为焦作人民“吃的放心住的安心”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完成52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卫生厕所累计达46.26万户,普及率达88.9%,孟州改厕治污典型做法在全国推介。六县(市)全部通过省级农村垃圾治理达标验收,一废一品一库环境风险有效防控无重大及特别重大事件发生。

生态保护持续加强。2020年,焦作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0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至35%,森林蓄积量达60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面积13372.09公顷,湿地保护率达58.46%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率达80%,自然保护区面积37.07万亩生物多样性保护整体稳定。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7.8平方公里,入选全国城市双修试点市、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全国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国土绿化提质加速,致力塑造“绿满焦作、三季花开、四季常青”的生态景象。沁泉湖公园、苏蔺体育公园先后建成开放,大沙河、南水北调绿化带成为焦作城区的靓丽新名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等国字号荣誉纷至沓来。

生态经济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一直保持较快增长态势,产业结构由7.0∶58.9∶34.1,优化为7.4∶42.0∶50.6,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工业转型深入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化工等优势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三大改造”“四绿”创建、开发区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三新一高”经济蓬勃发展,获批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现代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获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太极拳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两山两拳”上升为省级重大布局。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54.5%,成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建设试点城市、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

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持续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定《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实施环保信用评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等环境政策提高环评审批效能健全环境监控网络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第二节  面临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仍需加快,生态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全面到来,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利用失衡问题突出,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弱,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形成,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能源原材料行业占比偏高。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能效水平与先进地区仍有一定差距,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碳排放总量大,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任务异常艰巨。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明显加快,公路货运占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公转铁及多式联运程度较低,运输设施设备标准化、清洁化水平有待提高。

污染治理任务仍很繁重。环境空气质量尚未根本好转,臭氧O3污染呈上升态势,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大面广,治理技术水平有待提升。境内河流多为季节性河道,缺少天然径流,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水体自净能力差,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水平不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任重道远,生态流量尚不能有效保障,部分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多数河流生境单一,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较低。土壤安全利用成效有待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基础薄弱。不少化工企业近水靠城,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风险源的布局性、结构性风险突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压力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有待完善。

生态经济基础依然薄弱。全市经济增速放缓,生态经济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偏低,仍存在创新驱动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够优化等突出问题。生态农林业、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服务业等绿色产业刚刚起步,绿色竞争优势尚未形成。节能环保产业龙头骨干企业数量少,产业竞争力不强,政策激励引导机制不健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物排放量与处理能力不匹配,危险废物、污泥处置能力不足。

环境治理体系仍需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相关责任主体内生动力尚未得到有效激发,市场化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方性环境法规亟待完善,部分企业法治意识淡薄。基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和环境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需要。

第三节  面临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显著增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构筑的生态屏障作用持续凸显二是面临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机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历史机遇,伴随郑州都市圈建设、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为我市发展搭建了广阔支撑平台三是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为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新动力。

“十四五”时期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历史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找准定位、探索路径,全方位对接区域重大战略,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发挥我市生态功能突出、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着力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际知名文化旅游城市、宜居宜业生态文明城市。落实碳排放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为谱写新时代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焦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态惠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低碳引领、绿色发展。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安全为基、守牢底线。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技术、政策、管理创新力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三节  目标指标

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劣类水体基本消除,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实现更大进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突破。

——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稳步提升,优良天数持续增加,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劣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生态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稳定性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加,生态系统监管得到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走在河南省前列。

——生态经济提质增效。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明显增强,重金属和尾矿库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治理体系逐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加快补齐,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2035年,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经济优势彰显,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专栏1 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

类别

序号

2020

基准值

2025

目标

指标属性

环境质量改善

1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³

56

43

约束性

2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57.5

60.5

约束性

3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类水体比例(%

25

33.3

约束性

4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0

基本消除

约束性

5

地下水国家考核区域点位V类水比例 (%

-

按省下达目标

预期性

6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基本消除

预期性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3

45

预期性

生态

经济

8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按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按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0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

按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1

全市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按省下达目标

约束性

12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按省下达目标

预期性

13

生态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持续提升

预期性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4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9700]

约束性

15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1860]

约束性

16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6800]

约束性

17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156] 

约束性

环境风险防控

1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95

约束性

1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约束性

20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每万枚)

0

≤1.3

预期性

21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98

预期性

22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生态

保护

23

森林覆盖率(%

35

35

约束性

24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36288.22

不减少

约束性

25

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注:1.地表水国控断面以省生态环境厅调整后为准。十三五期间我市国控断面4个,2020年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比例达到25%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0%十四五期间,我市国控断面调整为5个,新增断面为水功能目标类水体。2.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是指全市国考和省考断面中劣Ⅴ类断面所占的比例。3.“-表示数据暂未获取。4.大气、水环境质量和减排基数按照生态环境厅核定数据。5.[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四节  战略行动

全方位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统领,聚焦事关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重点区域,深入实施具有基础性、引领性的战略行动。

——碳排放达峰行动。高质量制定焦作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强化干支流、左右岸联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提升我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守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安全保障行动。加强南水北调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基地建设,持续推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两侧保护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加强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应对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河长+检察长制”管理水平,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乡村生态振兴行动。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着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乡村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城市生态环境提质行动。推动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基本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大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打造美丽宜居城市。

第三章  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打造绿色发展新样板

 

全面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郑州都市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坚持“双碳”(碳达峰、碳中和)引领,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推进绿色协同发展,发挥焦作特点优势,全力打造绿色发展新样板。

第一节  双碳引领绿色发展

编制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我市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明确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和主要任务同时,编制各重点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

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探索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外电输入比重。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完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水平,大力发展装备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提高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和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控制农田、畜禽养殖等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

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安全。适时开展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积极参与碳市场交易。组织电力企业(含自备电厂)报告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做好线上交易与清缴履约等工作。组织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等行业重点企业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排放核查,逐步参与碳交易市场。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污染防治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继续分行业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实施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使用、消费备案管理,继续推动三氟甲烷(HFC-23)销毁和转化。

第二节  构建区域绿色发展格局

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布局。立足北山中川南滩地貌特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依托优越的区位条件,抢抓郑焦深度融合战略机遇,积极构建“一核两圈三廊四带”的空间发展格局,增强绿色竞争力,加快提升在中原城市群中的区域地位。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战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比较优势,优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城市化发展区三大空间格局。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城市化发展区转移,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强化农产品主产区耕地保护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推进城市化发展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优化开发区、工业园区、静脉产业园区布局,建设韧性、绿色、低碳、海绵城市。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对黄河流域内氮肥制造、毛皮鞣制加工、化学原料制造、造纸、化工、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等重点行业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

加快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全面完成城区内百企退城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含喷漆汽修厂及工业涂装企业全面搬迁。落实“一企一策”,加快城市建成区、人群密集区的重污染企业和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关停退出。强化企业搬迁改造安全环保管理,加强腾退土地用途管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持续提高化工、铸造、有色、砖瓦、玻璃、耐火材料、陶瓷、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

第三节  优化升级绿色发展方式

推进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准入关口,严格分类处理,落实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区域消减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支持钢铁、水泥、电解铝、玻璃等重点行业进行产能置换、装备大型化改造、重组整合。原则上禁止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铝用炭素、砖瓦窑、耐火材料、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行业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镀、制革、造纸、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销售、回收和物流体系,发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快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主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和一体开采利用,推进优质优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建立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公告申报认定制度,加强无主尾矿库、有主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等历史遗留尾库处置。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开展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三大行动,强化雨洪水、矿排水、污水等非常规资源利用,严控新上或扩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认真落实区域能评,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扎实开展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施重点项目能耗(煤炭)指标单列和定向投放,加快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综合能源改造,扩大现有大型热源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提升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优化能源结构。深入促进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积极推进氢能综合利用和储能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元互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支撑体系。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完成省目标任务,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96万吨以内。实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和区域能评制度,将用能权市场扩大至年综合能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全市重点行业新(改、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电力行业淘汰20万千瓦及以下且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严格控制燃煤发电机组新增装机规模。

实施终端用能清洁化替代。全面推行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农业、工业、建筑、交通等用能领域电气化、智能化发展。重点削减小型燃煤锅炉、民用散煤与农业用煤消费量。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加快工业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替代。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和农村电网保障能力建设,巩固扩大清洁取暖成果。加快洁净型煤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散煤行为,确保平原地区散煤全部清零。加快推进种养业及农副产品加工行业重点企业燃煤设施清洁化替代,2023年年底前有条件的地方完成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

持续优化货物运输结构。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力度,推进煤炭、钢铁、电解铝、电力、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企业、大型物流区以及交易集散地,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积极推进武陟县公铁联运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孟州市开发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探索建立铁路外部集中输送、新能源车辆内部配送的城市绿色配送体系,推动建材、农副产品、轻工医药、冷链产品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

统筹推行“车路”一体化监管。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2025年年底前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和燃气货车(含场内作业车辆)。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加快充电站(桩)建设,全市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车、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应急保障除外)。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2025年年底前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时完成国省道路检路查点位标准化设置,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推动I/M制度落地实施。强化“天地车人”平台数据应用,到2025年基本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

 

第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完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制定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开展PM2.5O3污染协同防控跟踪研究与应用。严格执行焦作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按月核算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对各县(市区)进行扣缴或奖补,促进地方政府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夏季O3和冬季PM2.5精准预报,探索轻、中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健全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方法,修订完善应对应急减排清单。

深化重点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巩固钢铁、水泥、氧化铝、有色(含氧化锌)、刚玉、石灰、砖瓦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推进全市工业锅炉、炉窑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深化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废气提标治理。严控铸造、铁合金、水泥、建材、耐火材料、有色金属等行业物料存储、运输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得设置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旁路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淘汰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

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建立完善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综合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涉VOCs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中心。开展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逐步取消煤化工、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全面推行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加强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强化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加强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散尘”治理,强化监督监管。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扬尘集聚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密闭运输。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露天矿山等综合整治。严控城市平均降尘量,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和园区恶臭气体监测,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恶臭污染防治。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优化饲料、化肥结构,加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力争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消减5%

营造宁静和谐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评估与调整,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落实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夜间施工管理。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第二节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六县(市)城区南水北调供水全覆盖目标,让全市绝大部分城乡居民都喝上优质的丹江水。深入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水源地地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到2025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及问题整改。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沁河、大沙河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完成省定目标。加强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统筹推进区域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逐步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氮、氟化物排放控制。

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县级城市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清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信息台账,实施分类整治。到2025年,完成全市所有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沁河、蟒河、丹河、滩区涝河、大沙河、共产主义渠排污口整治。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化工、有色、纺织印染、造纸、皮革、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综合治理,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新建大沙河南新城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建武陟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实施中站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扩建工程、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术提质增效工程、沁阳市开发区沁北园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完善武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建成区污水零直排,五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集中收集率达90%,沁阳市、孟州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依托焦作市东部静脉产业园和西部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2025年,焦作市、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95%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实施节水行动,优先保障生活用水,适度压减生产用水,增加河道内生态用水。积极与省级和流域有关单位对接,协调调度,建立科学可行的上下游水资源调度机制,解决河口村水库下泄流量不足问题,确保沁河生态流量。推进南水北调天河公园、大沙河公园提质升级,实现“河湖与城市共呼吸”。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生态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尾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作为区域内生态、电力企业用水,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30%

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滩区管理,优化黄河滩区布局,平整高滩、治理二滩、放缓嫩滩,规划形成宜居安全区、设置限制开发区。建立科学合理调水调沙运行机制,推进黄河滩地退耕还湿工程,逐渐恢复孟州黄河湿地面积。强力推进黄(沁)河“清四乱”,织密河道监管网络,解决滩区“四乱”等影响防洪安全的突出问题。构建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实施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管理。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控涉重金属及不符合土壤环境管控要求的项目落地。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

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鼓励实施绿色化提标改造。将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使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开展污染溯源,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确保“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完善耕地分类清单图表。

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风险。持续更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管,防止违法开发利用。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理,确需开发利用的,依法依规实施管控修复,优先规划用于拓展生态空间。推进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推广绿色修复,防控修复过程二次污染。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工作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以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等区域为重点,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推动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防渗措施,实施防渗改造。加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机制,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方探索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持续开展封井回填等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

第四节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以畜禽养殖大县和规模养殖为重点,重点支持武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选择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治理模式。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户)基础信息和环境现状调查,推广大水面生态养殖等健康养殖方式,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企业尾水排污口设置。到2025年底,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以上,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强化农药增效措施落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持续推进农膜回收处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常态化。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工作。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基本实现农膜全部回收处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推进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两侧、河流两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到2025年,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218个。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衔接,积极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七类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采用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的治理模式,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有序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探索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综合实施探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第五章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着力提升碳汇能力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保护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

第一节  构建生态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以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梳理“山水林田湖滩”生态资源,构建“一带一屏三区多廊”的生态保护格局。立足地形地貌特征和自然资源禀赋,加快构建沿黄生态带、北部太行山生态屏障和北部太行山生态修复区、中部平原农田防护林区、南部滩区水源涵养区,统筹建设沿重要水系和主要交通干道的绿色生态廊道,强化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各类森林公园等节点支撑,构建以水为带、以山为屏、以廊为轴、以绿为基的高水平生态保护格局。

第二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分区,加快整合归并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保护地监管,稳妥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9.16%以上。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系统推进南太行生态治理和保护,增强太行山水土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生态廊道、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区生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多措并举做好采煤沉陷区治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到2025年底,南太行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山水资源价值显著提升。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将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纳入管护范围,加强天然灌木林、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管护。健全公益林管理政策和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实施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继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加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和防护林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坚持用养结合,全面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全面保护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等,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结合滩区移民迁建、水系提质、海绵城市建设等多渠道扩大湿地面积。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在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开展水生植被恢复、水位调控、富营养化治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湿地保护综合治理,逐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

推进城市生态建设。推进城市绿地联网工程,完善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系统化、网格化、生态化、连通城乡的城市绿地系统。推进城郊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环城防护林带和人工湿地建设,构建城市生态防护圈和城市通风廊道。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河湖、湿地、岸线等治理和修复,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以上。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持续推进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焦作自然保护区建设。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和野化放归。申报和实施太行金钱豹、红豆杉等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推进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建立生物安全防控制度,强化生物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健全生物安全领域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应急管理和技术咨询体系,营造生物安全防控良好氛围。开展外来物种普查,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加快建立转基因生物环境安全监测网络。

第四节  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和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少于现有面积。

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内采石采砂、工矿企业、水电设施及旅游设施等人类活动的监管,稳妥推进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破坏行为。通过非现场监管、大数据监管、无人机监管等应用技术,强化对开矿、修路、筑坝、建设和采砂等破坏湿地、林地、草地行为的监督。

第五节  巩固提升固碳增汇能力

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严格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耕地等碳库固碳作用。推进人工商品林集约经营、人工公益林近自然经营。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通过自然修复和人工促进等方式不断增加湿地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推广耕地保护性耕作,增强耕地碳汇能力。

实施森林碳增汇行动。实施林业碳增汇重点工程,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培育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强的树种和品种。实施乔灌碳汇造林、乔木森林经营及小规模非煤矿区生态修复等项目,积极开展生态脆弱地区生态修复与建设,逐步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与分布格局,实现森林蓄积量、森林碳密度、总碳贮量全面增长。

 

第六章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生态服务业,着力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生态环境治理产业,积极构建以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第一节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开展生产品价值核算。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建立生态产品清单,探索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依托不同地方独特的自然禀赋,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科学运用先进技术实施精深加工,拓展延伸生态产品产业链和价值链。依托洁净水源、清洁空气、适宜气候、优美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等自然本底条件,在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扰动前提下,打造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的生态旅游开发模式。加快培育生态产品市场经营开发主体,鼓励盘活废弃矿山、工业遗址、古旧村落等存量资源,推进相关资源权益机制流转经营,通过统筹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生态文化旅游开发价值。探索通过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附带生态修复条件的资源配置、碳汇项目开发及交易、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权交易等方式,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创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践基地。鼓励各县(市、区)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围绕生态旅游、高效特色农业、休闲康养、打造特色鲜明的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增值。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省级生态县创建活动,支持建成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本。到2025年,全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创建省级生态县2个。

第二节  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

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转变,发展节水农业,加快推广种养结合、农牧一体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粮、菜、果协同发展。以大、中型水库为重点,发展以净水、生态、休闲为主的水库绿色渔业。加快推进孟州韭菜、武陟肉鸭、博爱肉牛蔬菜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力争再创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深入推进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积极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重点打造“四大怀药”“武陟大米”“孝敬牌蔬菜”“延陵大葱”“博爱怀姜”等特色农产品。以北部山区、西部岭区为重点,稳定发展苹果种植,大力发展优质桃、梨、葡萄、樱桃、桑葚等小杂果,积极发展薄皮核桃等干杂果,打造博爱富硒樱桃等一批特色品牌。强化农产品认证和监管,规范标志使用,加强相关风险监测和证后监管,稳步扩大认证规模,严格淘汰退出机制。培育建设一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示范园(场)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加强特色林业经济发展。扩大鲜花培育面积,发展具有地方特色、高附加值的花卉,以玫瑰、蝴蝶兰等传统优势花卉为重点,以药用、食用和工业应用为方向,有侧重地扶持花卉企业。以白皮松、槭类、白腊、侧柏、楸树、泡桐、苦楝以及核桃、桃、杏等为主的园林绿化苗木与经济林苗木,形成具有焦作市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的林木种苗产业发展新格局。发挥区域优势,建设核桃、油用牡丹、葡萄、桃等生产基地,开展无公害与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质量监督检验,促进果品安全,使优质林果基地成为林农增收的支柱产业。科学、合理、适度、有序地发展林药、林菌、林菜等林下种植和林畜、林禽、林蜂等林下养殖,促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我市畜禽、小麦、怀药、种子、果蔬等优势特色产业,培育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争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抢抓郑焦融合发展新机遇,以服务郑州、焦作等城区居民为重点,构建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的都市农业生态经济。推介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景点路线。

第三节  培育打造绿色低碳产业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围绕5G、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积极引进科研机构、数字技术企业、平台企业,推进智慧旅游、智慧物流、智慧康养、智能制造以及智慧城市等场景建设。布局建设市级大数据产业园区,重点打造大数据流通交易、技术服务、科研“双创”等公共平台,加强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安全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应用。引进培育一批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人工智能重点产品和龙头企业。推动人工智能在传统制造业、医疗健康、教育、交通、文旅、农业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聚焦创新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健康服务、生物农业五大领域,鼓励国药容生、健康元、新开源、辅仁怀庆堂、保和堂、同仁堂等知名药企研发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现代中药、医用耗材、生物育种、智慧医疗等产品,加快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中药新药、经典名方产品开发。

加快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聚焦超硬材料、钛锆铝镁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纳米陶瓷材料等五大领域,引导企业向下游成品环节和相关衍生产品延伸,依托优势企业加快开发电子级氢氟酸、钛合金、石墨烯、膜材料等新型材料。引导企业先期介入下游用户产品研发(EVI),深化产业链创新链合作。深化原材料和新材料融合发展,加快发展3D打印材料、半导体用电子化学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发展绿色墙材和装配式建筑,布局建设绿色建材生产基地。

加快新能源及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聚焦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巩固锂离子电池产业优势,鼓励多氟多新能源、河南领途等企业加大驱动电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工艺的研发力度。积极引进新能源整车企业、氢燃料汽车企业加快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构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推广应用先行区。

第四节  加速生态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实施王园线两侧绿化提升工程、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绿色生态旅游,发展山水观光、山地休闲、康体养生、休闲度假、运动探险等特色生态旅游产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景区污水处理,加强旅游垃圾管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打造生态宜居宜游目的地。到2025年,全市A级旅游景区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现垃圾分类处置和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一次性用品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发展。依托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乡村等,推进森林浴、森林休闲、森林度假、森林体验、森林运动、森林教育、森林保健、森林养生、森林养老、森林医疗和森林食疗(补)等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设森林康养基地5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4处。

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打造绿色物流,支持物流企业构建数字化运营平台,鼓励发展智慧仓储、智慧运输,推动建立标准化托盘循环公用制度。促进商贸企业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大中型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开展绿色会展第三方认证,推广装配式展台、绿色材料供应、再生材料利用,实现会展活动绿色化。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第五节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创新环保产业发展模式。推进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绿色产业模式。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形成龙头引领、骨干支撑、小微跟进的链梯次发展良好格局。

大力发展环保设备行业。突出龙头带动、平台支撑、服务增值,依托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聚焦制冷设备、污水处理系统、废旧金属回收利用体系及脱硝、脱硫、除尘装备等重点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海绵城市等绿色产业,加强先进节能、节水、环保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推进有毒有害原料清洁化替代,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示范基地和优势产业集群。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以废旧产品再利用为主的再制造产业,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推进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高端机电产品等再制造关键工艺与技术研发。引导高值废弃物利用企业在静脉产业、“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内规模、集聚化发展。推动城市矿产、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回收综合利用。完善绿色采购制度,统筹推行绿色产品标认证,推动包装材料减量化、无害化和回收利用。

逐步提高环保服务业水平。推广固体废物“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加快发展环境咨询评估、生态环境修复、排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绿色认证等新兴环保服务业。重点推动开发区、城市公共环境等领域环保服务发展。

第六节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提升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面完成建制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适时进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新建城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对进水浓度明显偏低的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开展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鼓励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加快供水设施建设。扩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实施标准化建设、专业化管理,建成安全、均等、高效的城镇现代化供水体系。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城乡供水一体化,以“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地表化、城乡一体化”为方向,积极推进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力争通过35年时间,基本实现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使广大农村群众喝上南水北调水或其他优质地表水,城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鼓励开展分区计量管理,控制管网漏损,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10%以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完善供水系统检测,建立风险评估与管控体系,确保水质安全。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分类收集设施和运转设施,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到2025年,基本实现厨余垃圾单独处置为主、“预处理+焚烧”处置为辅的处理模式,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继续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确保“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常态化运行,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推进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西部园区)建设,建成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1500年可发电2.66亿度、1.38亿度,为全市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供支撑。到2025年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加快燃气供热设施建设。创新供暖体制和方式,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区域,鼓励各地结合能源状况,采用工业余热、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有序推进燃气管网向乡镇和农村拓展延伸。到2025年,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3%,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沁阳市、孟州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78%62%62%50%50%左右。

 

第七章  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核与辐射、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和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第一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加强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区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协同推进重点区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恢复。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2023底前完成跨界涉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方案编制。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涉危涉重企业实现全覆盖。完善平战结合,区域联动的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提升跨区域应急监测支援效能。加强跨区域流域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多层级、网络化储备体系,及时更新维护国家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系统中焦作市环境应急库物资信息。建立健全河流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提升基层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制定出台相关技术文件和管理手册,分类分级开展环境应急人员轮训,提升基层应急能力,规范应急准备与响应。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完善多层级环境应急专家管理体系。以化工园区、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活动。配合上级及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逐步建立覆盖污染源、环境质量、人群暴露和健康效应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适时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研究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地图。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范围,探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后评估机制和公众健康影响评估制度。配合开展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

第二节  防控重金属及尾矿污染风险

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实施“减量替代”。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开展毛皮鞣制加工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铅酸电池制造企业的清洁生产技术示范或深度治理,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排污单位完成减排工程后,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

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电镀行业综合治理,排查取缔非法电镀企业,提高电镀企业入园率,推动园区外专业电镀企业纳管排污。开展专业电镀园区、专业电镀企业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推进皮革及毛皮鞣制加工业企业群的整合、入园搬迁,推动园区化、专业化发展。聚焦铅、汞、镉、铬等重金属污染物,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强化尾矿库和矿山环境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开展黄河流域尾矿库污染治理。持续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历史遗留矿山开展“一矿一策”,制定污染治理方案。

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全面开展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推进区域性危险废物收集网点贮存设施建设。鼓励化工、有色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废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强化全过程环境监管。以黄河流域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的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机制,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等过程管理,完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各县(市)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将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延伸到建制镇和农村地区。加快超负荷、高负荷运行的市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推动人口密集的县(市)建设县级医疗废物应急处理。

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工业炉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完善处理物资储备体系,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尾矿、赤泥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置。鼓励电力、化工等园区及企业建设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和循环利用体系,推行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生产企业“逆向回收”等模式。引导废旧产品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规范建筑垃圾堆存、中转和资源化利用场所建设和运营。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白色污染全链条防治,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使用。开展物流包装标准化、减量化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要求的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膜和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

第四节  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

加强新污染治理基础研究在黄河流域开展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持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及污染消减等基础研究。

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理管控化学品。淘汰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全氟辛基硫磺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硫酸氟,基本淘汰短链氯化石蜡、全氟辛酸等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面禁止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的生产,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单位用汞量不高于49.14克,且持续稳中有降。鼓励和支持研发应用无汞催化剂和工艺、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技术。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物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第五节  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优化监管机制,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分级分类安全监督制度,加强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推进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审批备案事项线上办理。加强重点辐射污染源、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强化核安全文化宣传和培育。

提高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应急演练机制,提升跨区域辐射监测应急支援能力。完善涉核社会风险预警和舆情管控机制。

 

第八章  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落实相关部门责任。科学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推进落实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其他相关规定,推动各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保护格局。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在大气、水污染防治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帮扶,指导基层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促进问题解决。

第二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推动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增加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从源头上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排污企业依法主动公开环境治理信息,鼓励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

培育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对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加强环境治理行业监管,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环保管家、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发展探索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制度。

推进环境权益交易。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深入推进排污权、用水权交易,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绿色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等工作。强化碳排放交易与其他环境权益类市场的统筹协调。

完善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并落实城镇污水垃圾收费政策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机制。

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重点加强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完善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储备机制,推进重点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税管理多部门协作机制。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节  健全全民行动体系

丰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内容。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与宣传、文化和旅游等部门紧密协作,策划创作一批高质量的戏剧、影视、动漫、词曲等作品,结合太极文化和黄河文化打造焦作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加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省级生态县等典型示范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挖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优秀事迹,做好典型报道。

拓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方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校园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开设相关课程。结合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重要节点,用好新媒体平台和社区、学校等各方面社会资源,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线上线下宣传,广泛传播生态文明价值理念。深入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我是生态环境讲解员”“绿风尚”等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创建一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际基地。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推行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大力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的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企业技术进步和绿色发展。加强对环保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具备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活动。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持续推进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引导力,完善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全市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平台,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反馈、奖励制度。实施一暗访、六公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并约谈相关人员。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准确把脉公共关切热点,做好新闻热点回应工作。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程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开展环境决策民意调查,搭建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平台。

第四节  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实现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封闭管理。

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实施一批重点行业减排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将环境违法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纳入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

强化环境保护司法联动。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起诉和审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案例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处罚、刑事司法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进行衔接。

第五节  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和科技支撑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全面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执法序列,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探索县区级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全面完成综合执法队伍组建。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达标创建活动,实现统一证件、车辆(装备)、制式服装统一,打造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信息化的执法队伍。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农业农村、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利用无人机、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依托物联网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探索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行跨区域跨流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构建PM2.5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建设运行覆盖全市的VOCs自动监测站点。开展农村环境、水生生物监测;开展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提升现有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能力,推进新增国家、省考核断面自动站建设。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构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优化市控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加强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建立重要生态空间和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质量监测站点与样地,提升生态遥感监测能力,全面开展生态质量监测。加强应急监测技术开发应用,系统提升应急监测能力。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监测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深化监测综合评价与数据应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支撑

提升生态环境监控能力。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覆盖全面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立体化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完善污染物自动监控网络,丰富排污监管手段,推进在线监控、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融合互补,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提升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水平,推动涉VOCs、总磷、总氮、氟化物、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加大生态环境监控投入,大力推动智能视频监控、遥感监控建设,重点健全黄河流域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生态环境监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控能力。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在线监控设备违法行为。

推进生态环境智慧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网络平台建设及监测监管数据共享,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信息一张图。建立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动态优化数据资源目录,加快资源共享库建设。整合各类移动监管系统,推进生态环境移动业务办理应用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一网通办改革,全面推广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模式。规范运维管理,推进业务专网及硬件改造,逐步实现重点业务系统和重要设备的国产化替代,强化网络安全防护。

加强环境科技创新研究。组织开展PM2.5O3污染成因及协同控制、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水体富营养化机理、农田退水污染治理等专项研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成因、多污染物复合效应等基础研究,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第九章  重大工程

 

实施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农业农村污水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生态经济发展、环境风险防范、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10类重大工程(见专栏二)。坚持省县协同联动,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完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分期分段推进,科学动态调整。统筹加大专项资金等支持力度,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工程实施。

专栏2 重大工程

(一)结构调整重大工程

1.产业体系提升工程。武陟县煤电机组节能供热改造孟州市开发区热源改造孟州市城市集中供热项目沁阳市城市集中供热马村工业蒸汽供汽项目沁阳市低压蒸汽余热发电项目。

2.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完成散煤治理。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充电桩建设。加快氢能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物流等领域应用。到2025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300辆左右,推动全电园区(小区、景区)等项目建设。

3.货运铁路交通建设工程。河南武陟多式联运物流港铁路专用线、孟州市开发区铁路专用线等铁路专用线项目。

4.柴油机清洁化工程。淘汰老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应对气候变化重大工程

温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温县和孟州风力发电项目。

(三)蓝天保卫战重大工程

1.NOx深度治理工程。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熟料窑烟气、焙烧炉脱硝改造项目。

2.VOCs综合治理工程。河南秀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利用2万吨废活性炭生产线项目。

3.退城入园工程。焦作汉河电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造项目。

(四)碧水保卫战重大工程

1.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博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孟州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沁阳市沁北供水管线及第四水厂项目、沁阳市沁南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武陟县黄沁河流域沁北南水北调水厂项目、武陟县黄沁河流域沁南南水北调水厂项目、武陟县南水北调水厂提标改造及管网延伸项目、修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七贤镇中心水厂项目、修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区供水管网延伸项目。

2.河道治理工程。焦作市中心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温县老蟒河水质提升工程、孟州市蟒河河道治理工程(白墙水库~孟州界段)、白马门河黑臭水体(影视大道-丰收路)综合整治项目。

3.开发区污水治理工程。焦作中站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扩建工程、沁阳市开发区沁北园区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术提质增效工程、武陟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4.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建设焦作市示范区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厂项目、武陟润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武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温县、沁阳、武陟县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延伸及雨污分流提升工程。

5.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博爱县再生水利用工程、沁阳市第二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

(五)净土保卫战重大工程

1.农用地分类管理与安全利用。武陟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示范区原博爱新联友化工有限公司地块详查及风险评估。

3.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焦作市平原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焦作市废弃矿井封井回填项目(主要对焦作市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补给区内44个无主废弃矿井进行封井回填)。

(六)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重大工程

1.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科学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进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

2.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金城乡段)保护区划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武陟县畜禽养殖集中式粪便处理中心。

(七)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1.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黄河滩地退耕还湿工程,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项目,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武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

3.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加快建设小浪底北岸灌区、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及灌区配套工程,推进引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4.国土绿化工程。廊道绿化提升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

(八)生态经济发展重大工程

1.生态林业工程。王园线两侧绿化提升工程,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工程。

2.生态旅游工程。北部太行山游憩观光示范区、中南部山前平原休闲与采摘区、南部黄河滩区湿地观光体验区等建设。山的礼物·解放区猫岔乡野度假民宿文旅项目,中站区南太行龙翔山居民宿集群项目,京能天阶云台山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焦作云台山休闲度假服务区建设项目。

3.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项目、焦作市静脉产业园西部园区项目等。

(九)环境风险防范重大工程

1.环境应急能力与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建立环境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提标改造工程,孟州市滩区涝河应急拦截闸坝。

2.固废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工程。废弃电子电器产品资源化利用项目,焦作蓝天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年处理20万吨废旧轮胎无害化再生利用项目,焦作隆丰皮草企业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十)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重大工程

1.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扩充和更新执法取证装备,配备执法服装及防护装备。

2.生态环境智慧感知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工程。实施空气VOCs自动监测网络建设、走航监测等项目,适时开展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汽车尾气监测、颗粒物组分观测、油烟监测等项目;土壤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生态观测站点建设项目等。

3.全民行动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宣教机构标准化和能力建设,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培训。

 

第十章  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县市、区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分层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加大政府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大各类环保资金的对上争取。继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严格考核评估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对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评价,并依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科学调整。对评估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予以公开,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编制实施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重大工程项目


焦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重大工程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