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       题 《焦作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经营考核奖励意见》(焦政办 [2000]86号)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2004年05月14日
分享:

  为充分发挥优势,加快我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特提出如下考核奖励意见:
  一、奖项设置
  设置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先进县(市)2名,先进乡(镇)15名,先进销售单位2名,先进加工企业2名。
  二、考核内容
  以县(市)、乡(镇)、有较大规模的小麦销售单位及加工企业为评选对象,从组织机构、规划落实、具体措施、产销衔接、统一服务及生产规模、科技含量、经营效益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依据得分高低评出先进单位。
  三、先进单位条件及评分标准
  1、先进县(市)
  (1)县(市)委、政府高度重视, 成立有专门领导机构, 对发展优质专用小麦实行目标管理, 规划、政策、技术等措施切实可行(10分)。
  (2)完成种植任务(50分)。完不成的扣分, 超面积加分。
  (3)完成销售和加工任务(30分)。 增减按比例加分或扣分。
  (4)统一供种、集中连片种植、单收单打, 建立有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组织实施“百、千、万”样板工程(10分)。
  2、先进乡(镇)
  参照先进县(市)条件及评分标准考核。
  3、先进销售单位:主要是各县(市)粮食局。
  (1)销售计划、措施具体, 工作力度大(10分)。
  (2)销售合同完成本县(市)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量的80%[包括县(市)内外销售和加工]以上(30分)。
  (3)实际销售基本完成签订合同(60分)。
  4、先进加工企业:年加工能力5万吨以上面粉加工厂
  (1)企业发展规划明确,措施具体; 争创名牌产品效果明显(10分)。
  (2)企业正常生产,管理规范,效益较好(30分)。
  (3)技改项目工作力度大,进展快(60分)。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程序
  1 、考核工作由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对各地优质专用小麦的生产、销售、加工情况进行检查。11月份对各地优质专用小麦的种植情况进行验收。
  2、各县(市)按照考核内容和条件, 负责对所辖乡(镇)进行考核,并按规定时间将申报先进单位的典型材料及相关报表,报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粮食局负责对优质专用小麦销售单位和加工企业进行考核,并将申报先进单位材料及相关报表,报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考核形成评审意见, 报市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市政府决定。
  五、奖励
  对获奖县(市)、乡(镇)和销售单位、加工企业,在全市优质专用小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