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
市文化局 市经贸委 市公安局 市电信局 市外经贸局 市商检局 市工商局 市交通局 焦作北站
今年四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对全市466 家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经过清理,共取缔了438家, 其余目前仍在关停整顿之中。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00]91号文《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00年7、8、9三个月, 在全市集中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文化局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公安局、电信局、外经贸局、商检局、工商局、交通局和铁路部门联合进行。
二、各县(市)区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三、在关停整顿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电子游戏向地下转移、向家庭转移、向城乡结合部转移及向农村转移的不良势头。针对存在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作战,加大稽查力度。对于违法经营的要依法坚决取缔,从严惩处。
四、立即停止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再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除加工贸易方式外,严格限制以其他贸易方式进口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或以其他贸易方式进口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由经贸、电信、商检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为加强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与督查,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建立市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文化、经贸、公安、电信、外经、商检、交通、工商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各级文化、经贸、公安、电信、外经贸、商检、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到实处。
文化部门要发挥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出现的问题,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经贸等部门要管好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环节,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非法从事生产、经销者进行查处和打击。电信部门要坚决查处和取缔计算机信息网络经营场所(即“电脑屋”、“网吧”、“网络咖啡屋”等)中的电脑游戏活动。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治安管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中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赌博、淫秽、色情、渲染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在家庭内违法开设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公安部门和文化部门要予以打击和取缔。
外经贸部门要认真做好对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加工贸易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管好以加工贸易方式生产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返销出口电子配合商检部门打击走私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进、出口的监管,认真查处并严厉打击走私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违法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非法设立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坚决取缔,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器材设备等。
交通部门和铁路部门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管理和清查,防止和堵塞不法分子通过交通、铁路渠道运输电子游戏零部件,对运输电子游戏零部件的要坚决查扣,移交文化和公安部门处理。
六、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公布有关部门的举报电话,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违法、违法经营活动的良好态势。
七、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联度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坚决稳妥地开展,使专项治理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