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 焦作市人民政府
有效性
标       题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焦作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时间 2005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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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焦作市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焦作军分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  O  O  四  年  六  月 四日



焦作市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方案

为适应当前国家安全形势和信息化战争对城市防空袭斗争的需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制定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04〕41号文)精神,制订如下方案。
一、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的内容、方法、步骤
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以下简称预案修订)基本内容包括:敌情判断、任务决心、人口疏散、人员隐蔽、重点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组织指挥等内容。保障计划包括:空情、人防专业队动员、工程、通信警报、交通运输、医疗救护、“三防”(防化、防核、防生物)、物资、抢险抢修、消防、治安和交通管制、灯火管制、政治工作等13种保障计划。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分为动员准备、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组织实施、评审备案4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
1.组织召开由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的动员会。
2.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案修订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时限要求,拟定详细的预案修订工作方案(预案修订工作任务分解表附后)。
3.举办全市预案修订工作人员培训班。
(二)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把预案修订工作所需的资料数据统计收集完毕。
2.市预案修订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案修订工作需要,对有关重要目标进行现场勘察、录相,做进一步的详细登记。
(三)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至8月16日)。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预案修订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各自承担的方案和保障计划完成初稿,并报送市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审备案阶段(8月17日至9月30日)。
1.市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初稿,完成基本方案,绘制各种图表,组织对预案草案进行评审。
2.根据预案草案评审意见,定稿后制作多媒体片。
3.报省人防办评审。
4.报省政府、省军区备案。
二、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预案修订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市政府成立市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组织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搞好组织协调。预案修订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由市人防办牵头,军事、交通、公安、通信、计划、电力、城建、卫生、粮食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完成预案修订任务。
(三)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有关文件的学习,对重点目标、疏散地域和路线进行认真的实地勘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数据,确保修订后的预案切合实际、科学超前。对于阻挠和干扰预案修订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做好保密工作。防空袭预案系重要机密,应严格标准,认真筛选修订人员,加强保密教育,缩小知密范围,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动员会后,及时确定预案修订工作人员,在6月10日前把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办公地址报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预案修订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大厦东配楼A415房间。联系电话:3569335;传真:3569334;联系人:张淼、付绍利。

附件:1.焦作市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任务分解表
焦作市城市防空袭预案修订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远征(军分区参谋长)
                李恒甫(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秋香(市人防办主任)
成    员:倪同焕(市人防办副主任)
                林启乐(市建委副主任)
                翟耀南(市计委副主任)
马金柱(市交通局副局长)
杨华军(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    保(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四喜(市无委处主任)
查怀忠(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许庆田(市电业局副局长)
孔祥群(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保江(军分区作训科科长)
申延方(军分区宣保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倪同焕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