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3513
发信人的个人信息暂不公开。
来信标题:
关于云台山、青天河旅游景区服务人员的工作问题
来信内容:
来信内容暂不公开。


领导批示:
主管秘书长批示:转市旅游局。

                              2006年7月9日
承办情况:
  焦作市旅游局7月12日收到转来的《关于云台山、青天河景区服务人员的工作问题》的投诉件后,十分重视,主管副局长赵熙盛同志立即批示,要求修武县旅游局、博爱县旅游局认真调查,云台山、青天河景区积极配合,认真处理。经过查找当事人、提取电脑录像资料等方式,对事情经过进行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云台山景区情况调查
  2006年6月24日,济南大众假期旅行社导游(投诉当事人)带团游览云台山时,既未对验票人员出示导游证走导游绿色通道,又未出示景区门票便要进入景区。当时该票口的工作人员忙伸手阻拦,于是,该导游以工作人员拽其衣服为由骂声不绝,立即引起围观,极大地扰乱了验票大厅的治安。修武县旅游局执法大队队长张小平、云台山景区百家岩区域的副所长刘东山向该导游亮证执法,劝其到办公室说明情况,遭到拒绝。后执法人员依据《河南省导游管理条例》提出该导游带团期间违反规定未佩证上岗而引起纠纷后,该导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当面向工作人员道了歉。景区工作人员为了维护景区形象,也主动向导游道了歉。该导游擅闯验票闸一事在景区电脑监控室有录像资料存档,修武县旅游局执法队对次事的调解处理也有文字材料存档。
  事件发生后,修武县旅游局及云台山风景管理局主要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要求全局职工以此为鉴,进一步开展文明执法、礼貌服务的素质教育活动,努力践行“不让一位游客在焦作受委屈”的承诺,无愧云台山景区“全国青年文明号”的荣誉称号。
  二、青天河景区情况调查
  7月2日上午8:00左右,青天河风景管理局车管员在停车场在停车场值班是,开来一辆山东济南的旅游大巴,他指挥车辆停好后,游客陆续下车,车管员便向大巴车司机收取停车费。当时车辆没有熄火,司机从车窗内伸出头说:“给你十元钱,不要票了。”车管员说:“不中,我不能违反制度(车辆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审核:大巴车15元/辆),我们有规定大巴车每辆15元。”司机接着说:“我不要票,便宜点。”车管员说:“不行,这是贪污行为(青天河规定:多收费少撕票,或收费不撕票,为贪污行为)。”司机说:“那你等着吧,我没零钱。”车管员说:“没零钱我可以找你。”司机接着说:“你们河南人就是小气。”由于发动机没熄火,管理员和司机讲话的声音比较大,车上的导游员以为在吵架,便走过来说:“你和司机吵什么?!”车管员向导游解释说:“我收停车费,他不愿交,非少交5元,不要票。”导游说:“你吵什么,不就少交5元钱吗?”车管员说:“你不了解情况,别乱说。”导游说:“你什么服务态度,我乱说什么了?!”接着便抓车管员胸卡,看胸卡上的名字。导游员又接着说:“什么臭地方,以后再也不来了。”以上是事情的全部经过。
  鉴于青天河景区管理局停车场管理员服务态度不认真,不能向游客耐心解释,给景区带来负面的影响,经研究对该同志处理如下:
  1、责令该同志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保证在今后工作中耐心为游客服务,不犯类似错误。
  2、对该同志处以500元罚款,并待岗一个月。(待岗期只发生活费100元)。
  3、在青天河景区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干部职工不犯类似的错误。

                              焦作市旅游局
                             二OO六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