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3872
发信人的个人信息暂不公开。
来信标题:
外挂车辆情况反映
来信内容:
来信内容暂不公开。


领导批示:

王哲副市长批示:请交通局商公安局处。
                                       2006年8月9日

承办情况:

   接到王哲副市长在市长信箱反映外挂车辆问题的批示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征稽科和市征稽处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我市税费征收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国家税费不流失,根据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于2006年6月16日联合下发的《河南省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方案》(豫交征[2006]17号)文件精神,我市交通、发改委、财政、公安、地税、工商六部门也于2006年6月29日联合下发了焦交[2006]110号的文件,并印发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建了焦作市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我市的治理外挂车辆工作。自7月1日开展工作以来,六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多种渠道调查取证,积极为9月1日全省集中治理外挂车辆作好准备。
    二、针对市长信箱中车户反映,在转回外挂车辆时遇到的诸如车辆转籍入户、税费缴纳等方面的手续办理问题,我局及时与公安、地税、工商等部门进行了业务沟通,并利用两天时间深入到外挂车辆比较集中的专业运输企业,对车辆回转意向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解,并主动解决,积极为广大车户回转车辆提供服务,争取广大车户能够在8月31日前将外挂车辆转回我市,力争减少运营损失。同时,为了方便广大车户进行咨询,我局积极同市有关单位进行联系,将有关业务部门的电话进行了公布。
市公安局机动车辆管理所 咨询电话:2283223
市地税局 咨询电话:3578855 3578856
市工商局专业分局 咨询电话:3590865 13803910152
市交通规费征稽处 咨询电话:3565101 3561188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咨询电话:3562356





焦作市交通局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