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7日,焦作市旅游局接到市政府市长信箱转来的关于西安游客《云台山旅游蒙骗记——别让瑕疵害了全面》的情况反映。市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许长仁当即作出“请熙盛、拥军、建敏同志阅,此事已造成影响,一定要认真调查处理,由熙盛同志牵头,拿出一个可行意见”的批示。按照局领导的安排,10月30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赵云涛,旅游监察大队副队长王树贵,工作人员狄东升、闫继兵,景区科工作人员朱广卫一行到药王庙景区调查核实。经调查,游客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自2005年10月以来,关于药王庙景区的投诉件较多,引起省旅游局、市旅游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彻底解决药王庙景区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2006年4月5日,市旅游局局长办公会经研究决定,对药王庙景区作出了停业整顿一周,2006年6月6日又对药王庙景区作出了停业整顿半个月,对药王庙景区中的全体导游进行规范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的处理决定。现在又接到西安游客对药王庙景区的不良反映,局领导立即派人前去调查,经调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11月2日,副局长、纪检组长赵熙盛召集杜拥军副局长、助理调研员郭建敏、质监所所长赵云涛、景区科副科长刘希暄开会进行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11月10日,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事,经过多方面的考虑,在既维护焦作旅游形象,又考虑投资人利益的情况下,对药王庙景区作出从即日起限期整改三个月的决定。在限期整改期间,停止一切旅游业务,所有旅行社、所有导游一律不得带团到该景点游览,发现违规者吊销其旅游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景区内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总结多次投诉事件的教训,深刻反思自己在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集中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导游专业知识和宗教文化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同时在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人人定岗、责任到人。11月10日的会议还对药王庙景区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进一步做好景区开发和建设。要尽快做出药王庙景区的整体规划,对景区建筑物进行恢复原貌和修缮。限期整改期间要对景区及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和建设。在景区内部明显位置增设多个“宗教信仰自由,香火自愿”的提示牌。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地进行开发和完善,以便重新开业后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和优质的服务笑迎四海宾客,争创文明景区。
2、更新管理理念,树立新的经营意识。景区要积极和旅行社结合把“药王庙”纳入正规旅游线路,该收费的费用可以收取,不可收取的费用不能乱收。药王庙景区中的香火、法物及其它旅游产品的价格应实行多个档次明码标价,最高不得超过100元,并按照宗教管理局规定,经有关部门的审核,严禁随意抬高香火价格。景区中的所有讲解员必须参加省、市举办的景区讲解员培训班,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后挂牌上岗,以全面提高药王庙景区讲解员的素质。
3、景区在明显位置要设立市旅游局对社会公布的旅游咨询电话(0391—3992522),旅游投诉电话(0391—3992511),景区内部应设立24小时畅通的专线咨询、投诉电话,由专人负责处理旅游投诉。
4、抓好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按照规范化、人性化、个性化的要求,综合提高药王庙景区的服务水平,坚决打击诱骗欺诈、威胁恐吓、强买强卖等不正当行为,真正实现不让一位游客在药王庙受委屈。
焦作市旅游局
2006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