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4701
发信人的个人信息暂不公开。
来信标题:
修武**机械厂欺诈销售
来信内容:
来信内容暂不公开。


领导批示:

主管秘书长批示:转修武县政府。
                                       2006年11月28日

承办情况:

  2006年12月1日,我县在接到来信人反映修武**机械厂欺诈销售一事的市长信箱来信后,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据调查,此事系该机械厂个别销售人员所为,厂方并不了解详情。目前,该机械厂已退回了全部货款,并得到了山西襄汾客户的谅解。同时,该机械厂已开除了有关责任人员。现此事已得到圆满解决。

                                      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反馈情况:

感谢信

焦作市政府:
  我申诉的《修武县**机械厂欺诈销货》一事,已得到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马**先生妥善解决,特此感谢!
  马先生办事积极高效,树立了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光辉形象,使我身在异乡有家的感觉,让我又看到了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看到了民族复兴的的希望。
  感谢马先生,感谢修武县人民政府,感谢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 2007-2-6 9: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