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秘书长批示:转企业服务局。 2006年11月28日
接到关于创业投资基金问题的主管秘书长批示件后,我局十分重视,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就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认为该建议很有建设性,但由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问题涉及面比较广,因此目前暂不具备开展此项工作的条件。 焦作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200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