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5322
发信人的个人信息暂不公开。
来信标题:
我起诉解放区教育局
来信内容:
来信内容暂不公开。


领导批示:

主管秘书长批示:转解放区政府。
                                       2007年2月6日

承办情况:

  为解决辖区教师住房紧张状况,解放区教育局于2004年开始筹建教育小区。为加快小区的建设进度,起初,该局交于开发商代建,但在操作过程中,造成开发建设成本上升,房价偏高。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解放区教育局决定自己建设,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重新办理相关手续,在此过程中,土地及各种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待所有手续办好开工后,小区造价也随着上涨,超出了当初预算。在此还希望各购房户给予谅解和进一步支持。但此房价格仍低于市场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降低了广大教师的购房成本。
  目前,教育小区主体封顶,已进入内外粉刷阶段。

                                      解放区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