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旅游局于2007年10月24日接到焦作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转来的关于武夷山市××旅行社投诉焦作市××旅行社,在2007年9月17日至21日期间接待福建省×××旅游团队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根据批示精神,局长许长仁对此投诉事件高度重视,立即带领副局长赵熙盛、质监所所长赵云涛及工作人员到××旅行社进行现场调查。
焦作市××旅行社多次索要武夷山市××旅行社拖欠团款未果,已将武夷山市××旅行社起诉至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法院,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10月23日立案,并将于11月27日对本案开庭审理。我局将督促焦作市××旅行社积极配合修武县人民法院调查,尽快将此案处理结束,以消除对我市旅游形象的恶劣影响。
焦作市旅游局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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