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焦作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发改委,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审查通过,根据焦政办〔2005〕59号《关于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焦作市档案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 0 0 六 年 七 月 六 日
焦作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序 言
为了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的持续、全面、协调发展,使档案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河南省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档案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十一五”(2006年—2010年)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初步构成了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具有焦作特点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体系。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11个;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1个、专业档案馆1个,比“九五”末增加综合档案馆4个;馆藏档案资料46.63万卷(件、册),比“九五”末增加8.84万卷(件、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待利用者3.93万人次,提供档案资料7.84万卷(件、册)次,有5个综合档案馆被当地党委或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十五”期间,新建或改建了焦作市档案馆、山阳区档案馆、中站区档案馆,其他县(市、区)综合档案馆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馆舍面积,使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总面积达到1.34万平方米,比“九五”末增加3966平方米;全市大力加强档案馆服务功能建设,共建成省一级标兵档案馆6个,三级标兵档案馆1个,较“九五”末新增一级标兵馆5个。全市档案馆建设整体水平由“九五”末的全省中下游位次,一跃跻身全省前三名。焦作市档案局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同年被省档案局命名为全省档案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2004年被省档案局、省人事厅命名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在全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档案保管利用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档案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定了《焦作市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焦作市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试行办法》等一批档案规范性文件,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加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档案工作在为“三农”服务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积极探索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有效管理模式,促进了企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通过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在档案收集(征集)、保管、整理、编目、鉴定、利用、统计、修复等基础业务建设和现代化管理方面有了较大的进展。“十五”期间,全市又有19个系统成为“档案管理最佳系统”,2家单位成为“名星档案室”,6个企业、科技事业单位达到档案管理国家二级标准,1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达到档案管理省级标准,6个机关达到了省标县一级标准,168个机关达到了省标县二级标准;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畅通了党和政府方针政策传递给广大群众的渠道,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档案宣传、档案教育、档案科学技术和档案学理论研究有了新的进展;档案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焦作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焦作市档案信息网2004年8月在互联网上正式开通。市档案馆录入档案文件目录15万条,馆藏党委、政府全宗及利用率较高的招工、干部任免等档案实现了计算机检索。
“十五”期间档案事业的发展,为今后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在前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县(区)没有把档案事业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档案事业经费紧张;档案馆舍安全保管设备等基本条件还没有依法得到解决;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电子文件和办公自动化的要求;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还需从整体上加大工作力度;档案法制观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结构还不够合理;市高新区档案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加以解决。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社会各界档案利用需求为目标,以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馆舍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依托科技、教育和人才建设,加大档案开放力度,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环境,不断激活档案部门服务各项建设事业的能力,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总体目标是:各级政府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新建一批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档案馆舍,彻底解决部分县(市、区)无专门档案馆库、馆库面积严重不足的问题;各级各类档案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技术先进、馆藏丰富、利用活跃;各级国家档案馆充分发挥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的功能;各级各类档案室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利用便捷、移交及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市性、分布式、规范化的档案信息资源库群,初步建成焦作市数字档案馆,逐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体系不断完善。
主 要 任 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调研,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台当地的《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统一执法文书,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行档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市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与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联合进行全面的档案行政执法大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维护档案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根据《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全面开展档案登记备案工作,登记备案率达95%。
——继续加强《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适应信息化发展和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根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和《焦作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以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扩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目标,加快推进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的进程;努力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工程,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开、共享和再利用;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边建边用,滚动发展”的原则,初步建成具有档案数据采集、接收系统,管理存储系统和开发利用系统的数字档案馆,并成为电子政府的有机组成部分。
——全市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制定出台符合自身实际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部纳入当地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工程。
——各级综合档案馆要根据国家统一标准,建立与完善国家档案信息目录数据库、纸质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等各类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信息资源优势互补和共享。
——各县(市)区档案馆全部建成局域网和档案信息网站。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政务网,开办档案信息查询利用窗口,提供档案网上公布和检索利用,主动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信息的需求,实现档案信息的社会共享。
——规范电子文件归档、管理与接收工作,扩大电子档案接收工作试点范围,开展网络环境下接收档案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网上数据传输、信息集聚和档案发布。
三、档案馆建设
——改善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条件,着重解决档案馆库建筑这一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由政府财政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面积要求的国家档案馆。温县、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等档案馆建成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等级标准》,“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转轨工作。市、县档案馆达到省一级档案馆,城市区档案馆达到省二级档案馆标准,各级综合档案馆成为同级党委、政府指定的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根据历史和现实需要,合理确定档案收集范围,加强对各类有参考和凭证价值档案的收集,特别是及时收集本地区各类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资料。有重点、有计划地征集散失在国内外的珍贵档案,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形成适应社会各方面利用需求的档案资源。“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量突破60万卷,比“十五”期间增长20%。
——各级国家档案馆进一步加快档案开放进度,加快档案鉴定与整理进程,基本完成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1979年以前档案开放的划控解密及鉴定工作,探索形成未满30年档案的提前开放工作。
——加强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拓展档案馆的公共服务功能。加强档案信息资源深层次开发与利用,举办有影响、高质量的档案陈列展览,编辑、出版有价值、高品位的档案史料和档案文化产品。
四、档案室工作
——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加强档案基础建设,加强对各门类应归档文件的控制,确保归档文件准确、完整、整理规范,利用便捷。
——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遵循文档一体化、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并存和确保网络安全的原则,把档案信息化纳入本机关办公自动化的总体格局,与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系统同步协调发展,实现文档一体化管理,确保本单位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为实现数字档案室奠定基础。
——依法按期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符合进馆标准的档案,提高为各方面工作服务能力。
——加强机关、企事业档案室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十一五”期间,机关、企事业档案室档案管理规范化认证率达到40%。
——探索和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根据企业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
——不断拓宽档案工作的社会服务领域,进一步做好社区档案和信用档案工作。
五、档案安全保管与保护
——建一步完善档案保管制度,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的保护工作。
——完善重点档案保护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完成对历史档案(包括明清档案、民国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的修复、加固、裱糊、复制等抢救任务。对国家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有条件的地方要为珍贵档案建立特藏室。
——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保护状况进行检查,对馆藏档案分批实施杀虫灭菌消毒,提高馆藏档案保护的科技水平。
——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具备安全保管条件。加强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保障操作安全、接入安全和应用服务安全。建立完备的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六、档案科技工作
——依靠科技加快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步伐,加强对各级档案部门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技术指导。
——加强档案科技工作规划和应用技术研究,集中优势力量和资金,对数字档案馆等问题进行重点攻关研究。解决数字档案馆实现模式与电子政务的无缝链接。
——根据《河南省档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焦作市档案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实现档案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加强电子公文归档及管理研究,电子档案管理研究。
——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开放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方法及相关技术研究。
——积极推广“兰星”档案管理软件,指导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信息化建设。
——积极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档案保护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成果。
七、档案教育工作
——“十一五”末,全市专职档案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0%以上,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5%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以上。
——依法对新上岗档案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参训率达到100%,以促进档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组织档案行政管理人员的任职能力培训,到2010年,科级以上干部进修培训率达到100%。
——加强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学习掌握岗位职责必备技能和信息化、英语等知识,基本实现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聘相结合,使专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率达到90%以上。
——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档案人员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十一五”期间,各级档案局馆在职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达到50%以上,使我市档案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基本实现以大学本科学历为主体的目标。
实 施 项 目
一、焦作市数字档案馆工程项目
焦作市数字档案馆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在网络上形成超大规模的、高度有序的分布式数字档案资源库群,并通过网络向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服务;研究制定一套相关标准规范;提供数字档案管理的整套方法及相关软件;采用国际主流技术,实现多方式的电子档案及各类数字信息采集、查询、利用服务,保证电子档案保存、利用的长期性,为日益广泛产生的电子档案的管理,提供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支持;培养一批高水平的专业队伍,持续发展数字档案馆工程。其主要内容有标准规范的制定、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程序开发、数字资源库的建设、人才队伍的培养等。
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建设项目
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档案馆功能建设的要求,省辖市档案馆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县(市)档案馆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城市区档案馆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温县、沁阳、孟州、博爱县档案馆建成本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标志性建筑。
三、全国重点档案抢救与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建设内容:在争取国家资金的同时设立专项资金,对散存社会的国家重点档案进行征集和收集;对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的濒危重点档案进行抢救;实行分类保管,对国家重点档案进行重点保护。
保 障 措 施
一、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坚持依法开展档案工作,依法管理档案事业,依法做好档案服务。各级档案部门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依法把档案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补助的同时,地方政府相应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三、开展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对县(市、区)档案事业发展情况开展综合评估,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进行规范化认证。通过开展综合评估和认证工作,切实加强对档案事业的宏观管理,促进档案业务建设,提高档案工作的服务水平。
四、推进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拓宽档案服务的新领域,加大依法监督的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引导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探索档案业务管理新途径、新办法。探索档案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和市场化开放的方法和途径,培育和发展档案中介机构,做好档案咨询服务工作。
五、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划。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争取信息化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与资金支持,将档案信息资源与国家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结合起来,与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
六、加强档案学理论研究。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广泛开展各个层次的学术研究活动,推动档案学基础理论和档案事业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创新。
七、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机制和环境,充分发挥各方面人才在档案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培养一支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档案干部队伍。
八、加强档案宣传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档案宣传活动,强化社会档案意识,扩大社会档案信息需求,培育档案利用者和利用市场。加强档案机构与图书、文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在科学研究、标准制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与外市、外省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焦作档案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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