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焦作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13件实事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共焦作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13件实事责任分解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委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密切联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实际,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届的意见和建议,本着认真解决一批关系到全市国计民生、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原则,确定了这13件实事。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确保13件实事落到实处,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月通报进展情况。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19日
中共焦作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13件实事责任分解意见
全市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展开后,市委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会决定,2005年年底前集中精力办好群众关心的13件实事。这13件实事,事事关乎全市工作大局,件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焦作的重要举措。为确保13件实事落到实处,现将工作责任分解如下:
一、切实做好“一免三补”工作。全面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对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民给予补贴,落实小麦良种补贴。
牵头领导:李中哲(市委常委、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周备锋)。
落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二、加快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结合驻村帮扶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帮助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寻求致富项目,确保年底前67个整村推进重点村实现脱贫目标,人均纯收入达到1170元。
牵头领导:王荣新(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农开办(责任人:秦中华)。
落实单位:市农开办、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三、解决好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子女“两免一补”(即免除学费和学杂费,补助住宿费)政策。多渠道筹集助学基金,确保全市贫困家庭子女能够完成义务教育,贫困大学生能够完成学业。
牵头领导:李中哲(市委常委、副市长)
霍金花(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周备锋)。
落实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8月底以前。
四、做好困难群体、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出台《焦作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发放特困救助金,使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市民政局牵头,责任人:王甫)。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尽快出台《焦作市城区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行意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责任人:童永久)。
牵头领导:甘茹华(副市长)
落实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五、解决好农民就医难、看病难问题。进一步加大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市85所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工作,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五配套。
牵头领导:霍金花(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赵善龙)。
落实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六、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原计划投资434万元,保证农村1.4万人饮水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筹资力度,力争再解决3.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王荣新(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张凤驰)。
落实单位: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七、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年底前筹资1.5亿元,改造、修建地方道路700公里,完善城乡公路网络。
牵头领导:王哲(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人:张建国)。
落实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八、推进就业再就业工程。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年底前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6300人以上,安排再就业21000人以上,其中“4050”人员4500人以上;全面排查,重点安置,消除“零就业”家庭。
牵头领导:甘茹华(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童永久)。
落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九、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深入开展教育纠风行动,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净化教育环境;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公开所有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彻底纠正乱收费行为。
牵头领导:李中哲(市委常委、副市长)
霍金花(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纠风办(责任人:丁冬至)。
落实单位: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9月底以前。
十、维护好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通过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求职洽谈会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求职搭建平台;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责任人:童永久)。简化手续,减免费用,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与当地城镇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市教育局牵头,责任人:张丙辰)。
牵头领导:霍金花(副市长)
甘茹华(副市长)
王 哲(副市长)
落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十一、加大城区燃煤污染治理力度。关闭热网范围内6吨以下(含6吨)、热网范围外2吨以下(含2吨)的所有燃煤锅炉;对保留的燃煤锅炉实施强制除尘脱硫改造。
牵头领导:田跃曾(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振山)。
落实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电业局,四城区党委、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十二、加快城市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2005年9月中旬开工建设市公共图书馆、市科技馆。2005年7月5日前市广电大厦桩基工程动工。2005年9月9日前,对人民会堂、青少年宫、群艺馆进行改造,开工建设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2005年8月15日前完成市体育馆维修、改造。建成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紧急救援中心和市三医院传染病病房楼。
牵头领导:李中哲(市委常委、副市长)
霍金花(副市长)
王 哲(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人:葛探宇)。
落实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总工会、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广电局、团市委。
时间要求:未建项目按时动工,在建项目2005年12月底以前投入使用。
十三、解决好社会治安问题。结合创建“平安焦作”活动,加大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实施科技创安、建立平安小区、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千名民警访万户”活动,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牵头领导:原振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责任人:杨吉喜、孟钢)。
落实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完成时间:2005年12月底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