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办理情况: |
| 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
| 详细办理情况: |
王怀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少年健康上网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网吧管理,是文化市场管理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市在探索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网吧制度规范化方面还是做了大量工作的。仅去年以来,我们针对网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3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网吧专项整治活动,将违法违规网吧再次作为专项整治重点;据统计,2009年开展网吧专项治理3次,按照省厅安排开展“闪电系列”行动5次,治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行动3次,全市共出动检查人次3493人次,出动车辆571台次,查处违规经营网吧206家,文化市场违规经营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在对市场的监管上,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自觉守法经营;二、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严罚重处;三、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文化市场评先资格;四、积极发挥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五、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强化技术监管手段,把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结合起来;六、完善网吧义务监督员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目前全市共有义务监督员300余人,社会监督体系基本形成;七、注重行业自律,依托网吧协会,协助文化部门维护市场秩序。除上述外,我市还把网吧管理纳入了“平安创建”工作中,保证市场有良好的经营秩序,2009年市文化局被评为焦作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虽然我市网吧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网吧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要真正解决未成年人进入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2010年4月份,我局及时转发了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焦文新市字〔2010〕4号),进一步对网吧管理作出了安排部署。对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或由于接纳未成年人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一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一年内2次接纳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连续3次(含3次)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分证件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30日。
相信随着公安部门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封堵,工商部门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以及信息产业部门和出版部门对网络游戏实名制和防沉迷系统的开发实施,网吧和网络游戏的问题将会得到逐步解决,网吧市场会进一步得到规范。
2010年,我局将继续以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为重点,加大网吧治理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对网吧市场的暗访和县市区互查,完善技术监管措施,鼓励群众举报,发挥义务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保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鉴于当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网吧设置青少年上网专区应当是不被允许的。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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