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焦作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焦作市统计局
2006 年 1 月 4 日


  为全面掌握焦作市第二、第三产业 【注 1 】 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各级政府决策与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焦作市于 2004 年进行了焦作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这次经济普查是根据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的方式,由市和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实施的。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2004 年 12 月 31 日 。普查对象为焦作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注 2 】。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个体经营户采用全面清查、抽样调查的方法。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情况、财务状况、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及产量、原材料、能源消耗情况,科技活动情况等。

  在焦作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一年多的精心组织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基本完成。焦作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焦作市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总体情况

  2004 年末 , 焦作市 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 11912 个,比 2001 年增加 866 个,增长 7.8% 。产业活动单位 15015 个,比 2001 年增加 339 个,其中,第二产业 4761 个,第三产业 10254 个。个体经营户 136143 户,其中,第二产业 31854 户,第三产业 104289 户 (详见表 1 ) 。

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 ( 个 )

比重 (%)

一、法人单位

11912

100.0

二、产业活动单位

15015

100.0

第二产业

4761

31.7

第三产业

10254

68.3

三、个体经营户

136143

100.0

第二产业

31854

23.4

第三产业

104289

76.6

  (一)法人单位按机构类型分组

  2004 年末,焦作市共有法人单位 11912 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 6310 个、事业法人单位 1184 个、机关法人单位 634 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 70 个、民办非企业 1634 个、其他法人单位 2080 个 (详见表 2 ) 。

2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情况

  经济普查单位数 ( 个 ) 比重 (%) 比 2001 年增长 (%)

总 计

11912

100.0

7.8

企业法人

6310

53.0

13.4

事业法人

1184

9.9

18.6

机关法人

634

5.3

-12.2

社团法人

70

0.6

-34.0

民办非企业

1634

13.7

-0.1

其他法人

2080

17.5

2.9

居 ( 村 ) 委会

1968

16.5

-2.3

  (二)法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分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各类法人单位的隶属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增长较快,到 2004 年底,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已达 4955 个,比 2001 年增加 2371 个 , 增长 91.8% (详见表 3 ) 。

3 :法人单位隶属关系情况

  经济普查单位数 ( 个 ) 比重( % ) 比 2001 年增长 (%)

总 计

11912

100.0

7.8

中央

46

0.4

-64.3

省属

104

0.9

65.1

市 ( 地区 )

693

5.8

3.0

县 ( 区 ) 、县级市属

2154

18.1

16.1

街道 ( 乡镇 ) 属

411

3.5

-55.2

街道

57

0.5

-45.7

镇属

96

0.8

-59.1

乡办

258

2.2

-55.4

居 ( 村 ) 委会属

3549

29.8

-26.4

居委会

170

1.4

-29.5

村委会

3379

28.4

-26.3

其他

4955

41.6

91.8

  (三)法人单位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布

  随着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焦作市法人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登记注册为国有和集体的法人单位大幅度减少, 2004 年国有和集体法人单位 2948 个,比 2001 年减少 51.7% ,国有和集体法人单位在全部法人单位中所占的比重由 2001 年的 55.3% 下降到 24.8% ,下降了 30.5 个百分点。而登记注册为私营的企业则快速增长, 2004 年全市私营企业有 4038 个,比 2001 年增长 75.3% ,私营企业在全部法人单位中所占比重由 2001 年的 20.9% 上升到 33.9% ,上升了 13 个百分点 (详见表 4 ) 。

4 法人单位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情况

 
法人单位数 ( 个 )
比重 (%)
比 2001 年增长 (%)

总 计

11912

100.0

7.8

国有企业

2242

18.8

-2.9

集体企业

706

5.9

-81.4

股份合作企业

78

0.7

9.7

集体联营企业

10

0.1

-23.1

其他联营企业

25

0.2

400.0

国有独资公司

11

0.1

-31.3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46

7.1

234.4

股份有限公司

183

1.5

51.2

私营企业

4038

33.9

75.3

其他企业

3708

31.1

76.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5

0.3

9.4

外商投资企业

30

0.3

11.1

  ( 四 ) 地区分布

  普查结果显示,全市拥有的法人单位数在全省居第十二位,个体经营户在全省居第十位。全市绝大多数县市区的法人单位与 2001 年相比都呈增长趋势,法人单位的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长幅度的有 7 个地区,产业活动单位增长超过全市平均增长幅度的有 7 个地区。

  全市每平方公里约有 2.9 个法人单位和 3.7 个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33.4 个。解放区是全市单位最为密集的地区,每平方公里拥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分别为 14.9 个和 19.1 个,个体经营户 120.6 户,均居全市各县市区之首。 (详见表 5 ) 。

5 :单位的地区分布情况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
单位数 ( 个 )
比 2001 年增减 %
密度 ( 个 / 平方公里 )
单位数 ( 个 )
比 2001 年增减 %
密度 ( 个 / 平方公里 )
户数(户)
密度 ( 户 / 平方公里 )

全 市

11912

7.8

2.9

15015

2.3

3.7

136143

33.4

解放区

917

12.7

14.9

1179

-4.1

19.1

7443

120.6

中站区

329

-2.7

2.7

417

-1.2

3.4

1936

15.6

马村区

382

6.1

3.2

490

5.4

4.2

2662

22.6

山阳区

783

17.4

11.9

992

-11.3

15.1

5478

83.1

高新区

120

44.6

2.7

159

34.7

3.6

546

12.2

修武县

1116

6.4

1.6

1423

10.2

2.1

15706

23.2

博爱县

1316

13.7

2.7

1548

7.8

3.1

20957

42.6

武陟县

1599

14.8

1.9

1942

11.7

2.3

21561

25.1

温 县

1824

13.4

3.9

2173

14.2

4.7

18400

39.8

沁阳市

2006

-9.8

3.2

2598

-13.5

4.2

23441

37.6

孟州市

1520

12.4

2.8

2094

7.4

3.9

18013

33.3


  (五)行业分布

    全市产业活动单位主要集中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其中制造业 4360 万个 , 占 29.0% ,批发零售业 1962 个 , 占 13.1% ,教育 1331 个 , 占 8.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738 个 , 占 11.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595 个 , 占 23.9% (详见表 6 )。

6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产业活动单位数 ( 个 ) 比重 (%)

总 计

15015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5

二、采矿业

203

1.4

三、制造业

4360

29.0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4

0.4

五、建筑业

144

1.0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8

1.7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

0.1

八、批发和零售业

1962

13.1

九、住宿和餐饮业

165

1.1

十、金融业

472

3.1

十一、房地产业

125

0.8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0

1.5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11

0.7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

0.4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93

0.6

十六、教育

1331

8.9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738

11.6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9

0.7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595

23.9

  *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行业是:工业 28299 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 20.8 %;交通运输业 33521 户,占 24.6 %;批发和零售业 45010 户,占 33.1 %;住宿和餐饮业 9872 户,占 7.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058 户,占 8.9 %(详见表 7 )。

7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户数(户)
比重 (%)

总 计

136143

100.0

工业

28299

20.8

建筑业

3555

2.6

交通运输业

33521

24.6

批发和零售业

45010

33.1

住宿和餐饮业

9872

7.3

房地产业

8

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64

0.9

居民服务业和 . 其他服务业

12058

8.9

教育

330

0.2

卫生和福利业

1936

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0

0.2

  下一页 第1页(共7页)
Copyright 2004 焦作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焦作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设并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