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白话版”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11-30 13:26 信息来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分享: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白话版”办事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主要内容为:

一、适用范围

焦作市四城区范围内建筑业企业

二、申请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可通过焦作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办事指南,进行下载填报

(二)营业执照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四)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五)厂房使用证明

(六)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七)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九)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工程中标通知书

十一工程合同

十二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

十三技术指标的图纸

十四工程结算单

三、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可登录焦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410800000000/?region=410800000000)--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点击在线办理,上传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窗口申报

可直接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单位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审查不通过,在焦作政务服务网做出不予与办理决定,并退回材料。

四、办理结果送达

事项办结后,单位将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到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领取纸质版。

五、咨询方式

(一)办公地址: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窗口;

(二)联系电话:0391-356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