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2019年落实城区“门前五包”
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广泛调动市民群众参与“四城联创”工作的积极性,让广大市民在“四城联创”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工作理念,根据《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遵循“党委政府主导、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商户自治、数字城管督导、市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沿街责任单位、门店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整治的落实、维护以及对扰乱市容秩序违法行为的劝阻、制止和举报等;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落实、保持以及对破坏环境卫生违法行为的劝阻、制止和举报等;做好设施管理的监督、告知以及对破坏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的劝阻、制止和举报等;做好美化亮化的实施、管理、养护和举报等;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等。
(一)包市容秩序
1.无违章搭建各类经营性大棚、吊挂式遮阳篷等行为,无店外乱搭乱挂、乱堆乱放、乱拉乱扯等现象;
2.无擅自依托门店从事餐饮和食品、电动车、小百货销售以及生产加工铝塑门窗、车辆修理等店外占道经营行为;
3.无店外占用人行道冲洗车辆行为,无污水漫流现象;
4.不得擅自店外举办店庆、商品促销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相关活动的,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活动结束后及时清场;
5.沿街店面装修应办理审批手续,规范设置围挡,做到店外无乱堆装修(建筑)材料,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及时清理干净;
6.对责任区内违法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修理、摆摊设点、乱停车辆、乱搭乱挂等现象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二)包环境卫生
1.维护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纸屑、果皮、油污、烟头、痰迹、塑料袋、污物、积水、垃圾,自觉随时清扫责任区卫生;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现象;
2.沿街门店要自备密闭式垃圾容器,定时定点倾倒,无散堆垃圾现象;
3.不得在树穴、花坛、绿地内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不得随意排放、倾倒污水,残渣剩饭、泔水不得倒入路口临街排水口;
4.对责任区内随意丢弃垃圾、纸屑、果皮、烟头等破坏环境卫生以及损坏卫生设施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5.冬季遇凝冻雨雪天气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积冰积雪,做到小雪在半日内、中雪在一日内、大雪在两日内、暴雪在三日内清除完毕。
(三)包设施管理
1.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设置梅花桩、边坡等障碍物现象;
2.无损坏排水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绿化设施等行为;
3.对责任区内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挪动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破挖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等。
(四)包美化亮化
1.门头招牌按照“先批后建、一店一招、不失个性、突出特色、彰显风格、安全牢固”的原则规范设置,不得随意设置除门头招牌以外的各类牌匾,不得过度装修门店外部墙体;
2.建(构)筑物立面应保持干净整洁;门窗、墙壁、橱窗美观明净,不得随意悬挂、张贴、设置各类广告、横幅、条幅、道旗、彩旗、移动灯箱等,对乱涂乱画、乱刻乱写、乱张乱贴行为进行制止、举报并及时清除;
3.临街店面、建筑不得随意开窗破门、扩充,改变建筑物原有结构;
4.经批准设置亮化设施的单位和门店,应当按照城区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建设,做到整齐、美观、安全。
(五)包文明行为
1.经营商户要诚信规范、守法经营、照章营业;
2.对责任区内猜拳行令、大声喧哗、占卜等封建迷信活动以及打麻将、扑克等赌博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3.对责任区内的其他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
三、责任单位
城区内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住户是“门前五包”的责任单位。
四、责任范围
“门前五包”责任单位的责任区范围是:横向为责任单位建筑物、设施、场所沿街路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人行道道沿石以内。无道沿石或独立沿路的责任单位,其“门前五包”的范围,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无明确责任单位的路段和区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冬季清雪按照《焦作市城区清雪工作应急预案》确定的责任区域和责任分工,做好清雪工作。
五、整治范围
“门前五包”整治范围是: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重点从以下30条道路中打造亮点示范路。
(一)解放区11条。民主路(太行路—站前路)、民主南路(站南路—黑河桥)、新华街(北环路—烈士街)、果园路(解放路—建设路)、普济路(影视路—映湖路)、解放路(群英桥—普济路)、建设路(群英桥—南水北调桥)、人民路(群英桥—南水北调桥)、丰收路(群英桥—南水北调桥)、政二街(铁路桥—映湖路)、光明路(人民路—丰收路)
(二)山阳区11条。解放路(山阳路—群英桥)、塔南路(站前路—丰收路)、焦东路(丰收路—站前路)、山阳路(人民路—龙源路)、长恩路(人民路—龙源路)、文汇路(人民路—龙源路)、新丰二街(人民路—丰收路)、人民路(山阳路—群英桥)、丰收路(山阳路—群英桥)、太行路(山阳路—群英桥)、建设路(山阳路—群英桥)
(三)中站区4条。解放西路(与解放区界—中南路)、新园路(西部工业原料城—中南路)、光华路(解放路—新园路)、桃园路(解放路—新园路)
(四)马村区2条。解放东路(待九路—与山阳区界)、建设东路(银河路—与山阳区界)
(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条。玉溪路(文苑路—太极路)、韩愈路(迎宾路—民主路)
六、责任分工
(一)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
1.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及检查考核,明确所属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并督促指导其抓好落实。
2.负责本辖区“门前五包”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设置责任牌,明确“门前五包”责任单位的日常管理义务,组织开展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检查评比工作,受理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建立辖区“门前五包”工作台账和档案。
3.与市级数字城管建立对接机制,受理、处置和反馈市级数字城管派遣的案件。对所属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
4.负责组织督导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本辖区经营秩序乱、环境卫生差、设施不完善、亮化美化绿化不达标等现象进行治理,消除市容乱象,确保市容环境良好。
5.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在“门前五包”工作中发挥基层基础作用。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辖区责任区的范围划分,确定责任区的责任单位,建立台账和工作档案,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设置责任牌,告知、督促责任单位履行责任。负责组织动员沿街商户成立自治组织、“商家联盟”,制定商户自治公约,开展“门前五包”自治,利用微信等科技手段,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建立与沿街商户信息沟通顺畅的互动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对经多次教育仍不履行“门前五包”规定的沿街商家、单位,要跟踪处罚,增加违法成本。
(二)市城管局:负责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日常业务指导和协调;牵头组织对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门前五包”责任制贯彻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和完善“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考评标准,定期对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门前五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负责做好市城管局职责范围内“门前五包”工作的落实工作;负责运用市级数字城管平台,做好涉及城区“门前五包”工作相关问题的立案、派遣、核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在城市道路上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取缔道路及两侧停放的“僵尸车”;清理、制止沿街商家摆牌(物)占用划定、非划定停车位等现象;督导、指导城区做好非机动车辆停放标线的施划与管理;查处城市道路两侧门店高音喇叭促销喧嚣行为;依法从快处理妨碍、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接受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配合城区做好无证经营和依托门店超出证照经营区域店外经营行为的整治;负责对城区道路两侧、广场的小餐饮、小食品门店店外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的整治;监督、指导、配合城区整治道路两侧餐饮、食品门店的店外经营、流动经营、夜市摊群(点)、露天烧烤等行为,对卫生不达标、逾期不整改的经营户予以取缔;接受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配合城区依法拆除道路两侧各类违章建(构)筑物以及沿街房屋私改门店行为;接受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六)市园林局:负责做好市管道路沿街单位门店前园林局管辖公共绿地、游园、行道树、花坛内的绿化建设和园林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清理绿地、花坛内的废弃物;牵头取缔市管道路两侧游园内的麻将(扑克)摊点和搭建大棚现象;取缔市管绿化带内的非法广告设施。督促、指导城区做好区管道路沿街单位门店前公共绿地、游园、行道树、花坛内的绿化建设和园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接受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七)市卫健委:负责牵头对城区道路两侧、广场的小美容美发店、小浴池、小旅店、小歌舞厅四小门店店外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问题的整治;监督、指导、配合城区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工作;接受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八)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协调电力、通讯等部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规整架空线路,及时清除道路两侧通信交换箱和通信塔上的小广告,并进行刷漆维护,保持箱体完整等;接受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九)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做好城区道路两侧大气、噪音污染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监督、指导、配合各城区取缔露天烧烤行为;接受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十)市住建局:负责市管道路两侧人行道地面的建设和养护维修;负责监督、指导各城区做好区管道路两侧人行道地面的建设和养护维修以及对沿街建筑工地围挡设置、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设施监管等;接受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的案件,并及时处置和反馈。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型商场、超市“门前五包”的督导和指导工作。
(十二)市教育局:负责做好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门前五包”的督导和指导工作。
(十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旅行社“门前五包”的督导和指导工作。
(十四)市爱卫办:负责把落实“门前五包”责任作为创建卫生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验收。
(十五)市直机关、企事业等各单位:负责做好责任区域内的“门前五包”工作。
(十六)市电视台、焦作日报社:负责做好“门前五包”宣传报道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19年“门前五包”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30日前)
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一档、一书、一宣传、一整治”工作的落实。“一档”: 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对辖区责任单位进行逐街逐户的排查摸底,实地丈量,确定“门前五包”责任区,建立完善准确、系统、详细的责任单位“门前五包”档案信息库,并根据业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一书”:统一印制“门前五包”责任书和责任牌,由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发放到辖区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设置责任牌,为实施契约化管理奠定基础;“一宣传”:拓宽宣传渠道,拓展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市民网络互动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氛围营造,形成声势。“一整治”:紧扣“四城联创”安排部署,按照“十个一律”标准,搞好集中整治,消除各类市容乱象,为全面落实“门前五包”打下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1.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逐路逐段、逐门逐户,与30条主次街道临街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经营门店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一式两份),设置责任牌,按照路段管理原则,成立商户自治组织,选出组织负责人,建立微信群加强沟通和宣传,并完成“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任务的30%。同时,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打造至少1条以上亮点路。
2.第二阶段:5月21日至6月10日,完成“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任务的60%。同时,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打造至少1条以上亮点路。
3.第三阶段:6月11日至6月30日,完成“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任务的90%。同时,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打造至少1条以上亮点路。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7月30日)
对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不达标的要求限期整改。
(四)长效管理阶段(8月1日后)
主次干道责任单位“门前五包”签约率、落实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门前五包”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门前五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在市“四城联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城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和考核等工作。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门前五包”工作,加强领导,制订具体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统筹调度人员、物力等,切实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好协调、督导、配合作用,避免出现部门工作“单打独奏,跳独脚舞”。
(二)突出大城管理念。实践证明建立“多位一体”的大城管体制是解决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落实“门前五包”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城管”意识,树牢“一盘棋”思想,拧成一股绳,合力抓落实。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在推进“门前五包”工作上,要注重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基层基础作用,多渠道搭建起广大市民、商户参与“门前五包”工作的平台,形成共建、共管、共治的工作局面;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职责分工与具体要求,强化行业监管、指导、落实职责,与辖区政府、管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把“门前五包”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三)增强市民商户主人翁意识。落实“门前五包”离不开广大市民、商户的广泛参与大力配合,这是保证“门前五包”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果的关键和根本。因此,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要积极创新城市管理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市民、商户城市参与到“门前五包”的积极性,使广大市民、商户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奋斗者以及最终分享成果的受益者。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创新举措,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通过开展“门前五包”主题日活动,推行“门前五包”考评奖励机制,评比文明诚信好商户、文明热心好市民,奖优罚劣,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自觉性;市直部门要结合工作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鼓励广大市民、商民开展文明劝导、环境清洁和市容监督等工作,形成“我行动、我受益,我参与、我自豪”的生动局面,共同为改善城市环境作出贡献。
(四)树立亮点意识。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以点带面、以面带全”的工作思路,打造“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亮点。每个阶段各城区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实施步骤要求,打造“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亮点路,并将商户自治制度、市场监管诚信制度、社会联动制度等新措施、新手段在亮点路进行大胆试点,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五)抓好结果运用。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四城联创”指挥部督导组,定期组织对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各职能部门以及相关街道办事处“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按月纳入全市“四城联创”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年终进行总评,并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同时,对不履行责任区责任和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责任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挂黄牌、限期整改、媒体曝光等处理,逾期仍未整改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强化宣传监督。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力宣传“门前五包”的目的意义、范围、职责、处罚等相关内容,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公众参与“门前五包”工作的积极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造势利用创建专题、专栏,对落实“门前五包”好的商户(市民)进行正面宣传,对不好的商户(市民)进行反面曝光,形成声势,发挥好舆论宣传与监督作用。
(七)建立长效机制。在推进“门前五包”责任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数字化城管的作用。各城区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及辖区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要在大城管体制下,树立起与数字城管主动对接的意识,建立数字化城管终端,对市数字化城管平台进行对接,及时受理、处置、反馈数字城管派遣的案件,使数字城管这一科技平台真正“为我所用、为我服务”。同时,要依托数字城管,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市、区、街道、社区、商户等“多位一体”,广覆盖、立体化、全天候的“门前五包”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我市“四城联创”工作成果,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为把焦作建设成为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提供保障。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