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三举措”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4-02-04 17:08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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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系,精心组织,有序有效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更大贡献。1月11日,孟州市劳动争议一体化处理中心被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评为全省第三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金牌调解组织。

  一是创新调解机制,及时预判风险。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变为主动预防,及时关注全市规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前预判劳动关系稳定状况。发挥仲裁员作用,主动介入帮助企业梳理职工的问题,使双方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处理,不进入仲裁程序,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是提前主动介入,防范化解纠纷。企业出现破产和规模性裁员时,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联合工会等部门提前入驻企业,把关审查裁员方案和职工赔偿,稳定职工思想情绪,助力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发生规模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发生,形成企业裁员时主动咨询劳动仲裁部门的良好效果。

  三是部门协调联动,发挥调解组织作用。2020年在温县试点推行“五位一体”劳动争议一体化调解中心,在温县试点的基础上,市人社局联合市总工会等部门,构建“五位一体”劳动争议一体化调处平台,在全市推广成立劳动争议一体化调解中心,建立“人社+工会+法院+司法+工商联”“五位一体”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发挥综合效能作用,实现“一窗受理、联合办公、快速解决”,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