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6批)
发布日期:2018-06-30 06:50 信息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分享:

    2018年6月29日

    一、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57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城关镇陈村,2017年中央13套节目,发改委声明说只要群众愿意安装天然气无条件安装。但是现在村内安装天然气每户需要交纳3500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该举报件反映的“孟州市城关镇陈村”实为孟州市城伯镇岑村,与D410000201806200015举报件反映为同一问题,为重复举报件。

    经调查,天然气安装工料费,不在政府定价目录范围内,属于市场调节价,由企业会同建设部门按照工程预算制定收费标准,并与用户协商收费。截至目前,孟州市未收到关于群众无条件安装天然气相关政策文件。

    2018年5月15日,孟州市高远天然气公司作为孟州市目前唯一一家特许经营的天然气公司,与城伯镇岑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天然气利用工程开户安装协议》,协议中约定每户安装工料费为3300元。因村内空闲宅基地较多,主管道铺设及入户管道顶杆需由村内集体承担,经村三委研究,另对每户加收200元,用于空院户、沟边及难于架空管道路段钻孔的材料和人工费用,待工程完工后,多退少补。

    整改措施:无。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81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詹店镇工业园区,河南省世纪汇通数码有限公司,在大门西边围墙外有两个池子、东边有一个小池子存放污水,污水渗入地下,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河南省世纪汇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产业聚集区东区,2015年12月,该公司《年产18000万平方米复合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焦作市环保局审批(焦环审〔2015〕85号),2016年3月,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6月,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大门西边围墙外有两个硬化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厕所污水,东边一个硬化沉淀池用于收集处理工人宿舍生活污水,三个硬化池中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均用于厂区绿化施肥,不外排。不存在举报件反映的“污水渗入地下,污染环境”现象。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用于收集食堂生活污水的隔油池容量不够,处理效率低。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该企业立即对隔油池进行改造,新增一个隔油池,确保处理效果,2018年7月10日前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84

    反映情况:焦作市沁阳市西万镇有一个汇宝煤场,没有手续生产洁净型煤,没有覆盖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投诉人反映的汇宝煤场实际名称为沁阳市富福源贸易有限公司,位于焦作市沁阳市西万镇西万村。2018年6月25日上午沁阳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该公司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煤炭零售经营,洗煤、型煤加工销售等。场区内有一个型煤生产厂房,共有7台型煤生产设备,调查人员到现场时7台机器均没有生产迹象。型煤生产线均在厂房内部,场区内商品煤堆也都全部覆盖。

    处理及整改情况:因该公司型煤生产线不在沁阳市政府验收保留的8家清洁型煤生产企业之列,沁阳市工商局联合西万镇政府对沁阳市富福源贸易有限公司院内型煤生产线予以取缔,截至2018年6月26日上午10点,厂房内7台生产设备已全部清理到位。

    追责情况:责令西万镇西万村环保网格员张小雨作出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四、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02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北郭乡北郭西村内有一家小化工厂,烧锅炉使用柴火,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中反映的化工厂位于武陟县北郭乡北郭西村村委会西30米,属小家庭作坊,负责人为雒毛利。

    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以聚乙烯醇、亚硫酸氢钠为原料,通过加热搅拌稀释,生产装饰胶,在加热过程中使用一台0.1吨锅炉,以废木材为燃料。该厂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取缔关闭类企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雒毛利化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实施拆除,目前已取缔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发现类似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打击,取缔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北郭乡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乡包村干部武春玲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北郭西村支部书雒建红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扣除1000元绩效工资。

     

    五、 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04

    反映情况:焦作市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村支书有个黑陶厂,厂内有七个烟囱,一般夜间排黑烟 ,2018年6月21日晚上沁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场要求该厂停止烧锅炉。村支书利用国家无偿贷款建窑洞,2018年报6月16日贴出招标广告,100块钱1平方米,昨天把广告都洗掉了。山王庄党委书记李志国、沁阳市委是这些污染企业的保护伞。强烈要求盆窑村的七个烟囱拆除。相关部门必须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信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实。属于重复投诉,与第23批转办件(X410000201806210023,D410000201806200058)内容基本一致。

   (一)盆窑黑陶的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盆窑村的黑陶制品厂位于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该村黑陶制作工艺历史悠久,形成于隋唐,成熟于唐宋,兴盛于明清,村名就是以黑陶制作而得名,自古以来当地村民就是以黑陶制作谋生。该村黑陶制作技艺于2008年被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传承弘扬黑陶文化技艺,2017年,沁阳市成立了丹陉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专门负责黑陶项目的运营,同时聘请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对黑陶小镇进行规划设计,邀请中国乡村建设设计院对黑陶园区进行规划,启动了特色黑陶小镇建设,目前已投资200余万元对原有的窑洞进行了整体改造。

    盆窑黑陶制作的工艺流程是:以太行山优质红色油亮的泥土为原料,经过多道制泥工序,陈腐、洗炼、拉胚成型、手工雕刻、自然阴干、压光等十几道工序,用木材为燃料焙烧而成。黑陶的黑色为木材燃烧时产生的木炭微粒吸附在陶器表面所致,形成了独特的木材烧制技艺,曾试验用煤或天然气为燃料替代木材,均未成功,国内也从未见到过用煤或天然气替代木材作为燃料的成功先例。

    (二)关于投诉人反映“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村支书有个黑陶厂,厂内有七个烟囱,一般夜间排黑烟 ”的问题。

    举报人反映的村支书的黑陶厂原为山王庄镇盆窑村黑陶厂,现隶属于沁阳市盆窑黑陶小镇文化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盆窑村村北山坡上。根据盆窑村村委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该厂属村委集体资产,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是韩崇海,非村支书所有。2018年6月21日之前,少部分黑陶厂存在夜间偷偷生产的迹象,排放的黑烟是木材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大部分黑陶厂正在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停产改造。6月22日,已对夜间偷偷生产的黑陶厂实施断电措施。通过近期的巡查,均未发现有夜间偷偷生产排黑烟的现象。

    (三)关于投诉人反映“山王庄镇党委书记李志国、沁阳市委是这些污染企业的保护伞”的问题

    盆窑黑陶制作技艺属于河南省和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陶器呈现黑色主要依靠烧制过程中木材未充分燃烧产生的木炭微粒吸附在陶器表面所成,根据《国家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文非遗发〔2012〕4号)中“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中要坚持保护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的真实性原则,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反对擅自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生产方式、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相关规定,沁阳市盆窑黑陶生产采用木材作为燃料是黑陶生产技艺的重要环节,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定,是需要保留和扶持的。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山王庄镇党委书记李志国、沁阳市委是这些污染企业的保护伞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沁阳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11月22日向盆窑黑陶小镇文化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沁环监〔2017〕127号),责令所有黑陶焙烧窑立即停产,并要求21家窑主做出书面保证,保证窑内外不存放和燃烧烂衣服、橡胶等会产生有害气体的物品,同时保证尽快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设施未安装到位坚决不烧窑,目前已有2家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到位。

    下一步,沁阳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盆窑村黑陶厂的巡查力度,严防违法生产现象发生。

    问责情况:无。

     

     

    六、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11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焦作电厂,把建筑垃圾倾倒在电厂家属院内扬尘污染。在居民区建了一个垃圾场。运输车24小时倾倒建筑垃圾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属实。

    举报位置位于焦作市建设西路西200米老电厂厂区内,面积约100亩,暂时不能开发利用,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收储土地。

    解放区区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工作于2017年7月份结束,根据市指挥部要求,需尽快清运建筑垃圾,移交绿化带建设工程用地。经多方沟通协调和现场论证,认为该场地空间大并长期闲置,适合作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地点,最终选择该地作为解放区南水北调绿化带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用地和消纳场所。此地距焦作电厂居民区超过500米,故不在居民区范围内。

    2017年8月,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解放区人民政府、解放区南水北调办公室、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签订了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建筑垃圾堆放和资源再利用四方协议,由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责场区内垃圾倾倒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和垃圾消纳处理。解放区于2017年8月份开始垃圾清运工作。在整个清运过程中,解放区对河南盛天环保公司严格要求,该公司安装了车辆冲洗设备,配备了洒水车,确保车辆出入无扬尘污染和带泥上路。同时,专门聘请两名垃圾清运环保监督员,全天候巡回检查督导,最大程度降低扬尘、噪声等污染。但在后期,由于垃圾堆放高度的增加和对已覆盖料堆维护不及时,所以存在覆盖不全的情况。并且在卸车过程中,产生了一定扬尘和噪声污染。

    解放区环保局于2018年4月24日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露天料场堆放的物料覆盖不到位,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的情况,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责令其三日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此件立案调查。2018年6月15日,解放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解环罚先告字【2018】第9号)。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

    该举报内容,应属今年4月份在后期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噪声污染。2018年4月底,由于垃圾堆放空间所限,解放区已停止向电厂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由盛天环保公司对已倾倒的垃圾进行全面覆盖,院内地面全部硬化,并重新安装了喷淋设施和监控,在垃圾消纳过程中,实行全封闭施工和湿法作业,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下步,将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再利用、分类处理,生产砖、铺路石等建筑原料。

    在今后的工作中,解放区将引以为鉴,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监督巡查机制,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5日,经研究决定,给予解放区南水北调办公室工程协调科副科长古垒诫勉谈话处分。

     

     

    七、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40021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红旗路龙源国际小区西门口,秦记炒鸡饭店油烟直排,气味难闻。今年该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检查时开启,不检查时就关闭。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中反映的秦记炒鸡饭店位于龙源国际小区西门口南,始建于2010年,负责人秦肖峰,2017年6月10日转让给李源洲,2017年6月23日变更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称为武陟县君再来炒鸡店(门头依然是秦记炒鸡),2017年8月9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安装了YZ-FH型复合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

    2018年6月14日,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饭店在原有抽风机旁加装了一台排风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为此,武陟县食药部门向其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停业整改,6月18日,该饭店按要求又安装一台油烟净化器,已整改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该饭店将油烟净化器电源线与排风扇电源线连接,实现了“一键双控”,油烟净化器与排风扇同时运行,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6月26日已完成整改;二是将经过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的废气通过管道排入小区的污水管网,进一步减少油烟排放量;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清洗的督导检查,确保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给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问责情况:无。

     

    八、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62

    反映情况:焦作市番田镇小金香村吴进军在家庭办工业作坊,噪音严重。作坊有铣床一台、切割机一台、旧车床一台、钻床一台,经常夜里作业到凌晨3点,对劝告抵触。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件属实。

    被举报对象为温县恒迪模具厂,位于温县番田镇小金香村西北角,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25613101333,法人代表吴进军,主要从事铝制品模具加工,所需原材料为铝板,主要生产设备有:16型车床1台、小型钻床1台、数控切割机床1台。

    该厂始建于2014年12月并于当月投产,建于吴进军自家东厢房位置(彩钢棚2小间),属于家庭作坊式经营,生产时产生噪音对周边居住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018年6月21日,温县环保局接到群众环保举报电话反映该厂问题,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该厂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责令该厂停止违法行为并搬离居民区。

    2018年6月24日,温县环保局结合番田镇政府对该厂进行现场督办,当场对该厂动力电源采取断电措施,要求该厂立即自行拆除。目前该厂已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无。

    

    九、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63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主城区内的东仲许村北,廉租房小区西大门口有4家养殖场。常年臭气熏天、污水粪便横流、苍蝇蚊子满天飞,整个小区都不敢开窗,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并且已存在多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武陟县龙源办事处东仲许村廉租房小区西门口确实有4个畜禽养殖户,具体情况如下:付胜利养殖户,占地面积约0.9亩,喂养19头母猪,主要销售自产仔猪;李小三养殖户,占地面积约1亩左右,喂养11头母猪,主要销售自产仔猪;屈永和养殖户,占地面积约 2亩,3栋兔舍,存栏兔4000只左右;屈永利养殖户,占地面积约1亩,存栏羊1只,基本处于停养状态。该4个畜禽养殖户于2003年前后开始养殖,养殖规模较小,属散养户,当时远离村庄。廉租户小区建成于2010年,由于城市建成区的不断扩展,这4个养殖户也逐步纳入城区范围。目前东仲许村委会已对其逐家下达“养殖场搬迁通知书”,正在做搬迁前准备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在2017年年底之前,武陟县政府已对城区内所有规模养殖户实施了搬迁。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武陟县政府要在2018年年底前对城区所有养殖散户实施关停搬迁,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结束。该村属城中村,这4家养殖场也在关停搬迁范围内,关停搬迁补偿申请资金已经武陟县政府批准,正在办理中。二是在关停搬迁前,加强对现有养殖散户的日常监管,要求养殖户从源头上控制用水量,逐步减少养殖存栏量,进一步规范粪便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十、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64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谢旗营镇张官滩村学校附近有几家猪场、鸡场、鸟场、羊圈场、臭气实在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过实地调查,在谢旗营镇张官滩村幼儿园附近确有一家猪场、一家鸡场和一家养鸽场,附近还有一家羊场属于梁官滩村地界。其中,赵福利猪场距幼儿园100米左右,占地近一亩,存栏育肥猪200头,建成投产3年多,建有粪污暂存池,有少量干粪在池外堆积;张新军鸡场距幼儿园100米左右,占地0.5亩,目前该场已停养;张银宝鸽场位于幼儿园西南100多米处,占地0.5亩,存栏肉鸽2000只左右,建有专门的储粪室;梁皮旦羊场位于梁官滩村外,距张官滩幼儿园近400米,有羊圈3栋,存栏羊350只左右,粪便通过漏板堆存,存满后由专人拉走还田,放养场上有部分粪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赵福利猪场对粪污处理设施进一步进行完善,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二是要求张银宝鸽场加强鸽粪的清理和储存管理;三是要求梁皮蛋羊场对圈内圈外粪污进行处理,特别是对圈外粪便要及时清理,保持场区清洁,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十一、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77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槐树乡西孟庄村原养牛场,现已建成炼铝厂二年余,炼铝厂(原养牛厂)位于西孟庄七队济洛高速桥西岑枝上,离高速公路50米路西,炼铝厂房建在地中央,离村300米,离乡政府1500米,地边一周全长着大树,一眼望不到厂房,加上高速车辆燥音,听不到吹风机响声,看不到火光,厂房四周围着,空中拍不到,房内有三个炼铝炉,高炉一个,低炉二个,烟在厂房边散去,不到高处地根本看不到有厂房。多次向市政府、环保局、乡政府反映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厂址位于西孟庄村一处废弃养牛场内,2018年6月25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槐树乡政府及西孟庄村干部联合到该养牛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废弃养牛场内建有熔炼炉2台,炒灰机1台,厂区内堆放约400块铝锭成品,8吨袋装原料,5吨煤炭。

    经对西孟庄村干部和该牛场负责人调查询问,该养牛场内曾于2017年8月开始利用地形隐蔽的便利条件,从事炼铝活动。2017年10月,槐树乡政府在接到群众投诉后,对该场地内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取缔,生产设备及原料废渣均已清理。近期,该村人员张建军再次在该场区内建设炼铝设备。

    整改措施: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已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2018年6月25日,槐树乡政府已安排工程机械对场区内生产设备进行了彻底拆除取缔。目前,该场区内生产设备、原料、废渣已清理完毕,搭建的大棚已切割到位,生产用电已切断,实现场干地净。

    问责情况:无。

     

    十二、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10

    反映情况:孟州市环保局项目科的科长徐华管环保项目环评和验收,从去年开始让企业编各种应急预案、排污证、监测等等,孟州豫农园区里所有企业者区统一高价格交钱编写。她到园区验收时强制推销污水处理设备,比市场上价格高出—倍不止。如果企业不用,她就恶狠狠的说:“环保验收就是我—个人当家的,哪家企业不用就不要想通过验收”。据估算她至少贪污了30多万。她平时管项目审批时全部是吃拿卡要,如果那个项目不是按照她要求找的环评,她卡住不批,必须给她上货送钱项目才能批,每—个她都分钱,外面有便宜的不能找,必须用环保局推荐的。

    调查核实况: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通过对豫农生物产业园区内18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该18家企业均表示在制作危险废物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应急预案等资料时,先由园区与第三方谈好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再由企业自愿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将价款直接支付第三方。园区内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购买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保设备,不存在由孟州市环境保护局许华及其他工作人员强行推销或定向指派等行为,未发现许华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

    整改措施:无。

    问责情况:无。

     

     

    十三、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1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武陟县占店开发区华豫钢结构公司每年生产钢材上千吨,全部人工喷漆,二保焊接,机械除锈,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地上面厚厚一层灰尘。逢检查就有人报信,停产放假。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反映的华豫钢结构公司全称焦作华豫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武陟县产业聚集区东区(詹店工业园),于2017年建成投产。该公司主要产品是钢结构,主要生产工艺为:以外购钢材为原料,经切割、组装、焊接、打磨、喷漆即为成品。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生产车间喷漆工段无治理设施,焊接工段无烟尘收集设施,VOC及烟尘无组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武罚责改〔2018〕第52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第53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二是针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决定书》(武环停〔2018〕第53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第54号),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三是严格监管,加强巡查,确保该厂停产、整改、处罚到位。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9日,詹店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镇环境攻坚办包村机关干部王林给予诫勉谈话处分;詹店镇纪委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王庄村党支部委员王保国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武陟县环保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武陟县东环保所所长郑清波给予诫勉谈话处分。

     

    十四、焦作市中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29

    反映情况:焦作市大金源工贸有限公司,长期使用煤气发生炉,每天用煤量100吨。

    调查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大金源工贸有限公司,长期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焦作市大金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钢带生产线项目涉及煤气发生炉和燃煤。项目建设有钢带生产车间(该车间内有3台煤气发生炉)。2016年被列入中站区清改类项目。河南理工大学校办产业总公司为焦作市大金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钢带生产线项目做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公司按照评估报告要求,建设了湿法脱硫除尘装置+15米高排气筒、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化粪池污染治理设施。中站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3日在中站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该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公告。

    (二)关于焦作市大金源工贸有限公司,每天用煤量100吨的问题。

    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该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钢带生产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显示,其钢带生产车间内3台煤气发生炉年用煤量12000吨 ,按此计算,焦作市大金源工贸有限公司满负荷生产日用煤量33吨。根据3企业提供的2018年1-6月购煤发票显示购煤量为3337.8吨,经计算每天用煤量为18.54吨。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5日,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当日,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焦作和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检测,因中站区暴雨致该企业电机损坏而导致企业停产,无法进行检测。29日恢复生产后,焦作和盛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测。

    按照《中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站区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政办〔2018〕15号)要求,“2018年8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工业煤气发生炉(除制备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外)、热风炉、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因该企业不在城市规划区内,所以未要求该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工作。

    问责情况:无。

     

    十五、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3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省焦作市武陟县占店镇境马营村南的产业集聚区内没有建污水处理设施,大量污染企业长期非法排放。另外,位于占店镇溜村村南黄河滩的精准扶贫产业区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武陟县的其他产业区情况差不多,江河纸业公司长期以来非法排放,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当地大批官员相互勾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省焦作市武陟县占店镇境马营村南的产业集聚区内没有建污水处理设施,大量污染企业长期非法排放。”问题

    经查,位于詹店工业园区、宋庄村北的污水处理站项目工程已于2018年6月12日开工建设,2018年9月底可建成投运。经排查,詹店工业园区内涉水排污企业只有一家即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污水治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由于詹店污水处理站尚未建成,目前该公司已停止外排达标废水。举报件反映的“詹店产业集聚区内没有建污水处理设施”属实,“大量污染企业长期非法排放”不属实。

    (二)关于“位于占店镇溜村村南黄河滩的精准扶贫产业区也存在同样的情况”问题

    经查,举报件反映的詹店镇溜村南黄河滩的精准扶贫产业区,公司名称为河南伟企实业有限公司,为詹店镇确定的精准扶贫产业基地。该公司于2016年建设,2017年12月投产,未办理环保手续,共有8个车间生产线,分别是塑料制品、汽车装饰品、儿童家具定制、木质楼梯扶手、金属制品、餐桌餐椅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及电器加工8条生产线。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该扶贫基地未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发酵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喷漆工段均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污染物非法排放属实。

    (三)关于“武陟县的其他产业区情况差不多”问题

    经查,武陟县的其他产业区即武陟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县城东部,集聚区内建有两个城市污水处理厂(武陟县润天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园区内除江河纸业、瑞丰纸业(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二干排)以外所有涉水排污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达标后排放。该举报不属实。

    (四)关于“江河纸业公司长期以来非法排放,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当地大批官员相互勾结”问题

    经查,江河纸业全称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武陟县城东詹泗路北贾桥西,主要利用商品浆为原料生产无碳复写纸、热敏传真纸、离型原纸等中低定量的特种纸。该公司共有3个建设项目,一是年产3万吨无碳复写纸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1991年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豫环监字〔1991〕18号),2007年7月通过焦作市环保局废水深度治理工程验收(焦环控验〔2007〕09号);二是年产5万吨无碳复写纸技改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4年5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豫环监〔2004〕81号),2008年11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豫环保验〔2008〕87号);三是年产20万吨高档文化用纸扩建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8年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豫环审〔2008〕237号)。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年产5万吨无碳复写纸项目于2012年2月1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豫环评验〔2012〕7号);二期工程15万吨/年高档文化用纸项目于2014年9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豫环审〔2014〕352号)。

    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经现场检查和调取自动在线数据,该公司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举报件反映的江河纸业公司长期以来非法排放不属实。

    经查,因举报人张文奇非法举报涉嫌损害江河纸业商业信誉、商品信誉,江河纸业为维护企业正当利益,于2017年3月13日向武陟县公安局正式报案,武陟县公安局经审查后于3月15日正式立案侦查,经初步鉴定,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0多万元。2017年3月23日,武陟县公安局依法将举报人张文奇批准刑事拘留。2017年5月16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张文奇执行逮捕。目前,武陟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尚未宣判。张文奇非法举报损害企业商业利益、信誉被江河纸业报案、被依法处理属武陟县公检法依法执行公务行为,除此之外,未对任何人采取过打击报复行为。举报件反映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当地大批官员相互勾结”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加快詹店镇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尽快投入运行,彻底解决詹店镇工业园区排水难问题。同时,要求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进度,在詹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投运前,经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和喷洒,不得外排。

    (二)针对河南伟企实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武罚责改〔2018〕第54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第55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9万元罚款。

    (三)针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决定书》(武环停〔2018〕第55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第56号),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

    (四)加强县城产业集聚区涉水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特别是江河纸业、瑞丰纸业排水大户的监管,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9日,针对河南伟企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詹店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镇环境攻坚办包村干部刘平给予诫勉谈话处分;詹店镇纪委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溜村第一书记赵长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武陟县环保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东所副所长徐涛给予诫勉谈话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