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发布日期:2023-12-24 13:07 信息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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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二十二 批 2023年12月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130052 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2018年石料厂占用举报人的农耕地建厂,后因经营不善石料厂倒闭,政府告知会将土地进行复耕,但至今未复耕,希望尽快复耕。 焦作市修武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2018年石料厂占用举报人的农耕地建厂,后因经营不善石料厂倒闭”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石料厂建厂时占用耕地属实;2018年建厂,因经营不善倒闭不属实。
举报人反映地块位于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老村东侧,原为新洪石料厂、凡一采石加工厂租用群众承包地。2家石料厂2002年开建,2012年焦作市开展北山治理时,因手续不合法被关闭。经东交口村委会核实,2家石料厂占用地块共涉及12户村民,属1998年东交口村分配给群众承包使用的耕地。2002年此块土地承包人在未经乡镇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与采石厂经营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土地租用给石料厂使用。2012年石料关闭后,土地承包人未主动复耕,使该块土地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造成土地荒芜,导致2016年农业农村部门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该地块未纳入耕地确权登记。
二、关于“政府告知会将土地进行复耕,但至今未复耕,希望尽快复耕”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2018年,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最新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成果,西村乡编制了2018年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通过修武县自然资源局立项审批,计划对该地块进行复耕。2018年12月,该项目开工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施工队偷挖石料,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在公安机关侦查至法院作出判决期间,自然形成草地。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被依法变更为“其他草地”,导致复耕计划无法继续实施。 关于“希望尽快复耕”的诉求,因该地块已变更为草地,当前无法进行复耕。
部分属实 修武县西村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涉及的12户群众宣传政策,积极做群众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同时充分考虑群众实际情况,在未给群众调整土地前,制定补偿方案,给群众适当补偿。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2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东交口村12户村民在明知土地属于耕地的情况下,未经乡镇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与采石厂经营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耕地出租给石料厂使用,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石料厂关闭后又未主动进行复耕,使该块土地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造成土地荒芜,导致耕地性质被变更,存在主观故意过错。但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行政处罚追溯期限为两年,对该12户村民和石料厂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已过追溯期限。鉴于以上情况,因耕地流失造成的后果应由群众自行承担。
(二)西村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涉及的12户群众宣传政策,积极做群众工作,取得群众理解,同时充分考虑群众实际情况,在未给群众调整土地前,制定补偿方案,给群众适当补偿。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2 D3HA202312130051 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北侧,方正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露天堆放未覆盖,粉尘大,多次反映未解决。 焦作市修武县 大气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北侧,方正建材有限公司,煤矸石露天堆放未覆盖,粉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举报所称的“煤矸石露天堆放”实为河南焦煤能源有限公司古汉山矿煤矸石山。现煤矸石山占地面积约41亩。2004年针对煤矸石山活动面以外区域进行绿化,铺设配套洒水管750米;煤矸石山上种植了侧柏、白蜡木等易成活树木和爬山虎等藤类植物,固化的矸石量约48万吨。为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生产民用烧结砖。为保证煤矸石正常运输转运、供应生产,矿煤矸石山保留作业面1处,作业时无法覆盖。为防治扬尘污染,作业面架设有雾炮和喷淋系统,煤矸石由作业面向破碎口转运过程中,车轮碾压地面会有扬尘产生。
二、关于“多次反映未解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阅12369、12345、市长热线,今年以来仅12369热线在2023年12月13日18:37分,接到1起关于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件,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的2023年12月13日20:42分举报件(第五批编号D3HA202312130051)为同一天且举报内容相同,正在一并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一是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守法经营、依法治污、合法排污。
二是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加强企业监管,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修武县方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煤矸石山作业面、运输道路及厂区管理,控制扬尘污染。
(二)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加强日常管理及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3 X3HA202312130025 焦作孟州云水村老酒精厂里建了一个皮毛厂,污染严重处是臭味,地下水也严重污染。环保局管这片的大队长是这个厂的保护伞。 焦作市孟州市 举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焦作孟州云水村老酒精厂里建了一个皮毛厂,污染严重处是臭味,地下水也严重污染”问题
经查,“老酒精厂里建了一个皮毛厂,有臭味”属实,“地下水也严重污染”不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
2023年6月,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关注到抖音等平台的网络舆情,与本次投诉反映问题相同。针对网络舆情,已于6月—8月期间完成调查处理。经查,该厂为孟州市骏驰再生资源厂,2023年3月建设一条废弃生羊皮边角料加工利用项目,存在产生恶臭气味问题。6月18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责令该厂进行整改,6月24日整改完成。经检测该厂周边恶臭浓度和地下水均达到标准。但部分云水村民对处理结果不满,多次投诉。该厂已自愿于7月1日将厂内原料、产品清运完成,将导热油炉管道切断,其他生产设备拆除。
2023年12月14日,在接到本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后,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再生资源厂进行调查,该处未发现生产设施和原料、产品,不存在污染反弹问题。
二、关于“环保局管这片的大队长是这个厂的保护伞”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孟州市政府将此举报件交办至孟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核查。2023年12月20日,孟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反馈调查结果:分管该片区的为综合执法大队第四中队,经核查未发现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存在“保护伞”行为。
部分属实 一是倾听云水村群众心声,争取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确保该再生资源厂不再出现反弹,消除环境影响。三是做好信息公开,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布,消除村民疑虑。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0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孟州市化工镇政府组织云水村村民代表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群众深层诉求,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二)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污染反弹问题。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4 X3HA202312130017 焦作市博爱县寨豁乡桥沟村村民对1124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受理编号X3HA202311240009)回复不满,要求博爱县提供天安陵园项目的环评文件、环评批复、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等文件,全面彻查天安陵园的违法事实,还农民耕地,还群众青山。 焦作市博爱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两项诉求)。经调查,该举报问题属实,诉求符合群众行政监督内容。
一、针对“要求博爱县提供天安陵园项目的环评文件、环评批复、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等文件”的诉求
经调查,该项目按规定办理有环评文件、环评批复,不需要开展环保验收,无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一是2013年8月25日,该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3年9月10日,原博爱县环境保护局对该登记表进行了批复《博环审〔2013〕29号》,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21年基本建成。二是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项目作为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环保验收,无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资料。三是2013年,原博爱县环境保护局无官方网站,采用面向公众查阅的方式进行行政公开。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投诉人信息严格保密,无法与信访人取得联系。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有关情况,可向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博爱分局(电话:0391-8660182)咨询,该局将依法全力配合信访人查阅相关资料。
二、针对“全面彻查天安陵园的违法事实,还农民耕地,还群众青山”的诉求
博爱县已对天安陵园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整改落实到位。一是2023年11月25日,博爱县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第三批编号X3HA202311240009的群众举报件后,立即展开查办。经调查,天安陵园入口处硬化地面超占1.13亩土地,该县自然资源局、林业中心已依法处理,硬化地面已拆除,土地已交还给寨豁乡桥沟村委会,相关查处情况省市两级已同时公开。二是2023年12月14日,再次接到交办件后,博爱县于12月14日、15日连续两天组织县发改委、民政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中心、北山中心等部门对天安陵园项目各项手续进行全面审核,经查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经营合法。三是博爱县全面落实《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导向,利用博爱县北部山区自身资源优势,将北山保护与文旅康养、林业提升、林果产业、生态农业等融为一体,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
属实 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做好政务公开,加强生态监管,提升生态环境。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6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由博爱县民政局负责制定方案,强化对天安陵园项目建设的管理,指导合法经营,严禁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发生。
(二)超占土地硬化地面已拆除整改到位,并交还寨豁乡桥沟村委会。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5 D3HA202312130004 焦作市武陟县北郭乡解封村幼儿园,20231118号左右,高速公路没有按照环评施工,拆迁幼儿园的问题,现对处理结果有异议,高速公路修建部门已经违法,环保部门没有进行查处,希望公示查处结果,要求按照环评施工,或者告知幼儿园到底拆不拆。 焦作市武陟县 其他污染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高速公路修建部门已经违法”不属实,“环保部门没有进行查处违法”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北郭乡解封幼儿园位于沿黄高速公路北侧。按照第一次初选线路环评,该幼儿园教学楼直线距离沿黄高速公路红线最近处1.5816米,最远处2.6084米,评价结论要求拆迁。因该幼儿园不在高速公路红线内,建设方未将其列入征迁范围。考虑其与道路距离过近的实际情况,武陟县多次向上级部门和项目单位反映实际问题,努力保障群众利益,积极争取将其列入工程拆迁计划。
项目方在后续设计阶段对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实际线位与最初线位发生变化,解封幼儿园直线距离沿黄高速公路最近处4.713米,最远处9.063米。因实际线位与最初线位发生了变化,直线距离增加,是否属于重大变化,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武陟县正协调建设方积极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验收部门咨询,待给予明确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沿黄高速解封幼儿园路段处于暂缓施工状态,尚未对幼儿园造成实质影响。因此,目前高速公路修建部门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无处罚结果可以公布。
关于举报人要求“告知幼儿园到底拆不拆”的诉求,武陟县政府正在协调建设方积极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验收部门咨询,目前结果尚未明确,且2023年10月7日解封幼儿园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武陟县政府。武陟县政府于10月11日收到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该信访件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解封幼儿园是否拆迁,待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武陟县政府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意见执行。
部分属实
待法院判决后,武陟县将严格按照法院判决意见执行。
经调查处理,该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阶段性办结,并制定下步整改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施工单位继续落实暂缓施工措施,避免对幼儿园正常教学活动造成影响。
(二)解封幼儿园拆迁问题,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有待法院判决。
(三)已与解封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沟通,解封幼儿园同意根据司法判决,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意见。
二、处理情况
无。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