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行风效能热线”节目。今天的上线单位是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与上线的嘉宾是中心主任的刘哲,刘主任您好。(刘主任: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同时,协助刘主任上线的还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徐臻副主任和王应国副主任,(徐主任,您好!王主任,您好!)在此,三位主任将针对住房公积金与每个职工息息相关的问题与大家进行近距离的沟通。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若有与住房公积金有关的问题或咨询可以通过拨打2920828,或发送手机短信来进行咨询。
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信贷以及保值增值,责任重大。那么首先请刘主任把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情况给广大市民介绍一下,好吗?
刘主任:好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行风效能热线》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能够与广大百姓职工交流住房公积金管理及政策平台,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相关的政策进行直接的沟通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我们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请大家对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下面我简单的介绍一下中心的基本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5年,13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为目标,遵循“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原则,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范管理,强化内部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加大信贷发放力度,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建设和谐新焦作做出一定的贡献。截止2008年10底,全市共有1681个单位129475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覆盖面达41%,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145273万元,归集余额122948万元;累计为17251户(次)职工发放贷款126654万元,支持购建房面积200余万平方米;累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2326万元;今年向市政府提供廉租房补充资金70万元,可以说为焦作市的房地产发展和经济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持人:虽然住房公积金已经在我市开展了这么多年,但是很多群众对住房公积金的概念还不是太清楚,刘主任,您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的概念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到底有什么好处?
刘主任: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增加购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的方法,即单位缴存的部分和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部分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如果职工每月从工资中扣缴1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加上单位缴存的100元后,该职工每月就可以得到200元的公积金。二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凡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故可减少购房开支。三是可以增加收入。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缴存的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收入及其利息所得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样职工在退休时就可以领到一笔相当可观的养老资金。
主持人:听刘主任这么一说,我想很多观众朋友和我一样都感觉到了住房公积金的确是为我们职工办好事的,的确是一项贴近民生的好制度。这么好的制度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参加呢,它是强制性建立和缴交的吗?
王应国副主任:我是分管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这个问题我自告奋勇来回答吧。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强制缴交的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根据《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章<罚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主持人:听了两位主任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和政策规定,希望我们广大单位和职工都能正确认识公积金,积极参与公积金。徐主任,刚才刘主任介绍您主管信贷和支取业务,我想很多听众都特别想知道最近有没有更加贴近民生的新的贷款政策出台呢?
徐臻副主任:近期从中央到地方都特别关注房市的发展,相继出台一系列个人住房新政,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全市住房保障系统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不会无动于衷,我们结合焦作实际,新出台了《焦作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和《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的通知》,这些新规的制定都是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宗旨的。比如:在贷款方面,一是调整贷款政策,降低贷款门槛。将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请人的缴存最低年限由原来的2年以上缩短为1年以上;贷款额度最高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房价的60%或70%;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房价的20%;贷款期限由不超过离退休年限放宽至离退休后5年以前。二是整合贷款流程,缩短办理时间。由原来承诺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即可全部办结,特殊情况的贷款户还可在更短的时间内申请到贷款。三是拓宽了贷款渠道,职工购买商品现房、期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各类普通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可以自由选择现房抵押、开发企业期房抵押、担保公司担保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联保等不同的贷款担保方式。在支取方面:取消了职工支取一年之内不可申请贷款的规定,即职工支取公积金后,只要有新的购房需要,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主持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是怎么算的?最低额度是多少?关于这一额度是怎么规定的?
刘主任: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由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来算的,缴存基数的确定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2月份的工资总额计算,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5%,最高不能超过12%。
主持人:一提到住房公积金,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都需要什么证件或经过什么手续?贷款额度有什么具体的规定?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刘主任:借款人需出具居民身份证原件、工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2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夫妻双方都参加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享受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70%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享受最高限额为60%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贷款时到其法定退休时的年限,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离退休后5年以前,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执行国家最新利率即为五年以下(含五年)是4.05%,五年以上是4.59%。
咨询者:我是银行的,我以前在县里工作,现在调到了市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呢?
刘主任:让你原单位负责公积金的同志到所在县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新单位到我们市中心综合业务大厅办理开户设立手续。
咨询者:我是市里一家私营企业的职工,通过了解,我知道缴交住房公积金有很多好处,我想请问,个企用不用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如果企业一直不给我们交住房公积金,我们该怎么办?
刘主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可以说争取让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是职工的权利,如果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有权利向劳动保障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举报。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职工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公积金中心接到群众举报后,经查实后,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位听众,您可以拨打中心稽查科电话3388329,把你所在单位不缴或拖欠公积金的详细情况登记一下,今天节目结束后,我们将把你反映的问题带回去,抓紧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和催缴工作,争取尽早协调贵单位为包括您在内的所有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你对我们这样处理满意吗?
咨询者:主任,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已经有房子了,是否还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刘主任:已购买住房的职工仍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由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的性质决定的。由于我国住房分配体制的转轨和职工在工作时间、家庭条件和个人收入上的差别,客观上形成了职工个人在建、购住房能力上的不同,有的职工由于家庭收入比较高,已经住上了比较理想的房子,而有的职工由于家庭收入比较低,没有住上房子或住的房子不理想,在住房上出现了不平衡状况。然而,通过缴交住房公积金,能够向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提供统筹资金帮助,有效地形成有房的职工帮助无房的职工实现其住房梦想的机制和渠道。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有房无房都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咨询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好找,是否可以利用其他方法贷款呢?
刘主任:我中心根据职工购买住房的性质,除三人联保担保形式外,增加了商品房按揭贷款、住房置业担保贷款等担保方式,可更多的满足购房职工的不同需求。
咨询者:我的同事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为他提供担保。由于忻挥邪词被箍睿凹柑煳沂盏搅寺墒页械A鹑危蚁胛实氖牵喝绻畹狡谒换箍睿训酪姨嫠孤穑�/FONT>
刘主任: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担保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提供连带担保的保证人在借款人借款到期后不能归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起诉借款人,也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归还借款。
咨询者:你好,我是远大南苑业主,刚办好了房产证,我原来用担保人担保贷款,现在需要转房产抵押,市公积金中心可以办理吗?
徐主任:这位听众所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近期遇到很多,主要是现在新的贷款细则中规定,凡选择担保人担保方式的,在贷款期限内,担保人不可使用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从而造成一家买房三个家庭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故有的公积金借款人想通过改变担保方式来解决担保人使用公积金的问题。我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委托银行进行协调,要求银行针对上述情况尽早与上级银行联系并解决。由于银行的特殊操作系统不支持,所以截止目前,全省还没有一家公积金委托银行可以办理此项业务,我市的各委托行仍在积极协调,请有这种要求的贷款人能够谅解,并给予解决问题的时间,一旦有明确的解决方案,我们将会在中心网站上及时公告,敬请关注!
咨询者:在三门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焦作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吗?我的公积金现在三门峡的帐户余额只有两三千,如在焦作买房可以贷多少钱?
徐主任:首先我告诉你你可以在焦作贷款买房。但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所在地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二是提供原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和贷款证明。具备这些条件和资料后,你可以在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是夫妻双方均参加住房公积金的,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一般不超过房价的70%,单方参加公积金的一般不超过房价的60%。
咨询者:我现在已经退休了,我的公积金怎么退给我?
徐主任:这位听众,您现在如办理完了退休手续,就可以持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各1份,到中心业务大厅支取窗口办理退休销户手续。我们的办公地点是:人民路与焦东路交叉口转盘东北角林源大厦二楼,正对楼梯口就是业务大厅。
咨询者:我现在用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但想在第三年时,把我自己的帐户里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还贷款,可以吗?怎么办理?
徐主任:如果您是一次性结清贷款余额的话,可以用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余额,但贷款余额必须小于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确定了余额符合要求后,就可以携带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对帐单、借款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支取申请书到中心业务大厅支取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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