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早上好,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焦作人民广播电台《行风效能热线》节目。在今天的《行风效能热线》节目当中,我们邀请到市司法局副局长、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周继革同志做客行风效能热线,如果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直播间热线8796828参与到我们的节目当中来,与我们周局长进行沟通。好,接下来,我们有请周局长。
【周继革】: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一起交流与探讨。欢迎听众朋友对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在建设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过程当中,我们司法部门在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方面,有哪些总体思路,请周局长简单介绍下?
【周继革】: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法制是第一保障。去年5月,我市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今年“六五”普法实施年,也是推进年。这次正逢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围绕经济转型示范市,我市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总体思路:持续保持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好的气势、好的态势,谋划大载体、搭建大平台、营造大声势,持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深化“法治焦作”创建,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创新突破,着力持续提升,着力求实求效,为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总的要求是,坚持一个中心:全力服务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把握一个重点:持续深化法治创建工作;抓住一个根本: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紧盯一个目标:培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一条主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一个关键: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主持人】:周局长,“五五”期间,我市持续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这次活动取得了哪些成果呢?
【周继革】:法律七进工作是我们“五五” 普法提出的一项活动,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主题活动,“法律七进”就是“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
【主持人】非常具体,而且也非常深入。
【周继革】: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我们在“五五”普法,每一进都突出了主要的活动。今年的“六五”普法中还把“七进”作为一项主题活动来推进,主要是做到四个注重:一个是注重总结“五五”普法中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七进”的内涵和外延,健全完善“法律七进”工作的机制,实现“法律七进”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注重探索制定确实可行的“法律七进”标准,坚持普法教育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在服务中普法,在解决问题中普法,在普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推进普法。三是注重发挥部门作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督促相关部门走进基层贴近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四是注重发挥咱们的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创新普法的形式,扩大普法的覆盖面,以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主持人】:在“五五”普法期间,“法律七进”活动取得非常好的成果。那么我想问一下“法律七进”还暴露了什么问题?在这里,我想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前两天我在看我们省台的电视调解节目,农村经常有小两口打架、吵架这样的现象,通过调解员深入的调查,发现有一部分人,小两口结婚已几年,甚至十几年了,至今没领结婚证。这从一个侧面讲,在农村人口他们在法律意识相对比较薄弱。从这当中也暴露一些问题,也就是说咱们在“法律七进”,在“六五”普法期间注重解决哪些问题,或者针对“五五”期间普法暴露的问题,怎样进行协调的解决:
【周继革】:刚才说您说的是农村的事实婚姻,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法律进乡村”的时候,在“六五”普法中间,着重对农民,或者说市民比较关心的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比如《婚姻法》、《继承法》和生产生活相关的一些法律,重点进行法律宣传。
【主持人】:这个时间有朋友在热线等待,好的我们来观注热线。
【听众咨询1】:周局长,你好,我想问个碰到的法律问题,一天晚上我开车去外地送货,路上货车出现故障,我将车停在马路右边,下车修理。大约10分钟后,从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由于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喝了酒,没看到货车,一头撞到货车尾部,李某受伤致残,我的货车尾部也严重受损。交警到达现场后,以我未设置警示标志为由认定我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事后,李某将我告上了法庭,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法院审理后,判决我承担30%的赔偿责任。请问,我停车修理被撞,为什么法院判我也担责?
【周继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0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占道停车,影响了车辆的顺利通行,且未按照规定在来车方向一定距离设置警告标志,也未开启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后位灯,主观上具有过错,应负事故次要责任。而李某酒后驾车未注意观察,是引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应负事故主要责任。法院判决你承担30%的赔偿责任并无不妥。但由于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鉴于你的货车在交通事故中也受到损害,你也可以要求他在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
【听众咨询2】:早上好!周局长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事务咨询费是怎样收费的,给不给一个收据?
【周继革】:律师事务咨询费收费有一个标准,因为这个内容很多,具体有民事的、刑事的、行政的,这个标准是比较明细,律师事务所他墙上贴的都有标准,必须要有收据。咨询收费是很低的,简单事情咨询有的律师事务所是不收费的。如果存在乱收费或者收费不开发票的问题,你可以向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或市律师协会进行投诉。
【听众咨询3】:周局长,你好,前段时间,我去饭店吃饭,回家后才发现把手机丢饭店了,然后打电话咨询饭店,饭店说服务员捡到手机,约定明天去饭店归还我,但第二天我去饭店拿手机,却发现手机已经已无法正常使用,后经过了解得知是服务员玩手机时把手机掉地上了,请问服务员应承担赔偿责任么?
【周继革】:服务员拾金不昧的行为值得肯定,但由于对失主的遗失物保管不善,仍然要承担责任。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件事中,服务员捡到手机后为妥善保管造成损害,理应赔偿失主的经济损失。
【听众咨询4】:周局长,你好,我想问下公司辞退员工与员工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
【周继革】:辞退与辞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公司辞退,可以享受失业金;主动辞职不能享受。
【听众咨询5】:我想咨询一下:我装修房子,装修房子的钱已经全部给了装修公司,装修面盆和座便器是我另外掏钱买的,装修这个人说可以帮我在厂家订,比我在市场上买的便宜,便带我到西建材城挑选,安装好后发现不是当时我相中那款。所以我拒绝把面盆钱付给他,现在他不给我装修了,他说“你不把面盆钱给我,我就不给你干活”。他强制性地要我把这个东西买走,我觉得不合理。
【周继革】:这个问题牵拉到你和装修公司之前的一个协议,你有没有协议,就是口头说的,没纸上的协议,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他个人交涉,协商解决。你有没有证据(有电话录音证据,他说的话我都录下来了)?有证据的话可以先跟他商量,如果不同意的话,可到法院去起诉他。这是一个民事纠纷,可通过民事调解纠纷组织解决,也可到时法院起诉他侵权。
【主持人】:刚才这位朋友讲到了装修,可能是进入春季以后,装修的人多了起来,我们也可给这些装修的朋友普普法。在装修的时候,首先是先跟装咱们的修公司或者是装修队要签订一个书面的协议?
【周继革】:从维权的角度来讲的,应该是有的。因为装修的过程,可能两个人达成的协议,这中间有一些误差,这个误差如果两个人协商的话能解决,就没有啥问题;如果不能解决的话,你又没有书面协议,你打官司就很被动,有了合同对双方都是一个约束。
【听众咨询6】:邻居他盖房,把我家的滴水占了,我们的巷子是2.4米宽,应该是一家1.2米,他全部占走了,占走以后,他盖他院时,他把房后全部挖成坑,下雨后往我家的房子里灌水,现在又种成东西了,还拿桶往里灌水种东西,跟村里反映了,村里说管不了他。
【周继革】:这个问题是邻里之间纠纷,现在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他占了你家宅基地的滴水,这个事情从我们生活当中来说,发生了很多,比较常见。你们宅基地是怎样划分我不清楚,你村里、组里对你们宅基分割比较清楚,所以说这个问题还是到你村里解决比较好,村里如果不解决的话可以逐级向乡里反映,还可以向区里反映。如果各级政府不解决的话,建议通过民调组织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听众咨询7】:我家是农村的,不在家里住,进行城中村治理,村里通知我把房子给扒掉,但我不同意,就把我的房子给扒了,这个情况是不是违法的?
【周继革】:你说的这情况,是不是没有通知到你本人。
【听众咨询7】:通知到我本人了,我不同意他扒我房子,因我说不定什么时候还回家住。如果扒我房子,应该跟我分一块地我再盖,他不划地,我就不同意他推我的房子。
【周继革】:现在一般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你说的情况属实的话,如果村里没有达成什么协议,我建议你到乡里反映这个问题,也可通知民事纠纷解决。
【主持人】:好了,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您的收听,欢迎您在明天的同一时间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好的,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