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4日-市工商局访谈实录
发布日期:2011-11-23 00:00 信息来源: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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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听众早上好!

  我是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史录君 ,在今天的节目里,我将把工商部门关于商标监管方面的工作向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并就工商部门的行风效能建设继续与大家对话交流。

  史局长:今天我向各位听众介绍以下我局在商标监管方面的工作情况。

  近几年来,全市工商系统立足工商职能,不断深化“兴企强市、兴农富民”两大工程。紧紧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把扶持发展商标品牌作为实施“兴农富民”工程的重要载体,以商标战略带动品牌培育,以打假扶优规范市场秩序,以贴心帮扶服务企业发展,有力的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截止目前,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河南省著名商标10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

  近几年来,我局不断加大中国驰名商标推荐力度,培育了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商标品牌,2010年“云台山”、“金山”两个商标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帮助2家企业通过行政管理案件程序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认定驰名商标,指导帮助企业争创河南省著名商标。在全市逐步形成了“焦作市知名、河南省著名、中国驰名”的商标品牌建设梯次,为打造品牌焦作迈出了坚实步伐。

  我局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为抓手,大力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广泛推行“公司+农户+商标”生产经营模式。近几年来,扶植农产品商标100余个,申请农产品商标 65个,已注册农产品商标32个,培育出20余个农产品商标为河南省著名商标。“四大怀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焦作怀牛膝、怀地黄、怀山药、怀菊花”等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成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成功典型。

  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在全市大中型商场实行经销商品商标备案制度,对专卖店推行商标授权许可公示制度,对各种展会实行进场商品商标审查制度,以加强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在执法办案方面,开展 “保护著名驰名商标”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有力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今年工商部门商标监管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史局长:今年的商标监管执法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立足治本、综合治理、打防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商标监管执法工作。重点查处侵犯驰名、著名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案件。特别要结合“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利用商标侵权坑农害农,突出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商标的保护。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什么叫商标?

  史局长: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标记,我们通常称商标为“牌子”,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比如:大家比较熟悉的饮料商标“健力宝”、电器商标“美的”,就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而“南方航空”就是区别服务提供者的标志。

  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也可以是上述要素的组合。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有特定的标记R,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吗?

  史局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未注册商标是可以使用的,但使用人没有专用权,也就是说无权禁止他人使用。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史局长:一个商标如不想让其他人用,就必须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注册,注册一旦批准,注册人就享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使用与这个商标一样或近似的商标。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

  史局长:当商标权人发现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构成侵权的可采取措施制止商标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以处以罚款。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史局长: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是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二是个人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个人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清晰、便于粘贴且长和宽大于5cm、小于lOcm的黑白商标图样15份 (如是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则需提交申请颜色的商标图样),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缴纳申请费和注册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只有通过使用才能体现其价值,如果自然人注册了商标而不注意使用的话,就是花钱买摆设,造成商标资源及财力的极大浪费。而且,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有权责令商标注册人限其改正,直至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后,如果自己暂时不需要或者无法使用,则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保持商标的法律效力,并从中获得经济收益;一是如果产品暂时无法制造或者服务无法提供,商标注册人可以展览带有商标的样品、印发带有商标的说明书或者用做广告的方式来使用注册商标。

  二是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偿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既保持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又能从中获取可观的经济收益。

  三是商标注册人如果确实不需要此注册商标,则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将该注册商标有偿转让(出售)给他人。

  四是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向其他企业投资。

  五是将该商标专用权按照《担保法》规定用作质押担保。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什么是著名商标及申请认定范围?

  史局长: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申请认定的商标范围是: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登记的各类商标权利人,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三年以上并在市场上有一定影响力,为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重点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创汇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科技含量高,自主 新能力强,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工业产品、农产品和涉农商标;已取得河南省著名商标,但已超过三年有效期和即将到期的注册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是指在河南境内享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河南省作为全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省之一,企业之间的竞争极其激烈,河南企业的商标如果能成为省著名商标脱颖而出,所带来的经济价值是非常巨大的。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河南省企业申报著名商标需要什么材料?

  史局长:省著名商标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是填写《河南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是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三是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四是在申请认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实际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照片;五是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主要设备情况;六是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包括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税收证明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同行业的排名情况应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七是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的广告发布情况;八是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者经营情况;九是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申请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史局长: 一是著名商标申请人是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个人合伙等商标权所有人;二是该商标为注册商标且商标权无争议;三是该注册商标实际使用期限须满三年;四是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商品中质量优良、长期保持稳定,并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五是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知悉;六是商标所有权人无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较强的商标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什么是中国驰名商标?

  史局长:驰名商标,顾名思义指的是具有很高知名度,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承担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而非约定俗成的称谓,而且汉语中的“驰名”原本的作动词用的,即传播、扬名的意思而不能作为名词的。在生活中与“驰名商标”对应的词是“名牌儿”,但二者仅近似而并为相同。其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没有什么地方性的驰名商标,而“名牌”则有“全国名牌”或“省内名牌”、“当地名牌”之分,其二,驰名商标指的是商标,而名牌有时并不指商标,可能指的是企业名称;其三,名牌的认定至今在国内无法律可循,仅是公众的生活用语而已,但驰名商标只能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非经其认定的,不能称其为“驰名商标”;其四,也是最重要的,“名牌”的保护至今没有立法,而驰名商标则相应的法规和规章予以保护,能够有效地禁止他人的不正当使用。

  主持人:请问史局长怎么样才能申请中国驰名商标?

  史局长: 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我国驰名商标申请认定有两条途径: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根据下面不同情况分别向不同的机关来认定:

  (1)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即如果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或者是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驰名商标,应当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2)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也就是说,如果通过商标争议案件来申请驰名商标,应当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3)向法院申请:除了通过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两种方式申请的外,其他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且一般只有中级以上的法院才可以认定。

  结束语:各位听众,在今天的节目里,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了工商机关关于商标监管方面的有关工作和商标知识,解答了听众的咨询和投诉,大家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12315投诉电话及2929315监督电话继续咨询。在以后的节目里,我将向大家继续介绍工商机关的其他具体职责 ,和大家进一步交流和沟通,同时希望广大听众朋友积极支持工商机关的执法工作,关注工商事业的发展,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