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军就我市推进公租房建设实施精准保障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1-03-22 08:45 信息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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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坚持服务保障民生,加快推进我市公租房建设步伐,不断改革完善公租房体制机制,通过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使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建设得越来越好,成效越来越大,不仅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成为了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那么,我市公租房建设到底取得了哪些成效?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解决了哪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军。

问:推进公租房建设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公租房“兜底”保障,已成为社会的安全网、稳定器。因此,近年来,全市住房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把抓好公租房保障工作纳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范畴,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助力更多家庭实现了“安居梦”,为促进实现我市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公租房涉及民生利益和民生的基本保障,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关怀住房困难群体。作为公租房保障的具体落实者和执行者,市住房保障中心做了大量工作。那么,我市公租房保障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哪些成绩?

答:公租房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安居工程、暖心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住房保障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力促进了我市公租房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上级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具体来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对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新市民住房困难群体持续加大保障力度,累计实施保障青年人才及新就业无房职工2872户。二是幸福指数提升,百姓安居舒心。我市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20年年底,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7万套,通过住房保障工作,圆了约12.6万名困难群众的“安居梦”。“十三五”期间,市区共分配公租房5570套,较“十二五”增长了398%,为更多的困难群众解决了住房问题,改善了住房条件,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生活质量改善,入住对象满意。水、电、暖、气、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了一平方米每月一元的房租减免政策。室外环境的绿化、休闲、娱乐、健身、安全等得到改善和保障,个别小区还修建了幼儿园。市住房保障中心由过去单纯的收房租变为上门服务,经常组织工作人员上门维修设施、倾听意见建议,帮助解决住房使用问题,使入住对象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周到细致的贴心服务。四是制定完善政策,健全体制机制。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国家公租房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了《焦作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拟定了《焦作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范本)》,使全市公租房分配和管理工作有约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实现了我市公租房保障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化。

问:公租房保障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请问我市是通过哪些有效有力的措施分配公租房的?

答:我市公租房分配严把准入关,申报家庭须全部在居住地社区申报,通过社区初审、街道(乡镇)复审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公示的“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审批模式,层层把关,分级负责,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申报家庭100%入户调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并通过与不动产、民政、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比对核查,实行严格审核。为保障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市住房保障中心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各级媒体、公证机构在分配现场全程参与监督。截至目前,市区集中分配的公租房7651套,未接到一起群众投诉。2020年,公租房阳光分配机制获得我市第二届“廉洁社会治理创新奖”。

问:为了确保我市公租房得到公平善用,市住房保障中心对违规行为是如何处置的?

答:近年来,市住房保障中心党委把后续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该中心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特别是针对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了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2018年、2019年分别组织开展全市核查整治活动,对所有配租家庭进行地毯式入户核查,严厉查处转借、转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限期腾退。对于拒不执行的,通过行政执法和法院起诉进行强制清退。截至目前,核查活动中清退违规家庭245户,行政处罚承租户6户,通过法院起诉强制清退承租户5户。特别是2020年经申请解放区人民法院,对一户长期霸占公租房、危害公共安全的住户进行强制腾退,保证公租房得到公平善用。

问:公租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保障性工作,那么,今后如何创新举措,推动这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答: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有了家,才会有安身立命之所;有了家,才会有稳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多渠道筹集房源。市住房保障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租房建设的新模式、新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多与社会各界交流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多渠道筹集房源,加大公租房供应力度,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租房建设也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因此,该中心将依托全国公租房信息系统和政务服务等多种平台建设,实现公租房业务足不出户、上网办理,通过政务网或手机APP实现公租房的申请、受理、审核、选房、缴租金等事项办理。三是加快试行“智慧小区”建设。我市目前已经在太行名府公租房小区试行了“智慧小区”建设,通过人脸识别,小区住房困难群众可自由出入小区和单元楼。各县市也将分别推出1个“智慧小区”,加快人脸识别和大数据联网,大力推广太行名府的“智慧小区”建设经验。四是加快推行日常受理机制,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该中心将采取轮候与日常受理相结合的方式,改变现有公租房受理模式,一改以往集中申报集中分配形式,优化公租房申报分配机制,把日常受理与轮候制度结合起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每天受理,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精准、更便捷的服务。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住房保障工作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市住房保障中心必须攻坚克难,久久为功,把住房保障这项利国利民的实事推进下去,坚持不懈地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促进实现我市广大困难群众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