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昨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波涌就此次专项整治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近期,我省一些行业领域隐患仍比较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牢固树立、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制度措施,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建党100周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问: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采取何种方式进行?
答: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印发的《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焦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焦作市危险化学品和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焦作市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专项整治将聚焦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消防、农业农村、危险化学品、矿山等行业领域,采取企业自查、交叉检查、专家诊查、上下结合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问:对于此次专项整治,我市采取了哪些针对性措施?
答: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成立5个联合专项检查组,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专项执法与属地办案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危险化学品和矿山、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分别组织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问:专项检查有哪些安排部署?专项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专项检查与专项整治同步开展,时间为6月初至8月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端午节前后,6月上旬至中旬;第二阶段为七一建党节前后,6月下旬至7月上旬;第三阶段为八一建军节前后,7月下旬至8月上旬。
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有三项:一是查方案落实,主要检查我市4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查重大隐患治理、执法检查、隐患交办等;二是查部署安排,主要检查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情况,查方案制订、动员部署、工作开展等;三是查隐患整改,主要检查2020年度省、市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及前期暗查暗访交办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查台账建立、责任措施、隐患闭环等。
问:如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答:一是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专项整治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区域、行业和企业,严防事故发生,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中可聘请专家参与;三是广泛宣传,强化监督,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促检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曝光;四是各专项检查组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检查所在地党委政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会议要到场、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要到场、所在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到场,严守纪律,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