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2日-焦作市环境保护局访谈实录
发布日期:2012-09-13 11:19 信息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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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行风效能热线”节目请到直播间的嘉宾是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国龙同志。王局长您好!

    王局长: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今年的几场秋雨使我市的秋作物生机勃勃,丰收在望。再过一段时间,就是收获的季节,秸秆禁烧工作就又提到了议事日程。那么,今年的秸秆禁烧面临着怎样的形势?针对今年的形势,你们环保部门有着怎样的应对措施?前期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王局长:今年,是我市全面实施秸秆禁烧的第十三个年头,也是禁烧工作实行新工作体制的第一年。在今年夏季的秸秆禁烧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秸秆禁烧办公室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狠抓落实,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实现了预期的禁烧目标。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县市区对禁烧工作重视不够,禁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据国家气象卫星遥感监测,今年夏季全省焚烧火点994个,我市为5个。虽然我市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但这5个火点已在国家有关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禁烧工作的整体形象。

    秋季与夏季相比,禁烧工作面临诸多不利条件,一是秋收时间跨度长。秋收、收耕、秋种较夏收、夏种花费时间长,秸秆禁烧工作相应需要较长时间,禁烧压力大。二是秸秆产生量大。与夏季小麦秸秆相比,秋季玉米等作物不仅产生的秸秆量大,而且还会产生焚烧隐患更大的玉米苞叶。三是秸秆利用环节多。小麦秸秆在进行机收时,即进行了较好的粉碎,可直接用于还田,出现焚烧现象多为意外;玉米秸秆则不同,收完玉米,还需要进行秸秆还田作业,部分农民群众为抢耕抢种,可能会采取“主动烧”、“故意烧”;或者运至田间地头,乱堆乱放,焚烧隐患极大。四是综合利用途径还不够宽,特别是玉米苞叶,利用途径非常有限,综合利用率极低,大量的苞叶推在农村街道及村庄周围,稍有不注意,即有可能被点燃。五是秋季天气易变。易出现连阴天,影响农机进田作业,影响秋种,容易出现农民为赶农时,强耕、强种,而造成大量秸秆外运出田或焚烧现象;易产生逆温层,一旦出现秸秆焚烧现象,不利于污染气体的扩散,极易形成雾霾恶劣天气。加之秋收时节恰逢“国庆”、“中秋”长假。我市辖区内有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青龙峡、净影寺等风景名胜点。“国庆”、“中秋”长假正值旅游黄金周,大量省内外游客慕名而来、蜂拥而至,这对我市秸秆禁烧工作和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同时,党的十八大也即将召开。这个时候如果禁烧工作做不好,很容易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反响,各地媒体也会强烈关注,将严重影响我市对外形象。再加上“国庆”、“中秋”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值放假,禁烧工作人员力量相对较为薄弱。因此,秋季禁烧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要远远大于夏季。

    针对今年秋季秆杆焚烧面临的严峻形势,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加强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秋季禁烧的舆论氛围。我们将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宣传动员主体作用和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大造势、造大势,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让每一个群众充分理解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市委、市政府抓秸秆禁烧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取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真正把秸秆禁烧变成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从源头上杜绝焚烧秸秆行为,营造出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禁烧大势。

    二是严密防控督查,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的监管工作。我们要在全市召开秋季秸秆禁烧大会,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尽快转移到禁烧上来,要从明确禁烧工作责任分工、加强综合利用示范引导、加强焚烧隐患排查整改、强化秸秆苞叶清运工作、建立健全防止火灾应急预案等方面多措并举、全面防控、严防死守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三是加强督查巡查,切实督促秸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我们将继续落实巡查暗访制度,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各抽调1名县级领导干部和1部车辆,市委组织部从市直单位抽调14名副县级后备干部,组成7个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天候、全方位分区域对各县(市)区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动态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信息,督促落后地区加快消除焚烧隐患进度,切实将禁烧措施落到实处。为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一是从9月初就开始筹备由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计划近期召开。二是将先期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秸秆禁烧政策。

    主持人:生活在我们焦作的人都会有或者曾经有过这样的感觉:要想看到蓝天白云,就要期待雨后初晴;要想家里干净,就要门窗紧闭。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市将工业集聚到了特定的区域,用投入来置换整洁的环境。那么,目前我市的环境是怎样一个状况?离“环境友好”这样一个层面还有多大的差距?

    王局长: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化污染防治、推进污染减排为主线,以强化环境执法、严格环境监管为手段,坚持新、老并重,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相继组织实施了以“关闭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治理一批”为核心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强力推进“27190”、“88126”、“88138”、“631”、“1790”等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1年,焦作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14天,达标率为86%,经市环境监测部门评价分析,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与2010年相比,空气质量由三级提升至二级。2012年1-8月,焦作市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15天,达标率为88%。

    但是,由于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集中供气、供热发展不足,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再加上北部山区阻挡不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等原因,我市大气污染问题一直比较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PM2.5污染问题日益引起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需要加强PM2.5的治理工作,努力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主持人:有差距就要去弥补。近年来,我市在环境保护上采取了哪些有发展潜质的刚性措施?这些措施实施以来对我市环境的改善有哪些积极的促进作用?

    王局长: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污染减排、污染整治、项目服务、农村环保、环境监管等环保工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对全市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了主要作用。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的各项规定,对新上项目坚持做到“四个不批、三个严格”,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关,提高“三同时”执行率,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二是加强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和规划环评工作。我市共有9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园区规划环评已全部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积极引导建设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内建设,按照“先规划环评,后项目审批”的原则,结合区域开发、产业集聚区建设及循环经济试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发展规划,强力推动区域规划环评工作的开展。三是坚持开展建设项目环保巡回服务和环保预评估。坚持开展重点建设项目上门咨询服务活动和预评估活动,对拟上项目提前把关,切实做好环保政策指导。2011年,共对147个项目提出环保实施建议,对60个重点项目免费进行环保预评估。

    (二)积极推进污染减排

    一是及时进行减排指标分解。我市结合“十二五”总量减排规划,及时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了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企业。二是落实总量减排日常管理机制,加强减排日常调度管理,对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企业上报的减排项目实行周调度、月审核制度。三是深挖减排潜力。通过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清洁生产审核等,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四是加强现场核查。按照国家环保部的现场核查模式和“三规范一达标”的要求,对重点减排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问题督促当地环保部门及企业及时整改。

    (三)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大力实施年度环境污染整治工程。2012年,我市开展了“8160污染整治工程”,即: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电力水泥行业脱硝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燃煤锅炉专项整治、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清洁生产审核”等8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完成160项污染综合整治任务。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一方面对有整治任务的23家市直企业下发了限期治理通知书,督促其加快工程进度;另一方面,通过季度督导会、情况通报、现场督查等方式,促进各县(市)区污染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二是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我市组织多次重金属污染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企业和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三是开展市区冬春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市环保局每年从11月开始组织为期4个月的冬春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包括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监管、燃煤锅炉整治、扬尘污染控制、煤质管制、餐饮油烟整治等六个方面,建立两周一例会、每会一通报、快速查处和专项督导四项机制,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对沁阳赵寨村等村庄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实施生态村、镇创建工程。通过开展农村环保宣传、实施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调度、加强现场督导等措施,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得到巩固。2011年共创建省级生态村33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沁阳市、修武县生态县(市)创建稳步推进。三是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2011年共完成4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关闭5家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企业。四是积极推进基层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在去年我市全面设立乡镇环保所(办)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101个乡镇设立村级环保监督员1832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

    (五)严格监管力度

    一是实行“常规化明查、常态化暗访、反时差检查”监管制度,对排污企业进行严密监控。将所有区域和污染源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月对分包区域内企业进行2—3次暗访。对发现的超标排污、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采取了调查取证、提请处罚、下达整改通知、挂牌督办、列入黑名单、区域限批等措施。2011年以来,对2个县、3个乡镇实施了区域限批,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30家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对7家企业列入了环保“黑名单”。二是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消除潜在环境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在重金属污染、产业集聚区、环境风险源、污染减排、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和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开展了多项执法检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三是大力推动环境监管,实现企业排污在线监控。完成了51家企业85个基站的更新改造任务,建立了污染源基站运行管理考核、监控平台值班与调度、环境自动监控系统例会等多项制度,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的24小时监控,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主持人:今年已经过去8个多月了。回顾这8个月的工作,您觉得我市在环保方面有哪些需要克难攻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你们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王局长:虽然我市前8个月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难点。一是环境违法有反弹趋势。一些企业偷排、超标排污或违规建设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尤其是一些使用危险化学品、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不仅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而且还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二是河流达标形势严峻。由于省政府对我市出境断面水质控制标准越来越严,控制目标值不断下调,同时,部分企业还存在偷排、超标排污等问题,造成我市省控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形势严峻。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始终坚持“既敢于执法,又善于执法,通过强化执法来促进治污工作,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一是建立“常规化明查、常态化暗访、反时差检查”环境监管制度,推行“责任化、精细化、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将所有区域和污染源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每月对分包区域内企业进行2-3次暗访。2012年1-8月份,市环保部门共出动人员6034人次,检查排污企业242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0余起,受理办结“12369”环保热线投诉1500余起 。二是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今年是环保专项行动连续开展的第10年,全市先后开展了铅蓄电池等涉重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污染减排企业日常核查等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了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和环境质量的改善。三是建立政府领导约谈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由主管市长、环保局局长约谈相关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向相关县(市)区政府致函。2012年1-7月对3个县(市)区进行了约谈。四是建立“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黑名单”制度。2012年1-7月,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对4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挂牌督办”,对2家煤质超标严重的企业列入环保“黑名单”,责成有关部门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到位。

    主持人:措施是行动效果的有效保障,环境治理同样也是如此。那么,今年以来,你们在环境综合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怎样的成效?还有哪些工作是需要在今后几个月进行完善和加强的?

    王局长:今年3月5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了《焦作市2012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8160污染整治工程”,即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电力水泥行业脱硝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行业专项整治、燃煤锅炉专项整治、食品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清洁生产审核”等8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完成160项污染综合整治任务。我市针对8个方面的综合整治分别确定了相应的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要求,对污水处理厂,重点是开展升级改造、管网配套和二期工程建设;对城区大气,重点是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整治、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机动车尾气整治、交通运输扬尘整治以及燃煤监管;对重点流域区域,重点是抓好蟒沁河、海河流域水污染整治以及中站西部工业集聚区、山阳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大气污染整治;对电力水泥行业,重点是开展电力、水泥行业脱硝试点工程建设;对危险化学品及重金属行业,重点是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整治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对燃煤锅炉,重点是对焦作市建成区内10吨(含)以下、县(市)建成区内2吨(含)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取缔拆除,对保留的锅炉进行限期治理;对食品加工行业,重点是严格落实国家污染物最新排放标准要求,对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是对工业集聚区企业和涉重金属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减排效益。

    截止目前,全市160项整治和减排任务中有106项任务完成工程建设,开始发挥环境效益和减排效益,占66%,有46项任务正在施工,占29%,其余8个项目由于企业停产等原因尚未开工建设,占5%。

    虽然我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企业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缓慢。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2012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督导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一是在10月份召开全市政府环保目标督导会议,请各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环保、住建、发改等部门领导参加,共同协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年度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实施。二是建立环保目标“销号制”,实行“周通报”,在媒体公布进展排名。三是对年度整治任务倒排工期。严格落实“五有五节点”,即对年度整治任务实行“有方案、有计划、有时间、有通报、有措施”的“五有”要求,认真落实“方案上报、开工、试运行、验收监测、环保验收”的“五个时间节点”要求,推动各地和企业加快整治步伐。四是实行环保目标“三挂钩”。市政府将环保目标列入政府“一票否决”和政府百分制考核重要内容,进行双重考核挂钩;同时,与各地新(改)扩建项目审批挂钩,未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地方,暂缓审批增加污染物总量的建设项目。

    主持人:如果今年的环保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那么明年还有怎样的环保形势在等着你们?你们将制定哪些治理目标来进行应对?

    王局长:“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将会快速推进,在这样一个历史进程中,给环境保护带来了十分巨大的压力。我市一方面要还清污染历史旧帐,不断深化和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另一方面要努力解决新一轮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压力,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潜能越来越小,污染物排放总量也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

    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大污染防控力度,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为全体市民提供更加优良的居住环境。一是在发展中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在今后的发展工作中,我市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将新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项目,要逐个推进、逐个落实。通过严格环境准入管理,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不突破总量控制指标,新增污染负荷通过“以新带老”或区域削减措施予以解决,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二是继续深化污染防治。由于2014年1月1日起,部分行业污染物以及蟒沁河重点流域排放新标准的颁布实施,2013年,我市将重点开展电力、水泥行业以及蟒沁河流域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建设提标改造工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做好PM2.5监测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我市将在2013年开展PM2.5监测工作。我市将按照国家和省里部署,认真做好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开展PM2.5监测。四是加强危险废物及辐射环境管理。开展辐射环境执法监管检查和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达标管理检查,进一步排查辐射安全隐患,规范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管理行为,使全市放射源、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有效监管,废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得以安全有效处置,确保我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安全,实现辐射事故零发生率目标。五是加强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自动监控工作,充分做好数据应用规范化,实施环境自动监控“数据应用规范年”活动,使自动监控工作始终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以无人机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构建起焦作市“天地一体化”的环境应急监控管理体系建设。六是加大农村环保力度。继续探索农村环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力度,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开展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改善农村环境,推进农村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主持人:我市是一个从煤炭和化工发展起来的城市,化工业曾在我市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化工产品往往也是污染比较严重的产业。那么我市在控制化工污染方面有没有一套专门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哪些明显的效果?

    王局长: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为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我局组织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在全面掌握化工企业环境违法和安全隐患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一厂一策、分类整治”的原则,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整治。一是对排查出的违法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要立即下达停建、停产通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法建设项目,要提请政府关闭、拆除到位;对符合环保要求,可以补办环评手续的未批先建项目,按照分级审批规定补办环评手续;对不具备开展环评条件的未批先建项目,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搬迁或转产;对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的和长期试生产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停产通知对长期试生产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要督促企业加紧开展验收工作;对违法试生产项目应督促其限期办理试生产手续。二是对于位于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水库等环境敏感区域或附近的化工企业,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逐一进行现场核查,确认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提请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限期搬迁;对于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并提请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限期搬迁或关闭。对存在其他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立即责令停产整治或提请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限期搬迁或关闭。三是对环保手续完备的化工生产企业污染治理现状进行现场技术核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实施限期或停产治理。四是对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认真审核,对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存在问题的,限期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对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设施、物品的完备性存在问题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要求企业定期进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核实演练效果,确保企业环境应急系统正常运转。五是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有关要求,对辖区内产生或利用危险废物的化工企业,重点核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转移以及其他经营环节,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查处,责令整改。六是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应立案查处的,要依法立案查处,限时办结。七是对符合挂牌督办和列入违法企业“黑名单”的,要按要求挂牌督办、列入违法企业“黑名单”。八是按照《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要求,每季度对化工生产企业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加强环境监控。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提高了企业污染物达标水平,加强了企业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化了企业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消灭了一些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了环境安全。

    主持人:近年来,时常有环保突发事件的报道。针对环保突发事件,各地也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那么,我市有没有一套针对突发环保事件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环保突发事件,首先应该注意哪些事项,采取哪些措施?

    王局长:早在2006年,为积极应对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我市立足预防,全面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着力构建“职责明确、预防到位、程序规范、措施有效、保障有力、应对科学”的环境应急体系。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一是明确管理机构,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市环保局明确了由环境监察支队牵头,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监管机制,将涉及环境安全的化学物质、危险废物、重金属及污染物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同时,根据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先后配备了相应的环境安全防护装备、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和交通工具,提高了环境应急应对能力;开展了人员应急培训,不断提高环境应急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编制了环境安全管理手册,建立和完善了环境专家库和知识库,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是开展环境风险调查,查清了全市涉危企业基本现状,确定了主要环境危险目标,明确了我市环境应急工作的监管重点。2006年、2010年我们先后两次对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经营储存和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调查,查明我市的主要危险物质有:盐酸、硫酸、硝酸、氢氟酸、烧碱、纯碱、液氯、液氨、甲醛、甲苯、氯气以及农药等。通过对危险源的环境危险指数测算,并结合危险品特性和区域位置,研究确定了全市重点涉危单位名单,明确了全市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

    三是各级各类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完成,“纵横交错、配套成龙”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建立。我们组织制定了市政府《焦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焦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和《焦作市环境保护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除此之外,还组织各县市区政府、政府相关部门、重点涉危企业制定相关环境应急预案,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网络。

    四是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及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定期对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放射源等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在社会敏感期(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和环境敏感期(枯水期、大气冰雹等极端天气),都要组织人员对上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五是加强环境应急值守,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畅通12369环境热线,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要求值班人员值班在岗,应急人员通讯畅通,车辆、仪器、应急装备齐备完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确保迅速反应,及时应对。

    去年,我们为进一步深化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一是修订完善各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各类环境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组织重点涉危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科学确定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类型、事故影响范围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三是修订完善《焦作市涉危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导则》,指导企业科学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四是制定《焦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实施、修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辖区政府、部门、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审查备案制度,提高预案质量;五是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六是指导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演练,以求达到检验预案、完善装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以及科普宣教的目的。

    另外,我想给大家说的是,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进行。《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及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和应急预案要求,有序开展工作;政府各部门要相互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其次,应对突发事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也就是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地方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根据发生事件等级,分别由不同级别的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现场处置工作。

    就突发环境事件(包括由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而言,环保部门最主要的工作:一是负责现场环境应急监测,查明污染物类别及浓度,为现场处置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参与事故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三是协调处理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协助政府做好群众安抚工作;四是向政府、上级环保部门报告,便于政府及时组织应对处置等。环保部门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将严格落实五个“第一时间”规定,即: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第一时间组织信息发布。

    主持人:通过你的讲解,明白了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对待突发环境事件,是事前主动预防、事中积极应对、事后妥善处置。那么做为普通老百姓,如何去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呢?

    王局长:其实老百姓也应该以预防为主。首先,应该了解有关环境安全常识。知道什么东西有害,什么东西无害。比如:我们常见的有毒有害物质有:氯气、氯化氢气体(液氯)、液氨、含重金属物质、酸、碱等。知道常见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方法,比如:酸可以用碱来中和等。遇到大气环境污染时,应该向远离污染源、上风向逃离等。特别是对生活区域或工作区域周边企业生产、使用、储存的有毒有害物质,更应该了解这些物质的特性和防护措施,知道应急处理处置方法。其次,一旦发现周围环境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潜在威胁,应该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先自救,并尽快远离事故现场。第三,视污染事故现场情况,及时稳妥安置好污染事故影响地区老、弱、病、残和中毒人员。第四,不要围观,特别是大气或辐射突发环境事件。第五,在排除现场没有爆炸气体、使用手机或电话没有危险情况下,立即拨打110、12369等报警电话。反映环境突发事件是我们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及时反映,有助于当地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方力量,控制事态发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把环境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六,不要现场围观、不要惊慌失措、不要传播谣言。反之,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事件处置。第七,针对污染物类别,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当发现有毒气体时,尽量向远离污染源的上风向转移,发现中毒者应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及时向当地医疗急救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当发现有毒化学品时,及时将中毒者转移至安全地带或送医院抢救。当苯、甲苯等液体类有毒化学品大量泄漏时严禁使用自来水冲洗,应使用沙土、泥块或适合的吸附剂予以吸附,防止污染蔓延;当发现腐蚀性污染物时,应采用中和的办法,如盐酸、硫酸可用石灰进行中和处理。同时,处置人员需穿戴好防护用品。一般碱性腐蚀污染物用乙酸进行处理;当发现放射性污染时,远离污染现场,立即拨打12369、110等报警电话。

    主持人:施工噪声控制采取哪些措施?

    王局长:噪声污染问题,特别是噪声投诉居高不下这一热点难点问题,首先要分清噪声污染的类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保部门具体负责监督管理的噪声包括:①工业噪声;②建筑施工噪声;③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产生的环境噪声。凡群众投诉以上三类噪声污染,可直接拨打12369环保应急热线进行投诉,我们将依法及时查处。

    但以下环境噪声就属于有关部门直接管理了:①偶发性强烈噪声;②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产生的噪声;③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产生的噪声;④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所产生的噪声;⑤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所产生的噪声;⑥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所产生的噪声;⑦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噪声方法招揽顾客所产生的噪声。凡群众投诉以上七类噪声污染,可直接拨打当地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110。另外对于铁路机车运行中产生的噪声,群众应向当地铁路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为有效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我局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提高排污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引导群众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举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发挥群众的广泛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严格依法监督排污企业噪声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噪声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发现噪声扰民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依法进行查处,责成排污企业限期治理,消除噪声扰民污染。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以及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等手段,有效地解决噪声污染问题,有力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主持人:下面我们讨论另一个话题,那就是关于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活动。近日,市纪委专门下发了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那么,我们环保部门有哪些具体承诺呢?请王局长简要介绍一下。

    王局长:好的。市纪委关于开展“向社会承诺、让人民满意”公开承诺践诺活动通知下发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我们紧密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公开承诺书,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全市环保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环保职责,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环保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以良好的队伍形象和优异的工作绩效取信于民。

    三、充分利用环保部门的技术、信息、人员、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在产业政策、环保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积极为群众、为企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四、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严格执行环保“六项禁令”和行政执法“十不准”,坚决克服“生、冷、横、硬”和“吃、拿、卡、要”等不良作风,坚决禁止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自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实行限时服务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报批资料齐全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15日内、报告表7日内、登记表2日内办结;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15日内办结;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方案审查与项目竣工验收审批20日内办结;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关闭、暂停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需改建、扩建、污染物排放口需改变位置或增减的审批7日内办结;排污费的减、免在接申请后60日内办结,排污费的缓缴,在接申请后7日内办结;排污许可证办理15日内办结;进口废物作原料利用的审核10日内办结;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办理10日内办结。

    六、全面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和环保工作全部予以公开。做到公开政策法规依据;公开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及测算方法;公开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公开工作计划、完成时限、办事结果;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复议办法与措施;公开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意见和结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及时做好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保证12369环保热线电话畅通,严格举报查处办理程序,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八、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一般信访案件15日内办结;市有关部门转办案件30日内办结;国家和省转办案件50日内办结。

    九、为保证以上承诺的贯彻落实,全市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违反承诺的投诉举报,并于收到投诉举报起15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查办结果。

    (投诉举报电话:0391——2990611 )  

    主持人:谢谢王局长今天参加“行风效能热线”栏目。

    王局长: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