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又到了行风效能热线节目时间了。今天我们请到直播间的嘉宾是焦作市环保局局长翟传森同志,翟局长您好!
翟局长:主持人好,广大听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2010年,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了“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请翟局长谈一下我市污染整治攻坚行动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翟局长:今年是我市“十一五”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中的最后一年,是最关键的一年,是攻坚之年。在3月17日,市政府就召开了2010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全市环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实施了《焦作市2010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确定今年环保工作的目标就是实施“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 即实施“造纸行业、皮毛行业、化工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泥综合利用处置、农村生态环境”6个方面的整治;突出“新蟒河焦作段流域整治、共产主义渠武陟段流域整治、中心城区大气整治”3个流域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08项整治减排项目;开展污染减排攻坚行动,推进总量减排工程。通过“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的实施,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2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7万吨以内,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80%以上,出境水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截至目前,各地环保部门均对整治和减排项目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或限期关闭通知书,各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全市108项整治和减排项目中有28个基本完工进入调试,31个正在施工,开工率为54.6%,其余49项正在编制方案。
主持人:在“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中,整治任务繁重,请翟局长谈一下市环保部门是如何保证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
翟局长:为确保“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各项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紧紧围绕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政府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和《焦作市2010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方案,确定污染综合整治任务。
1、年初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2010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焦政办〔2010〕23号),实施“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明确了整治任务、标准和时限。各县(市)区也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有力地促进了整治任务的完成。
2、分解目标任务,落实污染整治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下达整治任务,所有项目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将省、市环保目标进行严格的责任分解。
3、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市政府除将环保目标作为政府“一票否决”目标外,同时将环保目标作为政府百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双重考核,进一步突出环保目标在政府目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凡未完成年度环保目标的责任单位,除实施环保目标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先进集体和领导先进个人评先资格外,还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向市政府常务会议说明情况,并向市政府作出检讨。二是要层层追究责任。尤其是要追究领导责任。三是目标完成情况要与区域项目审批挂钩。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企业,实施项目冻结。四是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名单。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分别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环境污染整治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面完成政府环保目标任务奠定了组织基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污染整治和总量减排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存在问题。市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污染整治暨总量减排情况汇报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主管领导、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对污染整治和总量减排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到整治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和市属重点减排工程一线进行调研和督导。
(三)强化督查,促进污染整治工作开展。
一是市政府按照“平时大力度抓工作推进落实,以强有力的工作落实确保目标完成”的工作思路,坚持每季度召开污染整治暨总量减排督导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对污染整治、总量减排、环保目标等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市环保局成立五个专业督导组,由各局长带队,分片包干,每月对全市环保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督导,督促工作进度。三是组织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召开环保工作现场会,介绍先进经验,找出工作差距,让先进帮助后进,后进追赶先进,发挥典型带动,鼓舞工作干劲。四是市环保部门建立和启用了环保目标“销号制”,形成了环保目标动态考核和管理机制,考核结果每月汇总、排名和公布,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由主管市长、环保局局长约谈相关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向相关县市区政府致函,有效推动了环保目标顺利开展和各项环保任务的落实。
(四)改革创新环境监管工作机制,确保污染综合整治任务完成。
1、建立新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深化完善“责任一体化、内容精细化、工作规范化、监管网格化、管理信息化”的环境监管机制。二是实施三项改革。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环保部门对重点企业实行规范化明查、反时差检查、常态化暗访。在对所有国控省控重点源、敏感源实行规范化监督性检查的基础上,环境执法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暗访检查。同时,鉴于双休日、节假日监管放松的情况,变动工作时间,执法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开展现场检查,保持对排污企业的高压态势;在环境监察部门建立督查机构,对环境监察效能进行督查,保证污染案件的查处效率和质量;在企业排污口设立永久性的排污标志,标清排污单位、监管责任人、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和投诉。
2、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机制。一是我市自2004年以来,投资约4900多万元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目前,全市已有9个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视频监控系统已投入使用,对重点水污染源安装了156台(套)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了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流量定时监测、实时监控。另外,我市还投资630万元建设了全市环境信息中心和监 平台,实行污染源监控信息化管理。二是积极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市场化运营。将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交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管理维护,保证了自动监控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为环境监管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市财政每年都安排资金用于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改造,对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进行市场化运营的重点污染源进行资金补助。2010年,为推动自动监控设施的更新改造工作,我市免费为排污企业更换数采仪,免费安装门禁系统,对自动监控设备更新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地方进行奖励。四是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我市建立了环境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配套制度,实行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调度制度、自动监控平台值班制度、自动监控基站的巡检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修改完善《焦作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排污企业、运营单位、县(市)区环保局的考核管理,每月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比对监测、考核。
3、建立断面水质会商和应急响应制度。为确保出境水目标断面的水质稳定达标,我市进一步完善了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制度和建立了监测监管会商制度,断面水质与重点水污染企业排放情况进行响应。每月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对断面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根据水质情况对相关区域及时采取财政挂钩、企业限产、停产整改、重点检查、区域限批等针对性措施,迅速改善断面水质。
4、完善创新财政挂钩与生态补偿机制。我市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出境水责任目标与财政挂钩制度。凡是目标断面水质超标的,要对当地政府实施罚款,从财政直接扣缴。2010年,省政府对全省流域实施生态补偿,我市结合省里的办法,印发实施了《焦作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考核因子、考核频次和扣缴依据等方面与省生态补偿办法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对污染物超标通量核算办法进行了改进,按照被考核断面实际新增污染物超标通量核算其应扣缴的生态补偿金。同时,我市强化对通量节余单位的奖励,规定从各责任单位扣缴、市直企业认缴的生态补偿金上缴省生态补偿金后的结余部分,以及省补偿和奖励我市的生态补偿金,全部用于有关责任单位的补偿和奖励,其中70%按照各责任单位全年累计节余通量进行奖励,30%用于补助各责任单位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五)调动社会力量,加强社会监督。
在年度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和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环保、监督环保、共同推进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一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法律、民主监督。提请人大、政协听取水污染防治等有关环保工作的专题汇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县市区和企业进行视察、检查环保工作等。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环保部门会同宣传部门在焦作电视台、焦作日报开辟环保专栏,组织新闻媒体对环保工作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对环保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开展差的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建立企业永久排污入河口标志,明确排污单位、排放标准、举报电话等,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所有排污行为置于全社会公开监督之下。
主持人:听了翟局长的介绍,我们对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及采取的措施有了一个更加全面得了解。相信在我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们环保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随着631污染整治攻坚行动的实施,我市的环境会越来越好。感谢翟局长到行风效能热线来,也感谢广大的听众朋友们,我们这期的节目到此结束,谢谢翟局长,谢谢大家。
翟局长:谢谢主持人,同时也希望大家更多的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