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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谷建华任职的通知 焦政任〔2005〕16号
发布日期:2006-02-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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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谷建华任职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
谷建华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