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
全市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焦政〔2021〕16号)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0 09:25 信息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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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民法典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2号)要求,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20〕11号),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对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发至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清理意见,并对反馈回来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在清理过程中,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市直部门提出了修订、废止的意见建议。市司法局对个别清理意见不一致的文件,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反复进行论证,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形成了全市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三、结果公布

2021年8月24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焦政〔2021〕16号),本次共清理共涉及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13件,决定对与《民法典》不一致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5件、废止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