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17日
焦作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根据《河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为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策引导,协同推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货运源头企业作用,激发铁路等行业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发力、步调一致的高效协同工作机制。二是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以煤炭、焦炭、钢铁、矿石、粮食、建材等为重点货物,以主攻铁路、规范公路为重点方向,以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为重点源头,精准施策,力求实效。三是优化供给,项目带动。围绕河南省及周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建设要求,组织实施铁路专用线建设、铁路货运服务提升、工矿企业大宗货物“公转铁”、集装箱铁运拓展、多式联运信息互联互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城市配送新能源车辆推广等重点工程。四是标本兼治,绿色发展。统筹“油、路、车”治理,健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取得新成效。统筹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优势,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各归其位、各尽其能、各显其优、协调发展。
(三)工作目标。通过两年集中攻坚,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与2017年相比,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增加300万吨(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增长不低于26%,多式联运货运量年均增长25%。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1.谋划铁路专用线项目。组织协调铁路规划设计部门,深入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和物流园区企业了解运输需求,指导各县(市)区谋划铁路专用线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提高现有铁路专用线利用效率。根据省制定的运量提升专项方案,开展我市铁路专线摸底调查,鼓励既有铁路专用线企业积极与大型工矿、物流园区企业沟通对接,盘活闲置铁路专用线,促进企业铁路专用线对外开放共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实施铁路专用线进企入园工程,重点推进煤炭、电力等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大型物流园区新建或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加快推进丹河电厂铁路专用线、晋煤天庆铁路专用线按计划建成投运。谋划推进豫北中运(博爱)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和孟州市产业集聚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谋划白庄铁路专用线引入通港物流园区、张弓铁路专用线引入万方自备电厂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我市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到2020年底,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接入比例达到80%以上;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铁路占比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推进铁路货场改造扩容。开展铁路货场运能调研,对运能不足的铁路货场实施改造扩容,解决点线能力不匹配问题。研究制定铁路货场改造扩容土地与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铁路站场作业能力。
牵头单位:焦作车务段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加强铁路运输组织。优化铁路货运受理方式,简化受理环节,推广上门服务、线上受理等模式,对煤炭、焦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敞开收货,优先保障运力供给。优化列车运行图,对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煤炭、焦炭等大宗货物组织开行直达列车。
牵头单位:焦作车务段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规范铁路短驳运输。开展铁路货站等区域短驳运输市场专项治理,规范铁路货站公路短驳运输服务,推进短驳运输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清理无依据收费项目,纠正超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优化短驳作业流程,提高班列作业效率,减少集装箱在铁路货站停留时间。使用短驳运输的车辆需达到尾气检测要求,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焦作车务段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推进铁路部门与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客户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对大宗货物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或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逐企制定铁路运输方案。加强铁路货运收费管理,清理无效环节和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一口报价、一票核收”。建立灵活的铁路运价调整机制,根据不同的方向、运距里程和市场状况,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的价格策略并动态调整。优化短驳运输环境,完善限行区域车辆通行政策,重点解决多式联运枢纽货车进场问题,适当给予进出铁路货站的集疏运货车特别通行权。
牵头单位:焦作车务段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以大宗货物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为重点,加强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管控,在条件具备情况下,运输距离在300公里以上的大宗货物主要采用铁路运输方式(不具备铁路专用线建设条件的企业,通过公路短驳方式,到最近的铁路货场进行联程运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规范公路货运发展
9.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落实《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优化完善公路治超网络,优化调整普通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和功能设施,完善农村公路限高限宽保护设施,禁止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加强科技治超,到2019年底,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车辆信息、治超信息资源的自动传递和交换共享。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推进交通、公安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统一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坚持公路超限检测站24小时不间断执法,持续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力度。到2020年底,全市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0.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突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整治,启动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等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建成区内重点企业禁止使用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货车运输物料。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市区周边重点乡镇所有工矿企业,全面禁止使用国三排放标准及以下柴油货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主要公路口开展外埠入市重型柴油车尾气抽查检测,对抽查不合格的予以处理。开展清洁油品行动,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对货运车辆违规使用非国六油品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强化对运输煤炭、砂石、水泥、建筑垃圾等车辆的执法监管,严查道路运输抛洒或篷布覆盖不严等违规行为。加强重污染天气柴油货车管控,在重点用车企业及单位建设运输车辆管控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柴油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系统,对尾气检测超标的车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交通运输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1.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支持创新“挂车池”服务、挂车租赁等新模式。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推进网络货运试点工作。开展寄递物流、城市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提升“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服务效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12.加快市城区机动车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在市城区主要道路出入口安装电子监控及抓拍系统,严格控制大货车等各类高污染排放车辆进入城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
13.提升机动车油品质量。推动全市国六标准车用油品升级置换、保障供应工作。开展黑加油站点情况摸底调研专项行动,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抽测,依托国省道、主要县道及联合执法站,以大宗货物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重点工矿企业运输车辆为检查重点,开展车辆油品及尿素质量监督抽测,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石化焦作分公司、中石油焦作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4.加快完善骨干路网建设。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网,积极推进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段、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项目、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国省干线公路网建设,加快建设国道234焦作至荥阳黄河大桥、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国道207焦作至温县一级公路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路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5.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依法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稽查布控系统实施现场查处,予以强制淘汰。制定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车、国一国二汽油车及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比例不低于30%。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禁止新销售和注册登记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燃气机动车。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6.加强重型货车通行管控。严格管控过境重型货车通行,制定全市重型货车交通组织方案,科学引导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大宗货物运输车辆绿色通行。对总质量4.5吨以下且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厢式货车限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制定重型车辆绕城通道路线,完善通行条件,明确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货)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车禁限行区域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进入市城区,严控周边地市运输煤炭货车途经焦作辖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快多式联运发展
17.加快多式联运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完善铁路站与物流园区、集装箱中心站、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加快公路铁路运输转变,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探索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8.加快建设物流枢纽和园区。布局建设和完善提升一批具有多式联运功能、支撑保障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的综合物流枢纽和园区。加快主要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集疏运道路建设,2019年9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开行焦作至日照等铁海联运班列。加快推进多式联运(驮背运输)物流港建设,到2020年底,形成一批公铁、铁水联运示范通道。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铁路运输企业、邮政快递企业、无车承运人等延伸服务链条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路局、邮政管理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19.提升联运装备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化集装箱和厢式半挂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探索应用大尺寸、大容量内陆集装箱。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大力推广现代绿色运输
20.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铁路全程物流服务,重点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与网络货运企业、甩挂运输企业广泛合作,通过资产重组、参股入股等方式,形成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培育1-2家影响广泛的多式联运龙头骨干企业。推进网络货运企业发展,强化对不同运输方式、不同物流环节的资源整合力度,网络货运年运单总数不断提升,其中中长距离运单组织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推广甩挂运输企业经验,甩挂运输年货运量达到不断提升。开展寄递物流、城市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全面提升“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服务效率。积极参与创建省级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市,培育城乡配送骨干企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1.积极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引导督促货运企业制定车辆退出计划,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开展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运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符合节能环保、安全高效标准的货运车辆给予政策支持,促进道路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2.推进新能源汽车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全市新增、更新市政环卫车辆全部纯电动化。新增及更换的市政、物流配送等作业车辆,2019年底不低于85%,2020年底不低于95%。科学规划建设分散式充电设施,满足实际需求。支持企业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焦作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3.加快电商物流建设。加快建设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功能性设施和末端配送网点。到2020年,培育建设2个有地区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3个综合性电商物流集配中心、500个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优化、运作科学、服务优良”的电商物流体系。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4.推进快递物流发展。加大推进智能快件箱工作力度,加快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到2019年底,建成50个社区标准化快递服务网点,3个校园快递综合服务站。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5.持续推动农村物流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创新共同配送模式,推广先进物流技术和标准化装备,畅通城乡双向物流通道。到2020年6月底,培育2-3家有实力的农村物流骨干企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6.强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依托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公共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交通运输、物流信息资源的力度,积极推进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城市配送等货物在途、到达以及站场装卸等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7.完善信息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大宗货物货运量及重点建设项目的统计、监测,制定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运输结构调整统计人员名录,明确专员每月定时报送有关数据。每季度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主要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动态调整具体推进措施。建立集统计、监测、分析、调整为一体的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信息统计监测制度。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焦作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8.完善财政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铁路专用线、物流园区、老旧车辆淘汰、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加大各级财政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资金对大宗货物“公转铁”、标准化车型应用、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农村物流等给予支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鼓励大宗货物“公转铁”的支持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9.建立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铁路专用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实施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能。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探索开展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要求,对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和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指导配合业主单位办理用地预审,加快用地报批等。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焦作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落实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计划,细化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狠抓组织实施。2019年6月下旬前,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编制上报本部门、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并与辖区内重点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签订铁路、水路货运增量目标责任书。2019年7月上旬,市政府与全市大宗货物年货运量50万吨以上重点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所在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针对货运增量源头企业、铁路货站和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定期跟踪、督促企业落实运输结构调整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对推进落实不力、目标完成较差的单位及县(市)区严肃问责。研究建立运输结构调整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积极开展多式联运货运量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的探索研究。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运输结构调整相关政策进行多角度、深层次报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浓厚氛围。
附件:1.焦作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焦作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铁路货运增量目标任务分解表
3.焦作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台账
附件【焦政办〔2019〕39号附件1、2.docx】
附件【焦政办〔2019〕39号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