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冷链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焦作市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焦作市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27日
焦作市冷链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冷链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办〔2017〕15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我市产业基础优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规模化、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为方向,培育一批冷链物流领军企业,打造“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冷链物流强市。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初步形成链条完整、设施先进、标准健全、服务高效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冷链物流专业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冷链物流总体发展水平和效率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同郑州国际冷链物流枢纽差异化融合发展的郑州大都市区冷链物流核心城市。
新建综合冷链物流园区1个,新建和改造冷链物流配送中心4—6个,使效率、规模、冷链物流核心技术应用等方面达到或基本达到现代化水平;在肉类加工企业、速冻食品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企业中培育重点冷链物流企业6—8家;分别培育省级农产品跨境贸易龙头企业和省级生鲜品直销配送示范企业2家以上。
果蔬、肉类、奶类等冷链流通率分别达到30%、50%和60%以上,冷藏运输率分别达到50%、85%和80%以上,可追溯率达到30%、65%和65%左右。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落实《焦作市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关于冷链物流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托我市区位优势,构建以市区为中心、各县(市)物流节点为支撑、城乡分拨配送网络为基础、辐射豫西北晋东南的现代冷链物流空间布局。实施冷链物流园区建设、城市低温配送中心建设、冷链共同配送、产地冷库建设、农产品配送直销平台、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冷链技术装备升级、冷链质量追溯等工程。(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全市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构建覆盖主要产地和消费地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依托南部农副产品集群和蒙牛、伊赛、康利达等食品加工生产企业,规划建设公共服务型的焦作综合冷链物流园,培育和打造牛肉和乳制品冷链物流基地。推动冷链物流行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果蔬等主产区建设一批具有产地预冷、分拣加工设施的冷藏保鲜气调冷库,在肉类、原奶等原料基地建设一批冷藏冷冻加工储存设施,在粮食、中药材等主产区建设一批具有恒定温湿度的冷库,加强先进冷链设备应用,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短板。依托“四大怀药”等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全国或区域重要的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推进面向终端消费的冷链配送设施建设,鼓励城乡末端配送物流企业、商场超市等零售终端网点配备和改造冷链设施设备,发展城市“最后一公里”低温配送。(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健全标准体系。大力宣传推广河南省冷链物流有关行业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冷链物流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宣传和推广应用。在冷冻食品、生鲜肉制品、乳制品、特色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每年选择2家以上企业,开展市级标准对标、达标工作,并推荐优秀企业参评省级对标试点示范企业。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冷链物流企业服务质量达标测评与监督检查。提高冷库、冷藏车辆标准化水平,在冷链物流领域全面推广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逐步形成相互配套、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标准化设施设备体系。(市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构建信息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冷链物流,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信息整合,构建产品质量实时追溯和全程温控信息化管理体系。争创全省追溯试点市,支持龙头企业率先建设食品冷链物流温控追溯平台,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温控和质量追溯管理。支持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等冷链装备制造企业面向市场提供冷链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形成总集成总承包、融资租赁等市场营销新模式。支持食品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与城市配送企业加强协作,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冷链产品配送直销平台。(市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开展直供工程。借助冷链物流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新鲜直供工程,减少鲜活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培育本土特色农产品品牌。依托德众大罗塘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进口肉类口岸(焦作)查验场等平台,鼓励开展铁棍山药、中药材、牛羊肉等特色鲜活产品的跨境贸易,到2020年,培育全省性农产品跨境贸易龙头企业2家以上。支持发展“农批零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及“电商+冷链物流+智能菜柜”等生鲜农产品零售模式,到2020年,培育2家以上省级生鲜品直销配送示范企业。(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焦作检验检疫局、焦作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培育龙头企业。围绕特色农产品种植、食品生产加工和冷链流通产业链,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技术先进、运作规范、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蒙牛、伊赛、康利达等食品加工生产企业主动分离内部冷链物流组织,组建本土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强基础设施、生产能力、设计研发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化冷链流通组织,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由基础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鼓励有条件的生产流通企业,采取“冷链配送+连锁零售”、“网络化冷库+生鲜加工配送”的商业模式,逐步完善第三方冷链物流中心和冷链物流服务网络。(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七)培育冷链人才。以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举办多层次的冷链物流业务培训,到2020年累计培训冷链在职人员200人以上。支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设置冷链物流相关专业和课程,鼓励企业、行业协会与学校合作建设冷链人才实训基地,到2020年建设3—5个冷链物流人才实训基地。探索建立冷链物流市级专家库,支持冷链物流管理人才列入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八)夯实项目支撑。建立全市冷链物流重点项目库,原则上国家、省和地方物流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入库项目,在用地布局、审批、证照办理方面予以倾斜,并对重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认真谋划、严格筛选储备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商务局负责统筹推进冷链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实施,加大对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协调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强化责任,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共同促进我市冷链物流发展。(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
(二)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促进我市冷链物流企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对我市冷链物流项目的支持,市政府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对大中型冷藏保鲜设施、冷藏运输工具、产品质量认证及追溯、企业信息化等重要项目给予必要的引导和扶持。积极引导冷链物流企业参加国家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等项工作。2018年6月底前,在用地、财税、金融、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冷链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冷链物流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发挥协会作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运行监测、标准制定与宣传推广、职业培训、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物流服务水平,共同推动物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商务局、行业协会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总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强化统计分析。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第三方冷链物流信息平台作用,在统计部门指导下建立冷链物流行业统计制度,加强行业数据收集、分析等基础工作,开展冷链物流统计监测,及时通报重点产品运营状况,为科学判断行业状况,预测发展态势,指导企业经营决策和政府部门制定行业政策提供依据。(市商务局、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焦作市快递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快递物流业转型升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办〔2017〕15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出发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全市快递物流体系,打造全产业链现代物流强市。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快递物流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通过政策调控促进行业快速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2.创新引领,协同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鼓励快递物流企业设施、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带动行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快递物流融入城乡规划、综合交通体系,推动快递物流与先进制造业、服务业、电子商务、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3.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加强安全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快递物流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
1.总体规模持续壮大。全市快递业务量、业务收入规模稳步扩大,业务量达到1亿件,年均增长47%以上;业务收入达到9亿元,年均增长37%以上。全市建成3个校园快递综合服务中心,300组智能快件箱,200个社区快递综合服务站点;30个乡镇快递综合服务站,1000个快递物流农村公共取送点。行业新增从业人员6000人以上。
2.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快递服务满意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快递物流服务网点覆盖全部乡镇,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快递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明显降低。快递物流企业员工素质、管理能力、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多品种、差异化、个性化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行业发展初步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
3.竞争实力明显增强。全市快递基础网络布局合理,快件多式联运设施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快递物流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快递物流综合竞争实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全面落实《焦作市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关于快递物流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做好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现代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衔接。统筹规划快递物流处理中心、快递物流园区、快递物流服务网点、快递综合服务站、智能快件箱等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符合实际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培育引进骨干企业。创优营商环境,出台支持政策,支持我市快递物流企业建设电商园区、智能化分拨中心、生鲜冷库、城市综合配送中心,通过提升服务、优化网络、整合资源,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引导快递物流企业拓展快运、资金融通、保险、租赁、报关等业务领域,不断向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城市末端配送、即时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金融、第三方物流平台转型,形成多元化业务结构,加快形成现代化快递物流企业。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智能分拣系统、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与车辆租赁、劳务派遣、末端派送等专业第三方企业合作,降低经营成本,逐步实现轻资产运营,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邮政管理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联通快递基础网络。支持焦作火车站、市客运站等主动对接省级交通枢纽,配套建设快件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实现公路、铁路等快件运输紧密衔接,构建高效快递物流网络。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统一信息交换和数据接口标准,信息系统与政府监管、多式联运、跨境通关、电子商务、末端配送等平台系统对接,实现信息资源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提高快递物流企业标准化水平,推动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各环节实施标准化改造,建设标准化分拨中心和营业场所。支持快递物流企业推广使用电子面单,鼓励使用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促进快递物流与其他行业国家标准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焦作海关、焦作检验检疫局、焦作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加快快递园区建设。着眼促集聚、凝特色、强服务,加强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中心)的规划布局、运营管理和安全监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1个日处理快件能力100万件以上的快递物流园区,吸引骨干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形成辐射豫西北晋东南的快件物流集散中心;支持各县(市)在交通便捷的区域建设日处理快件能力25万件以上的快件处理中心(配送中心),引导快递物流企业集聚。(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五)发展冷链快递物流。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发展冷链业务,鼓励建设冷库、购置冷藏车辆、完善冷链末端网络。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开展生鲜农产品寄递业务,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库,提供专业化包装、仓储、运输服务。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开放末端营业网点,配备冷藏车、冷藏柜等设备,参与冷链城市共同配送。(市农业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六)规范快递车辆通行。引导企业推广新能源汽车等运输工具,推动企业使用电动货车派送城市快件,鼓励快件长途运输采用甩挂运输方式。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由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环保、邮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方案,依法规范快递物流货运车辆、电动车市内通行。(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邮政管理局、物流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完成)
(七)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加快完善城市快递网络体系,建设城市配送中心,规划布局标准化经营场所,改造城市末端服务网点。结合社区商业服务中心,规划布局一批统一规范的标准化快递经营场所,承担业务接待、代收代投、快件暂存、停车装卸等功能。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商业区、校区提供智能快件箱投放基本条件或快件收派场所,为快递投递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提供便利。鼓励新建小区配备专门快递服务用房。鼓励依托便利店建设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末端配送模式创新,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共同配送。(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事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八)推动快递下乡工程。各县(市)布局农村快递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县级处理中心、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农村公共取送点。结合乡镇集贸市场,规划布局一批统一规范的快递综合服务站,搭载电子商务、农资销售、农技推广、农产品储存包装等惠农业务。积极探索县域以下快递物流共同派送,提高县乡货物运输时效;鼓励农村客运班线搭载快件,实现全市“快递下乡”运输专线全覆盖;鼓励快递物流服务深入田间地头,打通生鲜农产品外销“最初100米”;结合农产品保鲜需求,通过冷链快递或“运输+落地配”直连产需两端。发挥邮政网络优势,依托乡镇邮政支局(所)、村邮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邮政便民服务平台。(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九)加强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快递物流与工业制造深度融合,发展入厂物流,嵌入制造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共享、流程对接、服务定制,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支持快递物流与服务业合作,开展快递+大数据、快递+金融、快递+O2O等业态模式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发展;引导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为电商企业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配送、报关、金融、保险等一体化服务;推动快递物流企业构建农产品销售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现代农业生产模式,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定制化服务,打通农产品外销渠道。(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制定出台配套措施,抓好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督促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时优化实施方案,提出系统应对措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上及时报快递物流园区、快件处理中心等建设项目,争取纳入省、市快递物流重点项目库。全市实行按季通报、全年考核,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对我市快递物流项目的支持,推动我市快递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引导和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等项工作。2018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我市支持快递物流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在用地、税收、融资、审批、证照办理等方面,加大对快递物流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电子商务等培训,提升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相关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相关院校开设快递物流专业及课程,为快递物流企业输送专业人才;督促落实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鉴定考试。(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各大中专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建设快递安全监管“绿盾”工程,督促快递物流企业百分之百落实“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大力推广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严格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推动市、县两级快递企业处理中心配备安检机,督促做好出港快件过机安检;支持建设市级快递视频监控平台,将所有快递处理场所纳入监控范围。强化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加大快递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创新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渠道运输禁寄物品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推进快递领域工商登记“一照多址”改革。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探索对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建立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完善快递物流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开展快递物流统计监测,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市工商局、统计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焦作市电子商务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市电商物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流业转型发展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物流业转型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办〔2017〕15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立足做大做强电商物流产业,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建设改造一批高水平的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电商物流骨干企业,进一步提升电商物流服务与创新能力,使电商物流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运作、重点突破的原则,本着“落地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分步实施,科学布局,加快建设我市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功能性设施和末端配送网点。到2020年,培育建设1个大型电商物流园区、2—3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10个电商物流分拨中心、200个社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500个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优化、运作科学、服务优良”的电商物流体系,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电商物流网络布局。围绕电商物流需求,结合我市产业布局,按照“一中心、多节点、全覆盖”的空间发展思路,整合我市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资源,探索“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电商物流发展具体方案,形成层次清晰、衔接有序、高效便捷的电商物流网络体系。
规划建设焦作电商快递物流园。依托郑焦高速、晋新高速、郑云高速等公路交通网络,规划建设1个占地面积400亩左右,集干线运输、仓储、流通加工、装卸、包装、展示交易、中转集散、分拨配送等诸多功能于一体,汇电商物流与快递物流于一园,仓运配一体化运作的焦作电商快递物流园,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投运,推动电商物流行业集聚发展。(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物流办,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建设一批电商物流分拨中心。依托知名电商企业及电商项目,支持德众跨境电商产业园、博爱人家“豫晋一日达”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焦作明仁医药电商物流中心等项目加快建设电商物流分拨中心,强化区域中转、集散分拨、辐射周边功能,实现采购、集货、分拣、储存、分拨、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支持大龙网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在焦作设立两仓(进口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实现不拆单配送。支持各类园区电商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自动分拣、自动导引车辆、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装卸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应用,全面提高运营水平。2018年培育建设2个电商物流分拨中心,2019年达到5个,2020年达到10个。(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电商物流末端配送网点。支持我市电商物流企业、快递企业、连锁超市和物业公司、社区服务组织合作,在中心商业区、办公区、高校、社区、医院等建设一批末端配送网点,推行网订店取、店内寄件。加强末端配送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推广应用公用型智能快件箱,支持企业开发应用送货无人机、智能物流车、分拣机器人等先进物流装备,提高末端配送效率。开展“电商进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探索“电商进农村”试点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农村和校园电商物流服务站建设。2018年建设50个社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2019年达到100个,2020年达到200个。(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快电商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物流园区发挥重要物流节点作用。加快“铁、公、机、水”一体化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的标准化建设,推广甩挂运输、集装技术和托盘化单元装载技术,加快仓储、转运设施、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市商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开展电商物流标准化试点。积极争取河南省电商物流标准化试点市,以推广标准化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突破口,建设焦作市物流标准化云平台和托盘循环共用平台,力争2018年底前建成投运,逐步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提升标准化水平。(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广电商物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快消品、农副产品、药品流通等领域,推广应用托盘、商品包装、物品编码、装备、作业流程、服务规范等标准,形成以托盘标准为核心,与货架、周转箱、托盘笼,自提货柜等仓储配送设施,以及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载具的标准相互衔接贯通的电商物流标准体系。(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加快电商物流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建立深度感知的仓储管理信息系统、高效便捷的末端配送网络系统、科学有序的物流分拨调配系统、衔接贯通的托盘循环共用系统,拓展交易、融资、保险、支付等服务功能,提高辐射能力,形成若干具有整合国内国际物流资源能力的电商综合物流平台。力争2020年形成一批在垂直细分领域全省领先的骨干平台,建成2—3个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电商物流数据共享、互通互联。通过搭载物流末端网点备案登记电子地图系统、物流末端网点收投终端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快递车辆GPS定位系统、收寄验视信息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系统,衔接用户、电商、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多方信息汇总共享。(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电商物流发展载体。依托郑焦城际铁路和我市密集分布的铁路专用线资源,加快配套的电商物流仓储配送设施建设,积极构建多式联运、物流全球、一单关检的监管服务体系,探索创新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监管方式,通过“严进快办”“严进快转”“严进快出”,实现“一单到底,物流全球”。积极寻求同中欧班列(郑州)的邮件快递运输业务合作,探索实现电商快递等邮政包裹搭乘中欧班列(郑州)抵达欧洲。到2020年,基本建立多式联运“一单制”,电商物流运输效率明显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基本建成立足豫西北辐射晋东南的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焦作海关、焦作检验检疫局、焦作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焦作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物流。探索建设服务于跨境电商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平台和智能物流体系,创新跨境通关监管和收结汇模式,实现与电商物流平台联网。主动对接和融入河南省跨境电商物流枢纽建设,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系统化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重点市场建立产品展示中心、分拨中心、销售网点、海外仓等营销配送网络,提升跨境电商本土化服务水平,大力拓展跨境电商B2B、B2B2C进出口业务。吸引跨国公司在焦作设立国际采购平台,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网购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力争到2020年底,设立3个市级公共海外仓。(市商务局、焦作海关、焦作检验检疫局、物流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推进口岸建设。加快推进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焦作)查验场,申建工作进一步提升焦作铁路公路(二类)口岸功能建设,拓展进口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活牛指定口岸业务规模和品类。探索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为电商物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口岸优势向物流优势转化。(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焦作海关、焦作检验检疫局、焦作车务段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农村电商物流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等工程,整合县乡两级现有的流通网络资源,发展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深入开展电商物流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进一步扩大国家级、省级示范县(市)覆盖面,提升改造一批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网点,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2018年国家级、省级示范县(市)4个,建设200个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2019年达到300个,2020年达到500个。(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鼓励阿里、京东、苏宁、云书网等电商平台和供销、邮政等各类主体建设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构建适应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改造新型农村电商物流主体。利用供销、邮政等现有物流渠道,支持供销社、客(货)运站、农家店、村邮站、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平台开展电商物流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依托我市大中专院校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支持的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焦作师专、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技术学院等大中专院校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培训、实训和创业孵化,拓展电商物流实用人才培养。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中、高级电商物流人才,打造多层次人才队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各大中专院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焦作海关、焦作检验检疫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分工,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形成职责明晰、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电商物流发展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对本地电商物流发展的指导,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和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放宽注册登记条件,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制度,推广电子发票在各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衔接。鼓励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类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广示范试点经验,构建网络完善、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的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体系。(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对我市电商物流项目的支持。不断修订完善我市电商物流的扶持政策,对电商物流重点项目给予支持。鼓励运用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服务电商物流,解决电商物流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全市电商物流产业加快发展。(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信用体系。积极引导电商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等项工作。完善电商物流行业信息披露机制、“红名单”“黑名单”制度,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行业协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督导考核。强化各县(市)区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责任,实行任务清单管理,及时进行检查、总结、督办、考核,形成督导常态化,强化工作执行力。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六)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在国家现行电商物流调查制度的基础上,按照省统一部署,研究建立我市电商物流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电商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市统计局、商务局、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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