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22号)精神,确保我市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进度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建设任务是:新增农村沼气用户25000户(包括中央国债项目)。分配给各县市的任务为:武陟县4450户,修武县4200户,孟州市4000户,沁阳市4350户,博爱县4000户,温县4000户。五城区不分配任务,各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能建则建,鼓励多建,建则给予补贴。
各县(市)区要抓住当前气温回升、适宜建池的大好时机,认真组织,尽快启动,迅速掀起沼气建设高潮。要统筹安排好全年的沼气建设工作,在农闲季节抢时间,赶进度,快速推进,麦收前完成全年50%的建设任务,秋收前完成80%以上,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规范资金管理
今年的户用沼气建设继续实行分类补贴的办法。国债项目区建设的沼气池,中央财政每户补助标准为1200元。国债项目区以外建设的沼气池,除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贴外,市财政今年预算内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每一建池户按不超过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给予补贴。同时,鼓励有能力的乡村对沼气建设工作进行适当补贴。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公开”制度:即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计划任务、补贴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自愿建设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和分配情况。
三、严格招标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国债项目区建设沼气池所需的沼气配件,由省能源站统一招标供应;国债项目区以外建池所需的配件、建材和施工队伍等,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实行公开招标。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职业准入制度,坚持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坚持抓好“建、管、用”三个环节,坚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在沼气建设中要参照“五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或改院)的建设标准,因户制宜,需要进行几改就做好几改。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国债项目建设成高质量的沼气建设示范点。
四、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
今年户用沼气建设任务重、难度大,各级政府要将其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要按照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级政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和制度。年终目标考核,采取各县(市)区自查、全市统一组织验收的办法进行,对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完不成任务的取消其下年度的项目申报资格。
各级农业部门要为建池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规范的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技术宣传,制作和张贴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图表,及时向建池技工和农户传授沼气建池、管理使用和安全操作等方面的技术。要建立严密的安全预警机制,组织好安全使用和管理培训。要加强咨询服务,公布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及时解答用户建设和使用中的难题。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