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16日
焦作市“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29号)和《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
一、消防事业发展背景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消防工作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消防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积累了宝贵的消防工作经验,全市消防工作呈现出“五个转变”:从靠运气到靠工作转变,从被动抓到主动抓转变,从各自为战到齐抓共管转变,从就事论事抓到依法依规科学抓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抓到多种手段综合抓转变,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市委、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政府综合目标和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焦政文〔2013〕45号)、《焦作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焦政办〔2013〕54号)、《焦作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焦政办〔2014〕74号)、《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焦政办〔2015〕105号)等17份规范性文件,24次组织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15次组织专项督导和检查考评,强力推进消防工作落实。各行业系统创新建立“分包指导、警示教育、考评奖惩”三项机制,常态化牵头开展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市职责明晰、定位准确、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消防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2.社会火灾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先后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检查社会单位14.8万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47.3万处,责令“三停”单位1109家,临时查封危险部位和场所1577处,处罚单位2871家,依法行政拘留433人,市、县两级政府累计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65家,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政府挂牌督办、部门联合执法、媒体公布曝光、火患举报奖励”的依法治火机制逐步形成。“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3318起,死亡18人,受伤7人,直接财产损失2237.2万元,与“十一五”同期相比,每10万人口火灾平均伤亡率降低,火灾经济损失与GDP总量增速相比下降,火灾形势平稳可控。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消防队站6个,消防队站总数达到17个。升级改造了119消防作战指挥中心,筹措车辆装备经费约1.08亿元,购置灭火、举高、专勤、战保、大吨位水罐等各类消防车60台,消防员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基本配备到位,常规灭火救援器材逐步实现向“高、精、尖”方向发展。在全市增建了505个市政消火栓,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
4.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大力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持续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每年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月等系列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通了焦作消防微信、微博,在焦作晚报开设了消防周刊,定期发布消防动态,曝光各类消防隐患和典型案件。“十二五”期间,全市建成户外精品消防宣传橱窗1350个,设立消防宣传提示标牌2180个,高标准打造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2个,常年向社会群众开放。
5.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大幅提升。持续深化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全员练兵活动,深入开展铁军中队创建工作,打造一星级铁军中队2个、三星级铁军中队9个。组建了地震救援轻、重型搜救队,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处置、消防航空救援、建筑倒塌事故处置、水域救援、道路交通、反恐处突专业队,1个搜救犬中队,1个供水中队。五年来,全市共接警出动12451次,抢救疏散被困人员8566人,抢救财产价值约13亿元。成功处置了解放军第91医院病房楼火灾、中站区建筑坍塌事故、修武县周庄镇和沁阳市西万镇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完成了党的十八大、“9.3”阅兵、上合组织首脑会议、历届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暨云台山旅游节和历年省市“两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
6.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不断壮大。制定出台了《焦作市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标准》,建立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长效机制并致力于职业化发展方向。五年来,全市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6人、消防文员34人,4个全国重点镇、3个省级重点镇已按要求建成乡镇政府专职队,除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22个其他乡镇和41个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
(二)“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
一是消防安全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党委政府和领导层面对消防安全高度重视,但工作压力传递机制不健全,存在“上热下冷”“层层衰减”现象。有的行业部门齐抓共管联动不经常、合力不够,在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物流仓储等新材料、新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职责划分不明确。部分火灾高危单位不能正确处理消防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关系,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不能严格落实消防法定职责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经常,常态化的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和隐患自查自纠坚持的不够好。在多产权建筑、社区物业管理、委托经营等工作中,存有消防安全责任互相推诿、无法落实的问题。
二是乡镇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当前我市农村消防经费困难、消防器材短缺、消防力量薄弱、消防应急能力较差等问题比较普遍,农村火灾防控形势仍然严峻。村民委员会由于缺乏经费、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等因素,导致农村志愿消防组织少而弱、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难,小火容易酿成大灾。另外,已建成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存在标准低、装备差、人员流动大、战斗力不强等问题,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交织叠加。一些综合市场、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普遍存在可燃商品多、摊位拥挤、通道不畅、人员密集、用电用火不规范、防火管理薄弱等隐患。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大幅增多,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大幅增加,虽然开展了常态化的排查整治,但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火灾形势稳定的一个突出因素。
四是基层基础建设和灭火救援能力与形势任务还有差距。受经济状况制约,我市消防队站、车辆装备、市政消火栓等基础设施还未完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且随着全市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数量逐年增多,消防部队适应特殊区域和特殊火灾扑救的车辆装备还有欠缺,专业性、针对性训练还不尽完善,处置复杂灾害事故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全面加强城乡消防工作,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机制,深化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筑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为加快建设创新焦作、富裕焦作、美丽焦作、平安焦作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政府统一领导,推动部门依法监管,强化单位全面负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着力推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着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部队整体战斗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我市消防工作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消防工作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党委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全面落实,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基本建立,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年度10万人口火灾平均死亡率控制在0.2人以内,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100%完成市(区)县和全国重点镇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新建市政消火栓与城市道路交通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建有率达100%,完好率达95%以上,推动消火栓GPS定位与消防指挥调度系统GIS数据同步;在全市建设10个消防取水码头(点)。
——推进消防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融合应用,推广消防安全新产品、新装备,完善消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启动完成消防数据中心建设,构建全方位业务整合的基础硬件环境。
——新建消防站8个、改建消防站11个,全面建成消防综合模拟训练基地1个;老旧消防站纳入各级政府老旧城区改造范围完成提质升级。
——公安现役消防站各类执勤车辆采购、配备和更换62台,“十三五”期间实现车辆装备与新建消防站同步配备;抢险救援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救援力量编成装备配备率达100%。
——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公安消防站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实现补足现有消防站和新建消防站同步入驻执勤力量两个100%目标,完成3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任务。大力发展企业、乡镇专职和志愿消防队伍,确保100%完成建设任务。
——进一步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细化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七进”,全面普及政府购买消防教育培训服务模式,建成消防主题公园,消防知识全面纳入义务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深入推进公益化消防宣传,广泛开展新媒体消防宣传活动。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设施功能齐全、能同时容纳100人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市本级建成1个能同时容纳200人以上的消防防灾教育馆。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规范消防执法监督。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规范执法、廉洁执法,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前、事中、事后追究相结合,对履职不力和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倒查追责,尤其是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执法制度,依法履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职责,严格落实网上执法、集体议案、执法督察等措施,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积极改进消防监督检查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公平公正。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推进消防窗口服务达标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理、限时办结、执法建议等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督查等内容,每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采取挂牌督办、约谈领导等措施督促整改。对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实施责任倒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实施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定期抽查、分析研判、教育培训、责任告知和督导问责等工作制度。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安全监管、人防、文物、民宗等部门要严格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
4.明确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消防组织和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巩固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自主管理、区域联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机制,2017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组织;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消防设施每月维保、每年检测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需要配齐专业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成立工艺处置专家小组,提高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编制(修订)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城市发展和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及时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每年对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已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编的县(市)和全国重点镇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工作,正在修编或即将编制总体规划的县(市)和全国重点镇同步编制消防专项规划。2017年,建成区面积大于2平方公里的建制镇全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余建制镇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设置消防专篇。
2.推进消防队站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焦作市消防专项规划,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确保消防站建设和城市发展相适应。积极推进以特勤和一级执勤消防站为主、二级执勤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为辅的消防站体系建设。坚持科学选址布局,现有消防站选址不合理的地方要增建新的消防站。2017—2020年,全市增建消防站8处,补齐历史欠账问题,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强化消防训练基地和战勤保障队建设,2017年消防训练基地及配套模拟训练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
3.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城市消防站按照标准配齐配全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灭火及训练器材,特勤和一级普通消防站配齐“五个一”(1辆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中〔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具有救援功能的举高类消防车、1辆多功能抢险救援消防车和1辆大吨位供水消防车)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特勤消防站配齐城市主战、大型排烟照明、高倍数泡沫等消防车和远程供水系统、无人机、消防机器人、大流量拖车炮(移动炮),输转、破拆、侦检器材;战勤保障大队配齐战勤保障类消防车,并按照作战单元配备工程机械;供水中队配齐大吨位供水消防车及各类供水器材。新购高精尖消防车、器材比例不低于30%。加快装备评估意见落实,配齐配强各类消防车辆、装备器材和灭火药剂。
4.加强市政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建设。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提高市政消火栓完好率。2019年前已建市政道路未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的要补齐欠账,新建、扩建城镇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有条件的商业密集区、物流仓储集中区等火灾高危区域规划建设消防水鹤。无市政集中供水、市政给水系统为间歇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地方,依托城市内河、重点单位消防水池增设取水码头、取水口等设施。新建、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应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车通道。
5.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以基本支出经费按标准、项目经费按规划的模式完善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随着政府财力和部队建设任务的增长不断提升。制定消防员高危、生活、执勤、健康等职业补助标准,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困难地区消防队(站)建设及装备配置的补助力度,逐年提高财政困难地区消防经费扶持力度。按照《公安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179号)要求,严格落实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补助标准,满足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需要。
(三)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1.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管理组织,基层消防工作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由其安全生产组织具体实施,各乡镇(街道)至少明确1名在编人员、各行政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安全协管员,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各地要制定出台网格消防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将履职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定期考核,严格奖惩,并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综治服务管理平台实体化运作,推进手机APP(第三方应用软件)移动终端使用。开展创建消防安全行政村(社区)活动,规范居民社区、居民楼院消防管理,鼓励家庭、小单位、小场所等配备常用灭火逃生器材,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2017年,全市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达到5500个。
2.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和“三合一”“九小”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回迁区、棚户区等消防“乱点”区域的排查治理,加快推进改造进度。完善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约谈曝光、限期销案制度,每年挂牌督办、整改销案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建立落实社会单位和个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定期发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适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规范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提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
3.加强突出问题消防安全治理。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质监、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加强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推动居民小区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政府集中购买服务,邀请专业电气检测机构参与,集中治理电气线路老化损坏、私拉乱接等问题,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标准,规范彩钢板、出租房屋、物流仓储、午托班、私人影院等领域管理,适时开展针对性治理。工商、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强化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每年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对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
4.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研判预警机制。建立火灾隐患分析研判制度,每年组织开展火灾形势综合分析评估,摸清重大火灾隐患底数,掌握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数据库,定期分析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研判隐患整治与火灾发生的规律,提高隐患整治的科学性。建立火灾隐患督改制度,按照重大火灾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媒体等多种手段,推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建立火灾隐患信息采集制度,行业部门、公安机关定期收集单位和场所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实施归类建档、情况互通。完善火灾隐患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对高危时期、高危区域、高危行业的火灾事故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纳入政府预警发布体系,提高火灾事故的预警信息发布水平。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地要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国民安全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劳动就业培训体系,将消防安全纳入精神文明、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安全单位创建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建立完整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结合工作对象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全市城镇国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达80%。
2.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持续开展消防常识、火灾警示宣传。公安消防部门要以做强做大“焦作消防”官方新媒体为牵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消防新媒体宣传矩阵,常态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推动建立户外媒体宣传联盟,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在繁华街道、高速入口、重要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常态宣传消防知识和警示提醒。2020年底前设立市级专业消防教育基地,县(市)建成一处依托学校或单独设立的消防安全教育馆。
3.深化社会化消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从业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体系。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旅游、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行业系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重点工种等重点人群的消防培训。社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提高火灾防范水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救助组织等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的宣传培训,提升其避险逃生和自防自救能力。
4.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鼓励社会力量建立消防职业培训机构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逐步推动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从业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消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2020年全市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95%。
(五)发展多元化社会消防力量。
1.发展壮大乡镇消防队和消防文员队伍。各级政府要将乡镇消防队建设和维护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实际需要予以足额保障。2017年除应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外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成“有人员、有装备、有站舍、有经费”的志愿消防队。2017—2020年,逐步对未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的乡镇专职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力争2020年全部达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达到135人。加大消防文员的招收力度,建立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020年全市消防文员达到200人。
2.大力推进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2017年起,每年新增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少于80人,2020年总人数达到450人,全市实现城市消防队站“三个百分之百”(100%补齐现有执勤力量缺口、100%的闲置消防站投入执勤、100%的新建消防站竣工验收后同步入驻执勤力量),推行政府专职队员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档次管理,建立与之挂钩的动态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人员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并按照规定为队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指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企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鼓励发展志愿消防队伍,2017年所有未建立政府专职队伍的乡镇按标准成立志愿消防队,2018年指导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全部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组织。2020年所有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成立志愿消防队。
(六)推进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倒塌、交通、地震、洪涝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打造攻坚“拳头”力量。
2.完善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明确政府、应急联动部门在应急救援指挥中的指挥层次、响应程序、权责分配、经费物资保障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全市划分东、中、西3个灭火救援协作区,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协作区应急预案,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3.提高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依托市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轮训培训。加强消防全勤指挥部和各级指挥员指挥能力建设,全面开展指挥能力考评,实行专业化指挥。调整充实市、县两级灭火应急救援专家组,健全专家组实战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辅助决策作用。市政府每半年、县(市)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多种救援力量参加、多个行业部门协同配合的跨区域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七)加强消防科技与信息化建设。
1.推进消防信息化深度应用。2017年,完成县(市)区消防119指挥中心建设;新建投勤消防队站按标准完成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执勤消防站配备4G车载图传终端和消防无人侦察机。2018年,全市乡镇政府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利用网络边界接入系统接入消防指挥调度网,配备接警调度终端设备,纳入统一指挥调度体系。2019年,依托消防物联网、云计算平台和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开展消防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2020年,建立“消防云”和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政府部门、行业系统信息资源,利用网上数据开展综合研判工作,推动信息化升级转型发展,全面提升信息化平台支撑能力,充分发挥信息主导警务作用。
2.加强消防科技研究与推广。要将消防科研工作纳入科技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就重特大火灾防控与治理、电动自行车和彩钢板火灾防控等难题开展研究攻关。建立科研成果实战化应用考评机制,加强成果推广应用,为社会火灾防控和部队灭火作战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推广防火、灭火新产品、新技术,运用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任务和时序,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落实。
2.加大保障投入,科学统筹实施。各地要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消防事业发展力度,保障消防事业经费,并建立完善消防经费逐年增长机制,保障消防事业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对“十三五”时期确定的重大项目,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
3.健全督导机制,实行跟踪问效。规划的顺利实施是履行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政府要分解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保障规划分步有效实施。规划的实施情况实行年度检查通报制度,定期考评分析,跟踪问效。
4.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实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消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及相关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良好氛围,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