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2025〕2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推荐的2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8月22日18:00前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2个)
1.沁阳市实验小学
2.温县陈家沟景区发展中心
(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6名)
1.沁阳市太行街道水南关居党总支书记 买楠楠
2.武陟县圪垱店镇党委书记 原世远
3.马村区冯营街道东苑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王小洁
4.市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马有君
5.市公安局政保支队一级警长 翟予生
6.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科副科长 秦省亮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科
联系电话:0391-3569007
通讯地址:焦作市阳光大厦A座B410
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