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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一年保育费减免的相关政策及执行标准

发布时间:2025-12-06来源:焦作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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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学前一年保育费减免的相关政策及执行标准
提交日期2025-12-03
内容您好,我是幼儿园大班孩子的家长,孩子就读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万嘉幼儿园。现在对于幼儿园的退学前一年的保育费,存在疑问。 第一,参照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园的标准。焦作市教育局是否可以提供公办园保育费收费标准? 第二,幼儿园减免执行标准是什么?有没有文件支撑?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5-12-05
回复单位焦作市教育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预拨免保育教育费财政补助省级资金的通知》文件中规定:“ 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督促公办幼儿园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免除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 儿童保育教育费,不得先收后退;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要指导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按照市教育局总体要求,高新区教体中心以辖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参照,结合全区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低收费标准进行综合研究,最终确定本次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保教费减免标准为200元/生/月。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391-312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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