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支持新能源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国家、省级有支持。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一体推进产业创新,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67号)明确支持郑州、洛阳、焦作等地重点发展动力电池产业。二是产业发展有基础。近年来,我市持续做强新能源电池产业,成功创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入选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河南重点培育的特色优势产业链。拥有多家省级研发平台,覆盖正极、负极、电解质等关键材料,基本形成完整的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生态体系。三是集群培育有需求。围绕打造千亿级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我市持续深化与多氟多、龙佰集团等链主企业协同,加快产业链布局。为完善产业生态、抢占升级先机,制定了该政策。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前瞻布局未来产业行动计划》(豫政办〔2025〕38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十条。第一条明确了新能源电池产业政策覆盖范围。第二至第八条分别从项目建设、项目融资、绿电供给、人才招引、要素配套、产品推广等7个方面给予支持。第九至第十条明确奖补资金分担比例和政策有效期。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咨询电话:0391-356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