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载栉风沐雨,七十载春华秋实。为全面、真实、生动地记录焦作建市70年来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留存城市记忆,弘扬奋斗精神,服务未来发展,焦作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焦作建市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凡能反映焦作市1956年建市以来(亦欢迎此前能反映焦作历史沿革的相关资料)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展成就、重大事件、城市变迁、人民生活变化的档案资料,均在征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文书档案类:反映焦作建市、区划调整、重要机构设立、重大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正式文件、手稿、信函、电报、会议记录、总结报告、年鉴、志书、报刊、书籍等。
2.照片档案类:反映焦作各个时期城市风貌、标志性建筑、街区道路、厂矿企业、商业网点、农田水利、山川河流等新旧对比的照片;记录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现场照片;反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风俗民情、服饰变迁、文化娱乐、体育赛事等场景的照片。
3.音视频档案类:记录重大事件、重要活动、名人到访、传统工艺、民间艺术、方言戏曲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反映城市发展变迁、典型人物事迹的纪录片、宣传片、专题片等。
4.实物档案类: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奖章、奖状、奖杯、证书、锦旗、牌匾等;反映重大历史事件的宣传品、纪念品、旗帜、徽章等;各个时期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老物件、票证、商标、产品样本等;有代表性的地方特色产品、手工艺品等。
5.文学艺术与口述档案类:反映焦作历史和现实的文学作品、书法绘画、雕塑篆刻、乐谱手稿等原件或复制件;重要历史人物、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知名人士、专家学者、老领导、老同志、重大事件亲历者、非遗传承人等口述历史资料、采访记录、回忆录、日记、笔记、书信、自传等。
6.太极拳专题档案类:历史拳谱、传承记录、赛事影像、教材器械、申遗文献等反映太极拳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各类档案资料。
7.其他具有特殊历史价值与焦作特色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鼓励单位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捐赠的档案资料,经鉴定有收藏价值的,市档案馆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依法保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2.寄存:对确有价值、所有者暂不捐赠的档案原件,双方可协商签订寄存协议,由市档案馆无偿代管,档案所有权不变。
3.复制:对于特别珍贵且所有者愿自行保存的档案资料,在征得所有者同意后,可由市档案馆进行数字化扫描或仿真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
4.征购:对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非国家所有档案资料,若其所有者自愿出售,可根据其价值,经双方协商后,以有偿方式予以征购。
三、征集要求
1.档案资料须权属清晰、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无任何权利纠纷。
2.照片须为原始影像,并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
3.音视频资料须声画清晰、主题明确,并附文字说明。
4.实物档案须注明形成时间、材质及所有者信息。
5.文学艺术作品须提供原件,并附创作背景说明。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1-3569226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人民路889号市政大厦西配楼B110室(接收征集科)
焦作市档案馆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