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咨询回复

青年人才补贴

发布时间:2026-03-16来源: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

详细信息

标题青年人才补贴
提交日期2026-03-13
内容您好,我是咱们焦作本地人,今年1月份刚入职河南理工大学,这边想申请焦作市的人才补贴。我了解了咱们这边的条件是毕业三年内有焦作本市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由于我在广州博士后两年也算工作,所以我还有一年申请期限,也就是到本年底。不过我了解到社保在一年内不一定可以交够三个月,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是否就要错失机会了?若果我认定了焦作市e类人才,是否可以申领其他补助?有没有解决办法?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6-03-16
回复单位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反馈如下:

       市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本人,告知相关政策规定,1.根据焦作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规定:毕业三年内在我市辖区内连续缴纳满三个月养老保险的可到工作地所属辖区申请补贴。2.我市高层次人每年认定一次,由工作所在地所在辖区人才中心统一申报。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游览景区免门票、子女入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详细情况请咨询0391-2118726。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或者再次留言。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