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焦作调查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18元,同比增长5.8%。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08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9元,同比增长5.9%,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较城镇居民快1.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49,较去年同期缩小0.02。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有力支撑居民增收。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195元,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8.8%,拉动增长2.2个百分点。究其原因,我市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线上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实现人岗精准匹配,线下推出“直播探岗”、社保政策入户、“春风送岗”专场招聘、“岗多多”大篷车进乡镇等活动,将岗位送到群众身边。同时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沁阳、孟州月最低工资2350元,修武、武陟、博爱、温县2150元。
经营净收入贡献率仅次于工资性收入,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420元,贡献率为24.4%,拉动增收1.4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增幅较大,人均585元,贡献率13.7%,拉动增收0.8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人均2291元,贡献率23.1%,拉动增收1.3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支出平稳向好。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030元,同比增长4.2%,消费率为65.6%,高于全国3.4个百分点,消费活力较为充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82元,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18元,增长4.3%。
总体来看,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平稳起步、稳步向好,一季度经济民生发展呈现良好开局。在省委、省政府有力统筹和坚强引领下,焦作市委、市政府锚定发展目标,紧扣“四个聚焦”工作导向,统筹抓实稳增长、优结构、强创新、惠民生重点任务,各类惠企惠民政策叠加落地、效能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