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后的相关衔接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存放、查询等相关业务,市人社部门日前将我市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档案相关办理须知告知。
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就业的、出国留学或者创业的,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我市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范围,主要包括毕业生是所属地户籍,由学校按规定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有序转递,个人不能携带和保管档案。
档案到库查询,一般是档案快递状态为“接收”的3个工作日内,因每年6月至10月为接转档案高峰期,档案录入系统的时间会相应延长。转入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学生档案,每年会不定期转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共服务机构免费存放。
如需办理档案相关业务,可先在网上或微信公众号自行查看档案所在地信息(网上办事地址:https://www.jzsrczx.com.cn/,微信公众号名称: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请咨询各人才交流公共服务机构。